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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小區是通力電梯怎么樣(小區用通力電梯怎么樣)

發布時間:2025-06-20 點此:425次

  還想投機炒房?省省吧!4月4日,河北省雄安新區緊急發文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截至4日晚,已刑拘7人。雄安之后,河北雄安新區周邊任丘、霸州、文安等3縣市4月5日起限購,保定市清苑區、徐水區、滿城區、定興縣、高碑店市、高陽縣、白溝新城也相繼出臺限購新政……

  

  雄安新區出重拳遏制非法炒房行為

  4月1日,中央決定設立雄安新區消息發布后,一些房地產中介和部分外地人員涌向雄安新區進行炒房,造成房價“虛高”、道路擁堵等問題。4月4日晚,雄安新區籌備工作委員會提出,將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售房、購房行為,確保房地產市場管控大局平穩有序。

  

  進行誠信承諾,對不聽勸阻、惡意炒作的房地產企業和個人進行約談。

  嚴厲打擊黑房地產中介。嚴禁大宗房地產交易,停止小產權房、新民居的建設和銷售。對違規房地產企業和黑房地產中介機構加大整頓力度,對違法違規建設、惡意炒房等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對涉及犯罪的,依法從重從速查處。

  嚴打各種不法行為。對違規流轉、違法建設、炒房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一經發現,公開嚴肅處理。對在建和擬建違法農村居民住宅小區,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查處。

  雄安新區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成效明顯。截至4日晚,雄安新區已經查處房地產、建筑領域違法違規行為765起,拆除違建125處,關閉售樓部71家、中介機構35家,清理違規售房廣告1597條,嚴厲查處違規網上售房行為9起,對10家惡意炒作的房地產企業進行約談,刑事拘留違法犯罪嫌疑人7人。目前,由于雄安新區所屬三縣并沒有存量房源,房地產市場有價無市,尚未發現實際交易情況。

  雄縣男子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拘

  據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通報,4月4日,雄縣公安局破獲一起非法經營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

  經雄縣公安局查明,犯罪嫌疑人劉某在未取得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證照的情況下,2014年開始在雄縣雄州鎮西槐村非法經營“民族家園”小區,2014年~2017年違規建筑,銷售該小區住宅樓,其行為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擾亂了雄縣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涉嫌非法經營罪。

  4月1日夜間,雄縣公安局在巡查時發現劉某仍在銷售房產。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雄安新區周邊滄州廊坊3縣市今起限購

  任丘:外地居民限購1套住房

  沿白洋淀區域商品住宅項目一律暫停辦手續

  

  任政字〔2017〕11號

  任丘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各鄉鎮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滄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滄政字〔2017〕11號)和《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滄政辦字〔2016〕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住房限購政策

  實行住房限購的區域為任丘市轄區。

  (一)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已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任丘市累計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二)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1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對擁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不得購買住房。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購房人出售住房。違反上述限購規定的,交易部門暫不辦理房產交易確認手續,登記部門暫不辦理登記手續。

  二、加強白洋淀區域穩控

  (一)一律暫停辦理相關手續。針對沿白洋淀區域(包括鄚州、茍各莊、七間房三個鄉鎮)內所有商品住宅項目(包括洋房、別墅建設),發改局要暫停辦理立項核準手續,國土局要暫停辦理用地手續,規劃局要暫停辦理規劃許可手續,住建局要暫停辦理施工許可和預售手續。

  (二)強化監管。鄚州、茍各莊、七間房鄉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堅決杜絕所轄區域內搶占土地、非法建設、非法交易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三、嚴格商品房預銷售管理

  (一)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審批審查制度。一是對申請辦理預售的商品住房項目申報價格進行合理指導,對不接受指導的商品住房項目,暫不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二是房地產企業辦理預售審批后,須到市發改部門辦理商品房明碼標價備案。備案后,房地產企業應當按備案價格售房,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對擅自漲價超過備案價格的項目,依法查處并暫停商品房網簽資格。

  (二)調整房地產項目預售許可政策。一是房地產項目土地或在建工程辦理抵押的,在抵押物全部解除抵押前,項目整體暫不得申請辦理預售許可;項目已辦理預售許可手續的,土地、在建工程均不得再行抵押。二是開發企業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35%以上,方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

  四、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

  (一)強化各部門聯合執法。開展各類專項檢查,嚴查“捂盤惜售、炒賣房號、無證銷售、哄抬房價、無地售房”等典型違法違規行為,并將房價漲幅較大的樓盤納入重點監控。

  (二)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監管。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炒賣房號,不得在代理過程中賺取差價,不得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違規交易。對已取得預售許可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商品房不得代理再轉讓。稅務部門嚴格控制各類房產交易違規行為。

  (三)嚴厲查處違法違規企業。相關部門要將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在社會信用平臺上及時進行公開曝光。對屢教不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住建部門納入黑名單,降低資質,并限制在任丘市域范圍內參與土地競拍。對屢教不改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五、本通知由住建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霸州:外地居民限購1套住房

  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各鄉鎮(區、辦),市政府各有關部門:

  市房管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4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實施意見

  市房管局 市公積金管理辦公室 市銀監辦 市人行 市工商局 市物價局 市人社局

  為認真貫徹執行《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房管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的通知》(〔2017〕2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實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實行住房限購的區域為霸州市轄區。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指導河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委員會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須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霸州市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1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對擁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購買手續。

  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霸州市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二、實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

  (二)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

  (三)繼續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放款輪候制度。

  三、購房資格證明申請審核流程

  (一)申請審核要件

  1.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社保繳納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繳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但屬于引進的外來人才。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居住證、市人社部門開具的引進外來人才證明、市人社部門與其簽訂的協議、社保繳納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繳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單身居民家庭。離異單身居民家庭:購房資格審核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戶口頁注明單身或離異)、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未婚單身居民家庭:購房資格審核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戶口頁注明單身或未婚)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申請方式

  1.申請地點:霸州市行政審批中心二樓大廳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審核窗口。

  2.申請流程: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持相關要件到窗口申請或到開發企業集中辦理申請。

  (1)窗口受理流程。提交申請要件,經窗口查檔、審核結束后,符合條件的,出具《霸州市購房資格證明》。

  (2)開發企業集中辦理流程。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向開發企業交納申請要件,由開發企業集中初審、匯總、申請。開發企業在申請表格上對審核要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并加蓋企業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所有申請要件的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信息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出具《霸州市購房資格證明》,由開發企業發送給申請人。

  購房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戶籍與非本地戶籍并存),以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準。

  購房家庭成員身份證信息與戶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戶口本信息為準。

  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指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霸州市全市域所擁有的住房套數(以房屋檔案信息和備案信息為準)。

  2017年4月5日零點以后,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與貸款合同所標明的貸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為準。

  購房時間認定,以在本地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

  本意見自2017年4月5日起施行,凡以前規定與本意見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

  文安:外地居民限購1套住房

  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居民

  暫停辦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購買手續

  

  文政辦〔2017〕1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管委、管區管委,園區管委,機床市場管委,城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縣房管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文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4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實施意見

  縣房管局 縣住房公積金管理部 縣銀監辦 縣人行 縣工商食藥監局 縣物價局 縣人社局

  為認真貫徹執行《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房管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的通知》(〔2017〕2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我縣房地產市場調控,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實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實行住房限購的區域為文安縣轄區。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指導河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委員會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須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文安縣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1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對擁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購買手續。

  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文安縣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二、實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

  (二)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

  (三)繼續實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放款輪候制度。

  三、購房資格證明申請審核流程

  (一)申請審核要件

  1.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社保繳納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繳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但屬于引進的外來人才。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居住證、縣人社部門開具的引進外來人才證明、縣人社部門與其簽訂的協議、社保繳納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繳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單身居民家庭。離異單身居民家庭:購房資格審核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戶口頁注明單身或離異)、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未婚單身居民家庭:購房資格審核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戶口頁注明單身或未婚)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申請方式

  1.申請地點:文安縣房管局三樓檔案室。

  2.申請流程: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持相關要件到縣房管局檔案室申請或到開發企業集中辦理申請。

  (1)受理流程。提交申請要件,經縣房管局檔案室查檔、審核結束后,符合條件的,出具《文安縣購房資格證明》。

  (2)開發企業集中辦理流程。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向開發企業交納申請要件,由開發企業集中初審、匯總、申請。開發企業在申請表格上對審核要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并加蓋企業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所有申請要件的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縣房管局檔案室集中受理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出具《文安縣購房資格證明》,由開發企業發送給申請人。

  購房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戶籍與非本地戶籍并存),以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準。

  購房家庭成員身份證信息與戶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戶口本信息為準。

  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指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文安縣全縣域所擁有的住房套數(以房屋檔案信息和備案信息為準)。

  2017年4月5日零點以后,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與貸款合同所標明的貸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為準。

  購房時間認定,以在本地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

  本意見自2017年4月5日起施行,凡以前規定與本意見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

  新三區、定興縣、高碑店市、高陽縣、白溝新城也限購

清苑區樓市調控

外地人限購一套 本地人限購3套

  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的意見

  各鄉鎮政府、城區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推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居民購房政策

  (一)暫停向擁有城區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暫停向擁有城區1套及以上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調整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居民家庭在城區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套普通住房系指居民家庭名下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在城區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暫停異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河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委員會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在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城區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城區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城區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在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城區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對在城區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清苑地區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區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四、嚴格商品住房價格管理

  (一)商品房經營者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手續前,對全部房源須向區價格主管部門進行一次性價格(一房一價)備案。備案價格應科學合理,不可明顯高于周邊同品質、同類型在售商品住房價格,經區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60日內不予受理上調備案價格的申請。區住建、統計部門配合提供不同區域的商品住房參考價格。

  (二)商品房經營者持價格備案證明文件向區住建局提出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申請,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辦理現售備案后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銷售過程中應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和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明碼標價。

  (三)商品房經營者實際銷售價格高于備案價格的,區住建局停止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四)本意見實施前,已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區住建局先行暫停該項目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商品房經營者應在30日內向區價格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價格備案,并將備案證明文件報區住建局后,方可再次使用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

  政策執行過程中涉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時間,均以住房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本意見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適用范圍為清苑區。

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徐水區出臺最嚴限購政策

2年內不準交易

  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落實中央關于“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指示精神,推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使房子回歸住房屬性,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居民購房政策

小區是通力電梯怎么樣(小區用通力電梯怎么樣)

  (一)暫停向擁有本區3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取得本區居住證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方可允許在本區購買一套住房。暫停向擁有本區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三)在本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后,須在取得產權登記證書滿2年后方可進行交易。

  二、調整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居民家庭在本區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套普通住房系指居民家庭名下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在本區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對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暫停異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在本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本區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區內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對在本區購買第3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禁止商業銀行向購房者提供“首付貸”。

  (四)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區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不含2017年4月1日后補繳情況),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區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四、嚴格商品住房價格管理

  (一)商品房經營者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手續前,對全部房源須向區價格主管部門進行一次性價格(一房一價)備案。備案價格應科學合理,經區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60日內不予受理上調備案價格的申請。區住建、統計部門向物價部門提供不同區域的商品住房參考價格。

  (二)商品房經營者持價格備案證明文件向區住建部門提出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申請,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辦理現售備案后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銷售過程中應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和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明碼標價。

  (三)商品房經營者實際銷售價格高于備案價格的,區住建部門停止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四)本意見實施前,已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區住建部門先行暫停該項目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商品房經營者應在30日內向區價格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價格備案,并將備案證明文件報區住建部門后,方可再次使用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

  (五)本意見實施前,所有取得土地、規劃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售出的商品房,須于三日內向住建部門辦理預備案手續,辦理預備案手續后,所售出房源不允許更名,直到取得不動產證書2年后方可進行交易。未辦理預備案手續的房源視為未售出房源,按本意見執行。

  (六)對未取得土地、規劃許可手續私自售房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

  政策執行過程中涉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時間,均以住房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本意見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區住建局負責解釋。

滿城區限購

暫停向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戶籍人口售房

  保定市滿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維護我區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推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保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保政發〔2017〕6號)文件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居民購房政策

  (一)暫停向擁有滿城區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暫停向擁有滿城區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滿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調整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居民家庭在滿城區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套普通住房是指居民家庭名下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在滿城區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暫停異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河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委員會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在滿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我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滿城區(含保定市主城區)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我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在滿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滿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滿城區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滿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對在滿城區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保定市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區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四、嚴格商品住房價格管理

  (一)商品房經營者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手續前,對全部房源須向區價格主管部門進行一次性價格(一房一價)備案。備案價格應科學合理,不可明顯高于本區同品質、同類型在售商品住房價格,經區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60日內不予受理上調備案價格的申請。區住建、統計部門配合提供商品住房參考價格。

  (二)商品房經營者持價格備案證明文件向區住建部門提出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申請,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辦理現售備案后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含車庫、車位、小屋)價格,銷售過程中應在商品房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和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明碼標價。住建部門做好對開發企業公布的剩余房源與網簽情況檢查對比工作,每周發布一次信息,對弄虛作假、捂盤惜售的予以處罰。

  (三)商品房經營者實際銷售價格高于備案價格的,區住建部門停止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四)本意見實施前,已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區住建部門先行暫停該項目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商品房經營者應在30日內向區價格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價格備案,并將備案證明文件報區住建部門后,方可再次使用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

  (五)對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住建部門督促開工并取得預售資格,規劃、國土、人防等部門全力配合,加快手續辦理進度,兩個月內達到開工條件,一年內全部達到預售條件。如達不到上述開發強度,由住建局提供證明,國土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并將涉及的開發企業列入黑名單,兩年內不得進入土地市場。

  (六)沒簽定正式購房合同的,不得私自交易,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提供改名便利條件;一經查實,由出售者承擔購房加價部分,開發企業承擔連帶責任,并追究開發企業和中介的法律責任。

  (七)滿城鎮、國土、住建、規劃、環保等部門通力協作,加大土地供應力度,加快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步伐,三個月內供應住宅用地300畝以上,年底前供應住宅用地600畝以上,改善供求關系,平抑房價。

  (八)政策執行過程中涉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時間,均以住房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九)本意見自2017年4月4日起實施。

保定市滿城區人民政府

2017年4月4日

  定興限購非本地戶籍限購1套 首付款不低于40%

  定興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管控的意見

  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推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會議、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提出以下管控意見: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守法經營

  在我縣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企業要增強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以合法的經營實現正當利益,以規范的行為樹立行業形象,積極、主動、自覺維護我縣房地產市場秩序。對違法經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堅決嚴厲打擊。

  二、調整居民購房及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暫停向擁有縣城區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縣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縣城區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縣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調整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1)居民家庭在縣城區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在縣城區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2)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3)暫停異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指導河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委員會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1)在縣城區無住房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在縣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縣城區擁有1套住房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在縣城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2)在縣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在縣城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縣城區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在縣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3)對在縣城區購買第3套住房的本縣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時應出具家庭戶成員房屋信息、貸款記錄查詢結果。已經登記確權的房屋證明由定興縣不動產統一登記中心出具;商品住房合同備案情況由住建局房管所出具;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查詢結果由定興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由中國人民銀行定興支行出具。對不符合本意見規定的,不予辦理商品住房合同備案及交易手續。

  三、嚴格商品住房價格管理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手續前,對全部房源須向縣物價局進行一次性價格(一房一價)備案。備案價格應科學合理,不可明顯高于周邊同品質、同類型在售商品住房價格,經縣物價局審核備案后,60日內不予受理上調備案價格的申請。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持價格備案證明文件向縣住建局提出辦理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申請,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辦理現售備案后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銷售過程中應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和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明碼標價。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銷售價格高于備案價格的,縣住建局停止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四)本意見實施前,已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且已出售的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到住建局房管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已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住建局房管所暫停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30日內向縣物價局申請進行價格備案,并將備案證明文件報縣住建局房管所后,方可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

  (五)政策執行過程中涉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時間,均以住房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四、各有關部門加大管控力度

  (一)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企業發布虛假信息和虛假廣告的行為;查處企業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在報紙、電臺、電視臺、展會等主流媒體、網絡媒體、戶外媒體發布任何形式的預售和廣告宣傳的行為;查處企業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銷售房屋的行為;查處企業違背購買者意愿,以捆綁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引誘購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務價格的行為;查處未載明預售許可證號的房地產預售廣告。

  (二)執法局負責取締或強制拆除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企業自行發布的墻體、圍擋、傳單等違法廣告。

  (三)物價局負責查處房地產項目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企業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不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行為。

  (四)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違法銷售住房,以及“一房多賣”的,屬非法集資、合同詐騙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立案查處。其中,集體土地上及未收儲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售房行為由當地鄉鎮政府(管委會)負責監督發現并書面移交公安部門;已收儲未出讓土地上、已出讓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上及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售房行為,由國土局負責監督發現并書面移交公安部門;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違法售房行為,由執法局負責監督發現并書面移交公安部門;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規劃要求建設的,由規劃局負責監督發現并書面移交公安部門。

  (五)住建局負責查處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違法售房行為;公開預售許可樓盤;嚴格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六)住建局、市場監管局負責聯合查處未在住建局房管所備案、違規開展業務的中介機構。未進行備案的中介機構停業整頓;未按要求進行停業整頓的,由公安部門配合進行查封;需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的,書面進行移交。

  (七)銀行機構嚴格執行本意見規定的信貸政策和《保定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有關規定。

  (八)住建、國土、規劃、執法、市場監管、物價等有關部門要分別建立并實施“黑名單”制度。對納入“黑名單”的企業輕者采取書面警示、約談、公開曝光、處罰等措施,重者采取清除出定興市場等措施,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五、開展房地產市場管控專項行動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同時,由住建局牽頭,成立聯合檢查組進行專項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售房行為。

  六、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定興縣房地產市場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韓朝紅兼任,副組長由縣委常委、副縣長劉旭兼任,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建局、國土局、規劃局、執法局、物價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金融機構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對全縣房地產開發、銷售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及時準確掌握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措施和辦法。

  七、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輿論引導

  縣委宣傳部要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加大房地產市場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穩定住房消費預期。

  八、本意見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

  本意見根據上級政策和實際情況適時予以修改、調整,由定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注:1、居民家庭,是指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共同生活、未分戶成年子女的家庭戶。

  2、擁有住房情況,是指已登記確權的和已在房管所進行商品房合同備案的。)

定興縣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高碑店市限購外地人限購1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河北省、保定市對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有關精神,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有序的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認識,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房地產業涉及上下游產業廣、關聯性強、敏感度高,與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正確認識住房的根本屬性和定位,嚴格落實部門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各項調控措施,合理引導住房消費,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二、強化領導,建立部門聯席會商制度

  成立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兼任,各副市長為副組長,政府辦、發改局、財政局、房產局、建設局、國土局、執法局、規劃局、物價局、國稅局、地稅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辦、監察局、審計局、公安局、宣傳部、信訪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掌握房地產開發、銷售情況并進行統計分析,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及時研判,提出有針對性的調控措施,協調推進市場調控工作。

  三、實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三套商品住房,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四、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

  按照法定程序和許可條件,嚴格把好商品房預售許可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應當在10日內開始銷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企業,不得非法預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認購(包括認定、登記、選號等)、收取預定款性質費用等各種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市政府相關部門要依法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而非法預售或變相預售的打擊力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保持商品住房合理價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向好發展。

  五、加強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核準和動態監管

  嚴格落實住房價格備案制度,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現場公示,房地產項目在預售前,開發企業必須按政府限定的預售價格將預售房源按套分別定價并報市物價局、市房產局備案核準。加強價格管控,限定申報預售價格漲幅,完善住房信息查詢系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限定的時間內必須嚴格按備案價格銷售,市物價局對實際銷售價格進行動態監管,對未按備案價格銷售的行為從嚴查處,同時物價部門設定價格漲幅區間,超過限定時段(暫定6個月)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待物價部門批準后方可按規定的漲幅調整住房銷售價格,房產部門按調整后的價格進行合同備案。

  六、加強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制定商品房銷售合同格式條款時,不得免除自己責任、加重購房人責任,或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條款應在訂立合同前向購房人明示。房產管理部門應嚴格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落實購房實名制。對房地產銷售過程中實施合同欺詐,可暫停辦理其商品房網上簽約、合同登記備案等房地產交易手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合同違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查處力度。

  七、加強房地產銷售代理和房地產經紀監管

  凡是實行代理銷售商品住房的,應當委托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將經紀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在顯著位置公示。不得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違規交易,不得發布虛假信息和未經核實的信息。全面推行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對未取得資質證書、超范圍從事中介業務以及中介行為不規范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由有關部門視情節及產生的后果做出責令限期整改、停業整改直至取消經營資質的處罰。

  八、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房地產市場信息公開

  進一步完善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備案和房地產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將房地產項目預售許可樓盤基本情況、可售房源、銷售進度、權利狀態等預(銷)售信息及時、全面、準確地進行公示。對房地產企業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等惡意炒作、哄抬房價,人為制造市場火 爆的行為,視情節由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依法從嚴查處。

  九、本意見根據上級政策和實際情況適時予以修改、調整。由高碑店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適用范圍為高碑店市全域。

  十、本意見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高陽縣限購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

  高陽縣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管控的意見

  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推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居民購房政策

  (一)暫停向擁有城區規劃范圍內(以下簡稱城區)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暫停向擁有城區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調整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居民家庭在城區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套普通住房系指居民家庭名下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或有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在城區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暫停異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在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城區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在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城區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對在城區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對引進的外來人才、取得居住證且自申請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高陽縣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縣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信貸政策。

  四、嚴格商品住房價格管理

  (一)商品房經營者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手續前,對全部房源向縣價格主管部門進行一次性價格(一房一價)備案。備案價格應科學合理,不可明顯高于周邊同品質、同類型在售商品住房價格,經縣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60日內不予受理上調備案價格的申請。縣住建、統計部門配合提供不同區域的商品住房參考價格。

  (二)商品房經營者持價格備案證明文件向縣住建部門提出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申請,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辦理現售備案后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銷售過程中應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和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明碼標價。

  (三)商品房經營者實際銷售價格高于備案價格的,縣住建部門停止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四)本意見實施前,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開發項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縣住建部門先行暫停該項目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商品房經營者應在30日內向縣價格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價格備案,并將備案證明文件報縣住建部門后,方可再次使用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系統。

  政策執行過程中涉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時間,均以住房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本意見自即日起實施。

2017年4月5日

  保定白溝新城外地人限購1套住房 五年內不得轉讓

  保定白溝新城管理委員會

  關于穩控房地產市場實施意見

  實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信貸政策

  (1)本地戶籍家庭: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以下所有商業性住房貸款均包含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我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轄區內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在我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暫停向購買第3套住房的我區戶籍家庭提供商業性個人貸款;嚴禁任何家庭在我區購買第4套及以上商品住房。

  (2)非本地戶籍家庭:以家庭為單位,在我區限購新建住宅或二手房1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該房產自登記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轉讓。

  (3)在白溝新城轄區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且有固定經營場所的非白溝戶籍家庭購買普通住房,持營業執照等相應證明文件,可以參照本地戶籍家庭購房政策執行。

  (4)白溝新城引進的外來人才,憑居住證及組織人事局引進人才證明材料,參照白溝新城戶籍家庭購房信貸政策執行。

  本意見自2017年4月5日起實施。

  容城:嚴控房地產市場 嚴懲違法占地行為

  4月5日從容城縣有關部門獲悉,今年3月以來,按照上級統一部署,該縣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房地產市場秩序、城鄉違法占地和違法違規建設專項整治行動。

  縣住建局、公安局聯合對房地產市場及相關領域進行了嚴查。截至目前,全縣總計查封售樓部7個、房產中介28家,拆除商砼攪拌企業1家,停產整改商砼攪拌企業16家、水泥磚生產企業15家、預制構件生產企業10家。

  國土和住建部門在全縣開展的城鄉違法占地和違法違規建設專項整治行動中,共計拆除違法違規建筑物48處,清理土地面積140.94畝,清理樹木374.3畝、43.19萬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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