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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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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08-31 點此:143次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公司代碼:603123 公司簡稱: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 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 的法律責任。 二、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三、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 報告。 四、 公司負責人張麗君、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 人員)高廣年聲明: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 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16年度公司實現合并報表歸屬于 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2,105,779.74元,母公司實現凈利潤148,253,932.64元,依據《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積金14,825,393.26元,減去 報告期內分配的2015年度利潤73,380,191.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363,296,507.57元 ,期末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423,344,855.87元。 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公司總股本524,144,22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 股派發現金紅利1.2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62,897,306.64元(含稅),剩余 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 六、 前瞻性陳述的風險聲明 √適用 □不適用 本報告中所涉及的未來計劃、發展戰略等前瞻性陳述,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實 質承諾,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 否 八、 是否存在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情況? 否 九、 重大風險提示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已在本報告中詳細描述了存在市場風險、行業風險、經營風險等,敬請查 閱本報告第四節“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第三部分關于公司未來發展的討論與分析 中可能面對的風險。 十、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目錄 第一節 釋義 ........................................................ 4 第二節 公司簡介和主要財務指標 ...................................... 5 第三節 公司業務概要 ................................................ 9 第四節 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 11 第五節 重要事項 ................................................... 23 第六節 普通股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 36 第七節 優先股相關情況 ............................................. 41 第八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情況 ......................... 42 第九節 公司治理 ................................................... 51 第十節 公司債券相關情況 ........................................... 55 第十一節 財務報告 ................................................... 59 第十二節 備查文件目錄 .............................................. 141 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一節 釋義 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常用詞語釋義 公司、本公司、翠微股份 指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翠微集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指 北京翠微集團 海淀區國資委、最終控制人 指 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海淀國資中心、一致行動人 指 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 當代商城 指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 甘家口大廈、甘家口百貨 指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翠微超市 指 北京翠微家園超市連鎖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翠微可晶攝影器材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翠微可 翠微可晶 指 晶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二節 公司簡介和主要財務指標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稱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簡稱 翠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稱 Beijing Cuiwei Tower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張麗君 二、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董事會秘書 姓名 姜榮生 聯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33號 電話 010-68241688 傳真 010-68159573 電子信箱 dshbgs@cwjt.com 三、 基本情況簡介 公司注冊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33號 公司注冊地址的郵政編碼 100036 公司辦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33號 公司辦公地址的郵政編碼 100036 公司網址 www.cwjt.com 電子信箱 dshbgs@cwjt.com 四、 信息披露及備置地點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 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名稱 》、《證券日報》 登載年度報告的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的網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報告備置地點 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五、 公司股票簡況 公司股票簡況 股票種類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簡稱 股票代碼 A股 上海證券交易所 翠微股份 603123 六、 其他相關資料 名稱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境 北京市東城區永定門西濱河路 8 號院 7 號樓 內) 辦公地址 中海地產廣場西塔 5-11 層 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簽字會計師姓名 王強 馬洋 七、 近三年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一) 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會計數據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增減(%) 營業收入 5,379,602,561.39 5,761,041,739.50 -6.62 6,141,543,762.88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32.51 166,090,202.05 東的凈利潤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 東的扣除非經常性 100,447,956.51 150,411,734.37 -33.22 98,141,631.66 損益的凈利潤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10.18 48,097,572.21 金流量凈額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增減(%)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 2,934,523,074.04 2,882,336,485.38 1.81 2,784,458,048.48 東的凈資產 總資產 5,137,195,837.43 4,899,930,578.36 4.84 4,681,909,128.62 總股本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0.00 524,144,222.00 (二) 主要財務指標 主要財務指標 2016年 2015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減(%)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32 -34.38 0.35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 - - -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基本每 0.19 0.29 -34.48 0.21 股收益(元/股)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3.87 5.89 減少2.02 個百分點 6.3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加權平 3.47 5.33 減少1.86 個百分點 3.98 均凈資產收益率(%) 報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八、 境內外會計準則下會計數據差異 (一) 同時按照國際會計準則與按中國會計準則披露的財務報告中凈利潤和歸屬于 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差異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二) 同時按照境外會計準則與按中國會計準則披露的財務報告中凈利潤和歸屬于 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差異情況 □適用 √不適用 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三) 境內外會計準則差異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九、 2016 年分季度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營業收入 1,447,388,863.31 1,245,434,672.80 1,191,559,953.45 1,495,219,071.83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 34,862,809.00 10,673,531.99 11,439,600.02 55,129,838.73 的凈利潤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 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32,238,981.78 8,227,681.18 7,411,622.81 52,569,670.74 后的凈利潤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 17,489,342.53 44,786,485.76 68,479,448.58 84,166,224.78 流量凈額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十、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2016 年金額 附注(如適用) 2015 年金額 2014 年金額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1,441,829.53 七、36 和 37 -153,791.52 -446,848.71 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準文件,或 偶發性的稅收返還、減免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 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 5,196,397.69 七、36 和 37 10,627,625.44 2,413,118.11 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 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 的資金占用費 企業取得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 企業的投資成本小于取得投資時應 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 價值產生的收益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 委托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 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債務重組損益 企業重組費用,如安置職工的支出、 整合費用等 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 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產生的子公司 58,514,852.49 期初至合并日的當期凈損益 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關的或有事 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項產生的損益 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 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 10,763,208.90 七、35 9,589,571.12 6,853,876.40 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 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 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值 準備轉回 對外委托貸款取得的損益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 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 損益 根據稅收、會計等法律、法規的要 求對當期損益進行一次性調整對當 期損益的影響 受托經營取得的托管費收入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 1,118,778.06 七、36 和 37 844,395.03 3,911,999.25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 項目 少數股東權益影響額 -70,587.49 2,876.27 -300.36 所得稅影響額 -3,908,144.40 -5,226,898.29 -3,298,126.79 合計 11,657,823.23 15,683,778.05 67,948,570.39 十一、 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項目 □適用 √不適用 十二、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三節 公司業務概要 一、 報告期內公司所從事的主要業務、經營模式及行業情況說明 公司是北京市著名商業品牌和大型商業企業,主要從事商品零售業務,以百貨業 態為主,超市、餐飲等多種業態協同發展。目前,公司在北京擁有翠微百貨翠微店(A、 B 座)、牡丹園店、龍德店、大成路店、當代商城中關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貨 7 家百貨門店,清河店于 2017 年初終止經營。根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布的 2015 年連 鎖百貨企業排名,公司位居行業第 29 名。根據北京商業信息咨詢中心的統計,2016 年公司銷售額位居北京百貨市場第 2 位,占有約 16%的市場份額。 公司商品零售業務主要經營模式包括聯營、自營及租賃,其中以聯營為主。聯營 是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一種合作經營模式,公司和供應商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銷售所 得;自營是公司采購商品后再組織銷售的經營模式,利潤來源于公司的購銷差價,公 司自營商品主要為部分知名品牌化妝品、家用電器、部分超市商品等;租賃是在公司 經營場所里進行的物業出租經營,利潤來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業成本后的余額。 零售行業是與居民生活和宏觀經濟密切相關的重要行業,隨著國內居民收入和消 費水平的逐年提高,行業總體保持了增長態勢,但受宏觀經濟增速下降影響,零售行 業增速放緩。2016 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 10.4%,增速較上年下降 0.3 個百分點,其中限額以上單位商品零售額同比增長 8.1%,增速上升 0.2 個百分點,網 上商品零售額同比增長 26.2%,增速回落 5.4 個百分點。受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消費 需求結構調整、網絡零售快速發展、經營成本不斷上漲影響,百貨業持續下滑明顯, 發展面臨較大挑戰。根據中華全國商業信息中心和北京市商業信息咨詢中心的監測數 據,2016 年全國 50 家重點大型零售企業零售額同比下降 0.5%,降幅擴大 0.3 個百分 點,北京市 43 家重點百貨店零售額同比下降 8.03%,降幅收窄 0.13 個百分點。為進 一步擴大消費,推動實體零售轉型發展,2016 年國家出臺政策措施,實體零售的地位 和作用重獲關注,隨著消費市場環境改善,居民消費信心增強,消費升級持續推動, 線下零售轉型調整深入,線上與線下融合發展,未來零售業將呈現穩定發展的局面。 二、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資產發生重大變化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三、 報告期內核心競爭力分析 √適用 □不適用 報告期內公司核心競爭力未發生重要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品牌優勢。公司是北京市十大商業品牌之一,在北京擁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 和市場影響力。2016 年公司榮獲“中國入世十五年最具影響力企業”、“北京十大商 業品牌金獎”等稱號,品牌影響力繼續得以鞏固。 2、區位優勢。公司所屬翠微百貨翠微店、牡丹園店、龍德店、大成路店、當代 商城中關村店、鼎城店、甘家口百貨 7 家門店,基本位于北京市核心商圈或核心社區 地帶,具有較好的區位優勢。 3、物業優勢。公司擁有自有物業建筑面積約 19.4 萬平方米,自有物業占比達 48.19%,翠微店 A 座、當代商城中關村店、甘家口百貨及大成路店四家主要門店為 自有物業,較高的自有物業比重使得公司具有較好的成本優勢和抗風險能力。 4、管理優勢。公司在百貨零售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擁有為經營管理和創新 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的信息化系統,擁有強大的品牌集合能力和穩定的供應商渠道,擁 有較高顧客滿意度和忠誠度的服務優勢。 1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四節 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一、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2016 年,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宏觀經濟和消費市場總體平穩發 展,但經濟增速繼續放緩,消費市場延續低迷態勢,百貨零售業經營形勢嚴峻。面對 復雜的外部市場環境,公司積極應對市場挑戰,貫徹戰略規劃發展方向,深化經營轉 型調整,推進創新創效,組織開展經營管理工作。 報告期內,公司按照兩個生活中心的門店轉型方向,貫徹“一店一策”,開展門 店經營調整,增加適銷品牌種類,完善功能業態配比,增強顧客消費體驗,促進商品 與服務消費融合。重點推進落實龍德店向社區生活中心、翠微店超市向主題食品館的 轉型調整,推進翠微店、當代商城等餐飲娛樂服務業態的引進調整。研究推動虧損門 店的處置與調整,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提前終止了清河店的經營。研究推進商品與服 務消費融合,通過投資向教育、旅游等服務消費領域延伸。 報告期內,公司積極開展營銷創新,提升顧客體驗互動,努力推進營銷創效。推 進營銷資源整合,積極開展主題營銷、聯動互動營銷、品類品牌營銷,強化新媒體渠 道營銷推廣,加強營銷創新,拓展線上線下營銷互動,增強營銷活動效果。推進全渠 道營銷平臺建設,推進移動支付的全面應用,開發微信翠微購商城。推進服務資源整 合、會員開發與會員電子化進程,完善全渠道會員服務功能,開展會員活動與特色服 務,促進會員與團購銷售增量。 報告期內,公司按照集團化管理機制建設方向,完善管理機制,提升管理實效, 加速融合發展,發揮協同效應。深化子公司內控制度體系的完善與執行,推進門店業 務結構優化調整,完善管理人員績效考評機制和員工薪酬體系。深化集團化財務管理, 完善財務內控,強化財務核算和預算執行。推進投融資管理,統籌資金使用,開展投 資運作,增加投資收益,推進公司債券發行融資。強化信息系統安全與信息技術應用 對經營管理的支持。推進運維管理與節能降耗,降低運維成本,強化安全管理。 二、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 53.80 億元,同比下降 6.62%,實現利潤總額 1.52 億元,同比下降 32.42%,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1.12 億元,同比下降 32.51%。 1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報告期營業收入下降主要是受消費市場持續低迷及實體零售整體下滑的影響。全 年公司商品銷售呈現前低后緩態勢,上、下半年銷售同比下降 9.53%、2.85%,運行 態勢與北京市場基本一致,全年銷售降幅好于北京百貨市場平均 1.73 個百分點。各品 類銷售中,男女服裝、金銀珠寶、家電音像等好于市場平均水平。各經營單位中,龍 德店、當代鼎城店銷售平穩,翠微超市、甘家口百貨、牡丹園店、清河店銷售降幅略 大。 報告期公司凈利潤同比降幅較大,主要在于主營商品銷售收入下滑,銷售毛利下 降較多,人工成本、租賃費、能源費等主要費用變動不大,新增融資利息支出使得財 務費用增加。 (一) 主營業務分析 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相關科目變動分析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科目 本期數 上年同期數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 5,379,602,561.39 5,761,041,739.50 -6.62 營業成本 4,296,823,248.62 4,550,239,001.53 -5.57 銷售費用 711,058,899.10 744,407,619.55 -4.48 管理費用 203,440,745.58 217,891,952.46 -6.63 財務費用 10,624,792.96 -3,228,812.36 429.06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10.18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411,240,929.79 -240,035,625.73 -71.32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64,978,192.25 209,321,770.88 -21.18 研發支出 - - -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適用 □不適用 報告期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減少主要系受市場環境影響商品銷售下滑。 (1). 主營業務分行業、分產品、分地區情況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主營業務分行業情況 營業收 營業成 分行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減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業 (%) 年增減 年增減 (%) (%) (%) 百貨 4,707,296,759.36 3,789,117,562.32 19.51 -5.67 -4.81 減少 0.73 個百分點 業務 租賃 132,003,797.22 74,099,236.48 43.87 -22.05 -3.51 減少 10.78 個百分點 業務 1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超市 501,882,178.84 420,293,196.03 16.26 -13.31 -12.74 減少 0.55 個百分點 業務 其他 55,525,626.83 18,140,728.56 67.33 35.32 9.32 增加 7.77 個百分點 業務 分部 間相 -17,105,800.86 -4,827,474.77 -71.78 7.24 10.45 減少 1.01 個百分點 互抵 減 合計 5,379,602,561.39 4,296,823,248.62 20.13 -6.62 -5.57 減少 0.89 個百分點 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 營業收 營業成 分地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減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區 (%) 年增減 年增減 (%) (%) (%) 北京 5,379,602,561.39 4,296,823,248.62 20.13 -6.62 -5.57 減少 0.89 個百分點 主營業務分行業、分產品、分地區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2). 產銷量情況分析表 □適用 √不適用 (3). 成本分析表 單位:元 分行業情況 本期金 上年同 本期占總 額較上 成本構成 期占總 分行業 本期金額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額 年同期 項目 成本比 (%) 變動比 例(%) 例(%) 百貨業務 商品成本 3,789,117,562.32 88.18 3,980,580,867.79 87.48 -4.81 資產折 租賃業務 舊、租入 74,099,236.48 1.72 76,793,780.41 1.69 -3.51 成本 超市業務 商品成本 420,293,196.03 9.78 481,660,553.14 10.59 -12.74 其他業務 其他 18,140,728.56 0.42 16,594,531.36 0.36 9.32 分部間相 -4,827,474.77 -0.11 -5,390,731.17 -0.12 10.45 互抵減 合計 4,296,823,248.62 100.00 4,550,239,001.53 100.00 -5.57 成本分析其他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 主要銷售客戶及主要供應商情況 √適用 □不適用 1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額 63,158.35 萬元,占年度采購總額 12.75%;其中前五名供應 商采購額中關聯方采購額 0 萬元,占年度采購總額 0%。 2. 費用 √適用 □不適用 科目 本期數 上年同期數 變動金額 變動比例(%) 銷售費用 711,058,899.10 744,407,619.55 -33,348,720.45 -4.48 管理費用 203,440,745.58 217,891,952.46 -14,451,206.88 -6.63 財務費用 10,624,792.96 -3,228,812.36 13,853,605.32 429.06 原因分析: (1) 銷售費用減少主要系部分固定資產折舊及租入資產裝修攤銷到期所致。 (2) 財務費用增加主要系計提本期發行的公司債券利息所致。 3. 研發投入 研發投入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 現金流 √適用 □不適用 變動比例 科目 本期數 上年同期數 變動金額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24,355,942.51 -10.18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411,240,929.79 -240,035,625.73 -171,205,304.06 -71.32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64,978,192.25 209,321,770.88 -44,343,578.63 -21.18 原因分析: (1)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減少主要系本年投資續存期 5 年的私募基金所致。 (二) 非主營業務導致利潤重大變化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報告期公司實現投資收益 5,604.32 萬元,較上年增加 2,537.36 萬元,增幅為 82.73%, 主要來自于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增加。私募基金收益水平取決于基金投資運作狀況, 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1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三) 資產、負債情況分析 √適用 □不適用 1. 資產及負債狀況 單位:元 上期期 本期期末數 末數占 本期期末金額 項目名稱 本期期末數 占總資產的 上期期末數 總資產 較上期期末變 比例(%) 的比例 動比例(%) (%) 應收賬款 47,937,870.62 0.93 35,066,743.89 0.72 36.70 可供出售金 707,861,693.76 13.78 202,911,693.76 4.14 248.85 融資產 在建工程 227,105.99 0.00 9,056,052.23 0.18 -97.49 短期借款 - 0.00 300,000,000.00 6.12 -100.00 應交稅費 31,007,935.23 0.60 101,816,876.66 2.08 -69.55 應付利息 12,833,333.31 0.25 393,433.35 0.01 3,161.88 應付債券 545,828,838.37 10.63 - 0.00 100.00 預計負債 4,560,000.00 0.09 - 0.00 100.00 遞延所得稅 - 0.00 16,775.08 0.00 -100.00 負債 其他說明 (1)應收賬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應收中介卡銷貨款及應收租金增加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主要系本期投資 5 億元私募基金所致。 (3)在建工程減少主要系牡丹店外立面改造工程、超市翠微店改造工程本期完工所致。 (4)短期借款減少系本期償還銀行貸款所致。 (5)應交稅費減少主要系增值稅年初應交額較大而年末為留抵數及所得稅減少所致。 (6)應付利息增加系計提應付公司債券利息所致。 (7)應付債券增加系本期發行面值 5.5 億的公司債券所致。 (8)預計負債增加系本期計提清河店關店員工辭退補償及已確定的功能商戶補償所致。 (9)遞延所得稅負債減少系子公司遞延所得稅負債減少所致。 2. 截至報告期末主要資產受限情況 √適用 □不適用 項目 期末賬面價值 受限原因 貨幣資金 206,183,746.12 商業預付卡存管資金 固定資產 351,867,982.93 向銀行貸款,房產用于抵押 投資性房地產 45,410,800.91 向銀行貸款,房產用于抵押 合計 603,462,529.96 / 注:2015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簽署《主債權及房屋 最高額抵押合同》,公司以翠微大廈地下一層(南部)及地上 4 層至 5 層(南北部)商業房地產 1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為抵押獲得 3 億元額度的一年期授信。農業銀行于 2015 年至 2016 年累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金額 共計 2.5 億元,報告期公司已償還貸款,授信已到期。截至本報告出具日,房產解押手續已辦結。 3. 其他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四) 行業經營性信息分析 √適用 □不適用 參見本報告“第三節 一、報告期內公司所從事的主要業務、經營模式及行業情況 說明”的內容。 零售行業經營性信息分析 1. 報告期末已開業門店分布情況 √適用 □不適用 自有物業門店 租賃物業門店 地區 經營業態 建筑面積 建筑面積 門店數量 門店數量 (萬平米) (萬平米) 北京 百貨 4 28.57 4 14.85 注:上述自有物業門店中包含的租賃面積為 9.17 萬平方米。 序號 地區 門店名稱 經營業態 地址 開業時間 物業類型 租賃期限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 自有+配套 北京 翠微股份翠微店 A 座 百貨店 1997.11.18 / 33 號 租賃 1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 北京 翠微股份翠微店 B 座 百貨店 2010.06.26 租賃 2024.05.29 29 號 北京市海淀區花園路 2 2 北京 翠微股份牡丹園店 百貨店 2003.12.26 租賃 2023.05.31 號 北京市昌平區立湯路 3 北京 翠微股份龍德店 百貨店 2007.12.26 租賃 2027.02.01 186 號 北京市海淀區清河嘉 4 北京 翠微股份清河店 百貨店 2010.01.26 租賃 2017.01.03 園東區甲 1 號 北京市豐臺區大成路 8 5 北京 翠微股份大成路店 百貨店 2011.12.30 自有 / 號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 自有+配套 6 北京 翠微股份當代商城中關村店 百貨店 1995.09.23 / 大街 40 號 租賃 北京市石景山區阜石 7 北京 翠微股份當代商城鼎城店 百貨店 2009.10.28 租賃 2028.12.31 路 165 號 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 自有+配套 8 北京 翠微股份甘家口大廈 百貨店 2000.01.09 / 路 17 號 租賃 注:2016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經營翠微百貨清 河店的議案》。 2017 年 1 月 3 日起清河店租賃合同解除并終止經營。 2. 其他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 門店店效情況 1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銷售增長率 每平米建筑面積年租金 每平米經營面積年銷售額 地區 經營業態 (%) (萬元) (萬元) 北京 百貨店 -6.62 0.25 2.17 (2)主營業務分經營模式銷售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2016 年 2015 年 項目 毛利率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毛利率(%)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 聯營 470,412.73 385,630.50 18.02% 498,121.32 404,374.10 18.82 自營 41,853.54 35,820.63 14.41% 47,261.62 40,142.70 15.06 其他 25,693.98 8,231.19 / 30,721.23 10,507.10 / 合計 537,960.26 429,682.32 20.13% 576,104.17 455,023.90 21.02 (3)自營模式下商品采購與存貨情況 公司自營商品主要以化妝品、生鮮日配、包裝食品、煙酒飲料、滋補品以及日用 雜品為主,集運輸、倉儲、裝卸、搬運、配送、信息處理于一體,自營商品由各采購 中心統一、集中進行采購。通過選擇適合的供應商及適銷對路的商品,保證所采購商 品的質量、品種、價格及貨源穩定。自營商品中占比較高的化妝品類、食品類及洗化 雜品類的供應商,與公司本著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大部分供商合作超十年以上, 規避了貨源中斷風險,盡量將進貨渠道風險降至最低。 (4)與零售行業特點相關的費用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數 上年同期數 同比增減 項目 費用額 費用率 費用額 費用率 費用額 費用率 租賃費 20,643.60 3.84% 21,987.28 3.58% -1343.68 0.26% 廣告及促銷費 2,309.33 0.43% 2,485.90 0.40% -176.57 0.03% 裝修費 2,622.24 0.49% 2,299.38 0.37% 322.86 0.12% (5)客戶特征或類別、各類會員數量及銷售占比 截至 2016 年底,公司持卡會員總量約 180 萬人,2015 年起公司逐步實施重組后 會員資源整合、新舊會員卡置換及會員電子化工作,目前持有新版會員卡數量約為 33 萬人,其中貴賓金卡會員約 2.9 萬人,貴賓銀卡會員約 4.7 萬人,其余為貴賓卡會員, 約 7 萬會員已實現會員電子化。報告期內,會員實現銷售累計約 37.43 億元,貴賓金、 銀卡會員銷售占比為 55.18%。 1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公司持續推進全渠道營銷平臺建設,2016 年 3 月自建微信翠微購商城上線運行并 實現部分銷售。公司超市業態加盟京東到家線上平臺,報告期實現銷售 115.7 萬元。 (6)主要營銷活動及業務效果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營銷活動為四月份的“傾情回饋——翠微股份上市四周年慶” 活動和十一月份的“翠微的生日,消費者的節日,翠微 19 周年慶”活動,“上市慶” 五天實現含稅銷售收入 2.39 億元,“店慶”六天實現含稅銷售收入 4.36 億元。上述 營銷活動達到了預期效果。 (五) 投資狀況分析 1、 對外股權投資總體分析 √適用 □不適用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2014 修訂)》,公司將對被投資 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 量的股權投資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截至報告期末,公司無長期股權投資;報 告期,公司對外投資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余額為 707,861,693.76 元,較年初增加 504,950,000.00 元。 (1) 重大的股權投資 √適用 □不適用 1、2016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與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北京 道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乾元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簽署《合作辦學協議》,共同投資設 立北京海淀國際教育投資有限公司。海淀教投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5,000 萬元,其中本 公司出資人民幣 750 萬元,占股權比例的 15%。海淀教投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完成了 工商注冊登記。 2、2016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翠微可晶攝影器材有限責任公司(現 更名為“北京翠微可晶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北京易途在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 司及管理團隊共同投資設立北京翠微國際旅游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300 萬元, 其中翠微可晶出資 45 萬元,占股權比例的 15%。 (2) 重大的非股權投資 √適用 □不適用 1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以自有資金人民幣 5 億元出資認購北京華軟金宏資產管理有限 公司發起設立的“華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通級(A 級)份額,基金規模為 人民幣 6.25 億元,存續期為 5 年。 (3)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適用 √不適用 (六) 重大資產和股權出售 □適用 √不適用 (七) 主要控股參股公司分析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萬元 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持股比例 注冊資本 總資產 凈資產 凈利潤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 商業零售 100% 31,000 94,221.71 60,479.87 2,139.48 任公司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 商業零售 100% 31,000 60,594.28 47,996.25 1,605.08 責任公司 北京翠微家園超市連 直接 80%, 商業零售 1,000 13,868.51 8,432.20 550.82 鎖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間接 11.67% 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 70% 100 1,801.99 1,764.45 95.07 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可晶攝影器 商業零 80% 200 838.92 526.72 65.02 材有限責任公司 售、攝影 北京普瀾斯國際商貿 國際品牌 100% 500 44.93 -513.48 11.39 發展有限公司 代理 北京創景置業有限責 物業管理 16% 1,118 11,954.08 7,439.36 1,206.94 任公司 注: 1、公司其他參股公司情況詳見本報告第十一節財務報告(七)附注 7 之“可供 出售金融資產”。 2、北京翠微可晶攝影器材有限責任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變更名稱為“北 京翠微可晶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3、報告期內,當代商城實現營業收入 113,238.48 萬元,同比下降 4.94%,實現 凈利潤 2,139.48 萬元,同比下降 35.62%;甘家口大廈實現營業收入 55,007.86 萬元, 同比下降 9.30%,實現凈利潤 1,605.08 萬元,同比下降 34.76%;翠微超市實現營業收 入 31,482.25 萬元,同比下降 15.97%,實現凈利潤 550.82 萬元,同比下降 60.27%。 1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八) 公司控制的結構化主體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公司關于公司未來發展的討論與分析 (一) 行業格局和趨勢 √適用 □不適用 展望 2017 年,國際國內經濟環境依然錯綜復雜,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因素較多, 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在穩中求進的政策總基調下,經濟穩中向好基礎和預期增強, 市場環境逐步改善,實體經濟活力增強,消費繼續發揮穩增長的重要作用。隨著居民 收入持續增長,消費升級加快,居民消費意愿提升,消費市場環境逐步改善,線上零 售增速放緩,實體零售促進政策進一步落實,將對實體零售應對經營困境、加速轉型 調整、促進經營穩定帶來積極影響。面對消費方式、消費結構、消費需求的發展變化, 線上零售持續增長、服務消費快速發展對實體商品零售的影響,零售市場競爭態勢將 持續深化,線上與線下、商品與服務消費的融合面將不斷擴大。 (二) 公司發展戰略 √適用 □不適用 根據公司戰略規劃(2016-2020 年),未來五年公司將以“構建翠微生活方式門 店體系,打造面向都市主流家庭的領先商業品牌”為戰略目標,以商業運營為主、商 業運營和資本運營雙軌并行,推動公司規模、效益和價值的提升,推動公司可持續發 展能力的提升。 公司將繼續貫徹戰略規劃方向,堅持零售主業的發展核心,推進時尚和社區兩 個生活中心門店體系建設,推動轉型調整和改革創新,促進線上與線下融合、商品與 服務消費融合,提高經營管理質量和效益,并積極探索開展多元投資發展,提升資本 市場運營能力。 (三) 經營計劃 √適用 □不適用 2017 年,公司將堅持以顧客、效益、發展為中心,著力顧客服務能力和持續盈利 發展能力建設,進一步深化轉型提升,推進營銷創新,優化顧客服務,提高管理效率, 2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促進銷售穩定和效益提升。2017 年公司計劃實現營業收入 52.51 億元,利潤總額 1.60 億元。具體工作重點如下: 1、貫徹“一店一策”,深化轉型提升 推進門店轉型與經營調整,完善業態、品類、品牌配比,深化商品與服務消費融 合,增強顧客體驗與聚客創效,打造門店特色競爭力。圍繞門店效益提升,加大總部 支持與經營資源配置,增進與供商的協同,提高地均坪效,強化毛利率與費用率管理, 著力改善主力門店經營效果,推動虧損門店的調整。 2、推進營銷創新,促進銷售穩定增長 加強業務運營體系的整體協調與營銷資源配置,推進營銷活動的組織策劃與營銷 方式創新,推進整體聯動營銷的組織,深入開展主題營銷、品牌品類營銷、新媒體營 銷活動,組織策劃好 20 周年店慶和重大節日營銷活動,進一步促進門店個性化、特 色化營銷,積極拓展會員與團購銷售,全力推動公司銷售的穩定與增長。 3、優化會員服務,促進顧客開發增效 推進會員開發和會員卡電子化進程,進一步完善會員服務管理,升級智能化、精 準化會員服務功能,增強顧客消費體驗和服務效果。整合內外部優勢資源,深入組織 策劃會員活動,擴大會員參與的廣度與深度。深化各店特色化、品牌化的會員服務, 提高會員服務的口碑與促銷效果。 4、促進線上線下融合,完善全渠道功能 繼續推進全渠道營銷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網站、微信、設計開發 APP 等新媒體 營銷與宣傳渠道的功能,深化信息技術對業務開發、營銷創新、服務升級、管理提升 的支持。優化微信翠微購平臺的營銷服務功能,推廣線上營銷,擴大移動支付使用效 果,探索收銀新模式,優化網絡環境,提高線上線下融合度。 5、改進基礎管理,提高運營效率與質量 深化人力資源開發,控制人工成本,完善薪酬體系與考核激勵機制。強化財務與 預算管理,嚴格資金安全與統籌使用,加強風險識別與控制,推進投融資業務開展, 研究資本市場運作。健全信息系統安全保障體系,提升信息系統應用水平。推進經營 環境建設,提升精細化管理,合理降低運維能源成本,強化安全管理。加強誠信品牌 和企業文化建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2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四) 可能面對的風險 √適用 □不適用 1、經濟風險。宏觀經濟環境影響居民收入和消費意愿,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將繼 續保持穩中求進的主基調,但經濟金融形勢依然復雜,若經濟增速繼續放緩,消費市 場持續低迷,零售行業仍將面臨波動或下滑的風險。 2、市場風險。消費品市場規模保持穩定增長,而線上零售增速放緩,消費升級 步伐加快,服務消費快速發展,零售市場競爭態勢持續深化,若積極應對消費方式、 消費結構、消費需求變化的措施不足,則公司仍將面臨經營不振的風險。 3、經營風險。公司實施清河店終止經營,持續推進門店轉型調整,將對銷售收 入和成本費用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多元投資及其收益也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若門 店轉型提升、營銷促進及成本管理效果不達預期,則將對公司業績產生影響。 (五)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四、公司因不適用準則規定或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準則披露的情況 和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2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五節 重要事項 一、普通股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金轉增預案 (一) 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執行或調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報告期內公司現金分紅政策未發生變化,非特殊情況外,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 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合并報表可供分配利潤的 20%。 報告期內,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并已實施完畢的 2015 年度的利潤分配 方案為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40 元(含稅),共派發現金紅利 73,380,191.08 元,現金分紅占合并報表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比率為 44.18%,符合中國證 監會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2016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公司總股本 524,144,222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20 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 62,897,306.64 元(含稅), 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上述預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 公司近三年(含報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預案、資本公積金轉增股 本方案或預案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分紅年度合并報表 占合并報表中歸屬 分紅 每 10 股派息數 現金分紅的數額 中歸屬于上市公司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年度 (元)(含稅) (含稅) 普通股股東的凈利 股東的凈利潤的比 潤 率(%) 2016 年 1.20 6,289.73 11,210.58 56.11 2015 年 1.40 7,338.02 16,609.55 44.18 2014 年 1.60 8,386.31 16,609.02 50.49 (三) 以現金方式要約回購股份計入現金分紅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四) 報告期內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現金 利潤分配方案預案的,公司應當詳細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 □適用 √不適用 2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二、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一) 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或 持續到報告期內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是否 是否 承諾 承諾 承諾時間及 有履 及時 承諾背景 承諾方 類型 內容 期限 行期 嚴格 限 履行 自本次重組中海淀國資中心認購的股份上市 北京市海淀 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該 2014 年 11 月 股份 區國有資本 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購改部分股票;由 5 日至 2017 是 是 限售 經營管理中 于公司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導致海淀國資 年 11 月 4 日 心 中心增持的公司股份亦應遵守上述約定。 在海淀國資中心持有公司股份后,海淀國資中 心將在公司的決策中與北京翠微集團保持一 在北京翠微 北京市海淀 致意見,為北京翠微集團一致行動人。自本次 集團和海淀 區國有資本 重組完成且北京翠微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及 其他 國資中心均 是 是 經營管理中 實際控制人、本中心為公司股東期間,本中心 為公司股東 心 不會向公司股東大會提出選舉由本中心提名 期間內有效 的董事候選人的提案,不會向公司委派由本中 心提名的董事。 1、本中心將不從事并努力促使本中心控制的 其他企業不從事與公司及公司下屬子公司的 主營業務構成競爭的業務。2、如本中心或本 中心控制的其他企業獲得商業機會以開發、收 在本次重組 北京市海淀 購、投資可能與公司形成直接或間接業務競爭 完成后且作 解決 區國有資本 關系的項目時,本中心將優先選擇或促使本中 為北京翠微 同業 是 是 經營管理中 心控制的其他企業優先選擇放棄或讓與該等 集團一致行 競爭 心 商業機會給公司。如果公司不予答復或者給予 動人期間內 否定的答復,則視為放棄該商業機會。3、本 有效 與重大資 中心將促使超市發公司未來不從事零售業中 產重組相 的百貨商店業務,不與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百貨 關的承諾 商店業務形成直接或間接的業務競爭關系。 1、確保與公司在人員、財務、機構、資產和 業務等方面完全分開,嚴格控制并減少公司與 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業間的 持續性關聯交易。對無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發生的關聯交易,將遵循市場公正、公平、 公開的原則,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簽訂協議,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規定履行 北京市海淀 信息披露義務和辦理有關報批程序,保證不通 在海淀國資 解決 區國有資本 過關聯交易損害貴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合法權 中心作為公 關聯 是 是 經營管理中 益。2、確保本中心不發生以任何形式占用公 司股東期間 交易 心 司資金、資產的行為,不要求公司向本中心自 有效 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業提供任何形式 的擔保。3、確保本中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北京翠微 大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 權利,在股東大會對涉及本中心自身和/或本 中心控制的其他企業與貴公司的關聯交易進 行表決時,依法履行回避表決的義務。 北京市海淀 1、當代商城及甘家口大廈系依法設立并有效 區國有資本 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 其他 長期有效 否 是 經營管理中 程應當終止等影響其合法存續的情形;其注冊 心 資本已經按期繳足,不存在出資不實的情形。 2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本中心持有的當代商城、甘家口大廈的全 部股權權屬清晰、完整,不存在質押、凍結或 其他任何權利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轉讓的情形, 亦不涉及任何重大訴訟、仲裁、司法強制執行、 第三方請求權利或其他潛在的糾紛和爭議。 持續保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本中心自身和/或 北京市海淀 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業的人員、財務、機構、 在海淀國資 區國有資本 資產和業務等方面與貴公司完全獨立、分開。 中心作為公 其他 是 是 經營管理中 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業與貴 司股東期間 心 公司在經營業務、機構運作、財務核算等方面 有效 保持獨立并各自獨立承擔經營責任和風險。 如因當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廈(下稱“標的公 司”)存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審計、評估基準 日(2013 年 10 月 31 日)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北京市海淀 反映的債務之外的其他債務,或因標的公司出 區國有資本 資、股權、稅務、勞動人事、資產等任何原因 其他 長期有效 否 是 經營管理中 產生爭議、糾紛、行政處罰、訴訟或仲裁,本 心 中心同意承擔該等債務,或給予標的公司相應 全額補償。如因前述事項導致翠微股份遭受損 失的,本中心將賠償翠微股份因此遭受的損 失。 北京翠微集團不存在且不從事與本公司主營 業務相同或構成競爭的業務,也未以投資控 與首次公 解決 北京翠微集 股、參股、合資、聯營或其它形式經營或為他 開發行相 同業 長期有效 否 是 團 人經營任何與發行人的主營業務相同、相近或 關的承諾 競爭 構成競爭的業務,并承諾將采取各種方式避免 發生同業競爭。 2015 年 7 月 8 日,北京翠微集團通過上交所 證券交易系統增持本公司股份,截至 2015 年 2015 年 7 月 北京翠微集 12 月 8 日,北京翠微集團累計增持公司股份 其他承諾 其他 9 日至 2016 是 是 團 2,515,200 股,增持計劃已實施完畢。北京翠 年6月9日 微集團承諾,在增持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 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公司資產或項目存在盈利預測,且報告期仍處在盈利預測期間,公司就資產或 項目 是否達到原盈利預測及其原因作出說明 □已達到 □未達到 √不適用 三、報告期內資金被占用情況及清欠進展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四、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五、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和影響的分析說明 (一) 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財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發布了《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 號),適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發生的相關交易,根據該規定,本公司: 2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1、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影響:“稅金及附加”增加 18,119,444.17 元。 2、將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從 “管理費用”項目重分類至“稅金及附加”項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發生的稅費不予調整,比較數據 不予調整。 影響:“管理費用”減少 18,119,444.17 元。 (二) 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三) 與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溝通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四) 其他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六、聘任、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現聘任 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報酬 70 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年限 2 名稱 報酬 內部控制審計會計師事務所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25 聘任、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審計期間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七、面臨暫停上市風險的情況 (一) 導致暫停上市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 (二) 公司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適用 √不適用 2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八、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適用 √不適用 九、破產重整相關事項 □適用 √不適用 十、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本年度公司無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處 罰及整改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十二、報告期內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誠信狀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十三、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或其他員工激勵措施的情況及其影響 (一) 相關激勵事項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且后續實施無進展或變化的 □適用 √不適用 (二) 臨時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續進展的激勵情況 股權激勵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其他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員工持股計劃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其他激勵措施 □適用 √不適用 十四、重大關聯交易 (一) 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 1、 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且后續實施無進展或變化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事項概述 查詢索引 2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016 年度,公司預計與關聯方發生的房屋 租賃關聯交易總金額不超過 1,335 萬元。報告 期內,公司向翠微集團和創景置業支付的租賃費 金額分別為 1,156.23 萬元和 156.06 萬元,與預 計大體一致。(與預計金額有 22.71 萬元的差異, 主要是營業稅改增值稅所致。) 2016 年 4 月 23 日上交所網站《2016 年度日 2016 年度,公司全資子公司當代商城、甘 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臨 2016-006) 家口大廈預計與關聯方發生的房屋租賃、資產托 管關聯交易總金額不超過 870 萬元。報告期內, 當代商城、甘家口大廈向北京海淀置業集團有限 公司支付的托管、租賃費金額分別為 410 萬元和 435.71 萬元,與預計大體一致。 2、 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但有后續實施的進展或變化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 臨時公告未披露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二) 資產或股權收購、出售發生的關聯交易 1、 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且后續實施無進展或變化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2、 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但有后續實施的進展或變化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 臨時公告未披露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4、 涉及業績約定的,應當披露報告期內的業績實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 共同對外投資的重大關聯交易 1、 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且后續實施無進展或變化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事項概述 查詢索引 2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016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與北京市海淀區 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淀國 投”)、北京道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簽署《合 作辦學協議》,共同投資設立北京海淀國際教育 2016 年 7 月 23 日上交所網站《翠微股份關 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5,000 萬元, 于投資參股設立海淀國際教育投資公司暨關聯 其中本公司出資人民幣 750 萬元,占股權比例的 交易公告》(臨 2016-016) 15%。海淀國投為與本公司同受海淀區國資委最 終控制的關聯法人,本公司本次與海淀國投共同 投資構成關聯交易。 2、 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但有后續實施的進展或變化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 臨時公告未披露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四) 關聯債權債務往來 1、 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且后續實施無進展或變化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2、 已在臨時公告披露,但有后續實施的進展或變化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 臨時公告未披露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五)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況 (一) 托管、承包、租賃事項 1、 托管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 承包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3、 租賃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二) 擔保情況 □適用 √不適用 3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三) 委托他人進行現金資產管理的情況 1、 委托理財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是否 計提 是否 委托理財金 委托理財 委托理財 報酬確定 實際收回本 實際獲得收 經過 減值 是否 受托人 委托理財產品類型 關聯 額 起始日期 終止日期 方式 金金額 益 法定 準備 涉訴 交易 程序 金額 中信建投基金管 中信建投固定收益10期資產管 100,000,000 2015-08-26 2017-08-25 浮動收益 0 5,332,590.44 是 0 否 否 理有限公司 理計劃 北京銀行股份有 北京銀行“心喜”系列產品-“京 30,000,000 2015-12-16 2016-03-15 浮動收益 30,000,000 471,307.91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華遠見”第2期理財管理計劃 上海浦東發展銀 利多多財富班車進取2號 150,000,000 2016-01-07 2016-03-06 浮動收益 150,000,000 1,097,260.27 是 0 否 否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民生銀行股 非凡資產管理季增利第216期 70,000,000 2016-01-14 2016-04-13 浮動收益 70,000,000 750,438.36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對公02款 北京銀行股份有 穩健系列人民幣91天期限組合 50,000,000 2016-01-21 2016-04-21 浮動收益 50,000,000 486,164.38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民生加銀資產管 民生加銀資管匯金6號專項資 20,000,000 2016-04-08 2017-03-28 浮動收益 20,000,000 1,407,777.78 是 0 否 否 理有限公司 產管理計劃 中國民生銀行股 非凡資產管理35天增利第229 35,000,000 2016-04-19 2016-05-24 浮動收益 35,000,000 129,212.33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期 北京銀行股份有 心喜系列人民幣京華尊享第十 50,000,000 2016-05-17 2016-11-16 浮動收益 50,000,000 1,184,688.69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一期理財管理計劃 中國民生銀行股 非凡資產管理半年增利第235 20,000,000 2016-06-02 2016-12-01 浮動收益 20,000,000 378,958.90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期對公02款 中國農業銀行股 安心靈動20天人民幣理財產品 80,000,000 2016-06-30 2016-07-19 浮動收益 80,000,000 203,616.44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中國民生銀行股 “非凡資產管理型”結構性理財 40,000,000 2016-10-20 2016-11-24 浮動收益 40,000,000 134,246.58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東發展銀 月添利 50,000,000 2016-11-08 2016-12-07 浮動收益 50,000,000 143,835.62 是 0 否 否 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銀行股份有 穩健系列人民幣37天期限銀行 50,000,000 2016-11-21 2016-12-28 浮動收益 50,000,000 136,849.32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間保證收益理財產品 3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北京銀行股份有 穩健系列人民幣40天期限銀行 22,000,000 2016-11-17 2016-12-27 浮動收益 22,000,000 60,273.97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間保證收益理財產品 合計 / 767,000,000 / / / 667,000,000 11,917,220.99 / 0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計金額(元) 0 委托理財的情況說明 注:1、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資金共計 10,000 萬元購買中信建投固定收益 10 期資產管理計劃,自 2016 年 8 月 26 日起延期一年; 2、公司子公司翠微超市以自有資金 2,000 萬元購買民生加銀資管匯金 6 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已于 2017 年 4 月 8 日到期,收回本金 2,000 萬元及收 益 1,407,777.78 元。 2、 委托貸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3、 其他投資理財及衍生品投資情況 □適用 √不適用 3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適用 □不適用 1、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雙榆樹支行簽署《授信 協議》,招商銀行向公司提供總額 3 億元額度的一年期授信,擔保方式為信用。招商 銀行 2015 年累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金額共計 2 億元,報告期公司已償還貸款,授信 已到期。 2、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簽署《主 債權及房屋最高額抵押合同》,公司以翠微大廈地下一層(南部)及地上 4 層至 5 層 (南北部)商業房地產為抵押獲得 3 億元額度的一年期授信。農業銀行于 2015-2016 年累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金額共計 2.5 億元,報告期公司已償還貸款,授信已到期, 截至本報告出具日,抵押合同已解除,房產解押手續已辦結。 3、根據公司與海淀國資中心簽署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之盈 利預測補償協儀》和《補充協議》,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海淀國資中心支付 的標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潤實現數與利潤預測數的差額補償款 1,346.1 萬元,其對于標 的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盈利預測補償承諾已全部履行完畢。 4、2016 年 3 月 10 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與北 京華軟金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華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 基金基金合同》,公司以自有資金人民幣 5 億元出資認購華軟金宏發起設立的“華宏 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通級(A 級)份額,基金規模為人民幣 6.25 億元,存續 期為 5 年,主要投資于非上市公司股權、固定收益品種等法律法規允許投資的范圍。 報告期內私募基金運轉正常。 5、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經 營翠微百貨清河店的議案》,根據公司董事會的授權,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與北京 強佑房地產開發公司協商簽訂了《租賃合同解除協議》,原《租賃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提前解除,清河店亦于 2017 年 1 月 3 日起終止經營。 十六、其他重大事項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根據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并經中國證監會于 2016 年 3 月 3 日 以證監許可[2016]434 號文《關于核準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 3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復》核準,公司 2016 年公司債券發行規模為不超過人民幣 10 億元 (含 10 億元),首期發行規模不超過 5.5 億元,債券期限為 5 年,附第 3 年末發行人 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完成“2016 年 公司債券(第一期)”的發行,發行規模為 5.5 億元。該債券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在 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并按照規定在合格投資者之間交易。 本期債券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期間的利息共計 1,650 萬元, 2017 年 3 月 21 日,本公司已向投資者兌付完畢。公告查詢索引: 2017 年 3 月 14 日 上交所網站《翠微股份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7 年付息公告》(臨 2017-003) 十七、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工作情況 (一) 上市公司扶貧工作情況 √適用 □不適用 1. 精準扶貧規劃 按照海淀區委統一部署和要求實施精準扶貧對接和扶貧工作。 2. 年度精準扶貧概要 按照海淀區委精準扶貧要求,與海淀區蘇家坨鎮開展扶貧對接工作,幫助鎮里的 五個村銷售農產品。 3. 上市公司 2016 年精準扶貧工作情況統計表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指 標 數量及開展情況 一、總體情況 其中:1.資金 7.77 二、分項投入 1.產業發展脫貧 √ 農林產業扶貧 □ 旅游扶貧 □ 電商扶貧 其中:1.1 產業扶貧項目類型 □ 資產收益扶貧 □ 科技扶貧 □ 其他 1.2 產業扶貧項目個數(個) 1 1.3 產業扶貧項目投入金額 7.77 3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4. 后續精準扶貧計劃 2017 年,本公司將按照區委統一部署和要求繼續推動落實精準扶貧工作。 (二) 社會責任工作情況 √適用 □不適用 詳見 2017 年 4 月 22 日上交所網站《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會責 任報告》。 (三) 屬于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重點排污單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環保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四) 其他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十八、可轉換公司債券情況 (一) 轉債發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二) 報告期轉債持有人及擔保人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 報告期轉債變動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報告期轉債累計轉股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四) 轉股價格歷次調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五) 公司的負債情況、資信變化情況及在未來年度還債的現金安排 □適用 √不適用 (六) 轉債其他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六節 普通股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一、 普通股股本變動情況 (一) 普通股股份變動情況表 1、 普通股股份變動情況表 報告期內,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及股本結構未發生變化。 2、 公司認為必要或證券監管機構要求披露的其他內容 □適用 √不適用 (二) 限售股份變動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二、 證券發行與上市情況 (一) 截至報告期內證券發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股 幣種:人民幣 股票及其衍生 發行價格 獲準上市交 交易終止 發行日期 發行數量 上市日期 證券的種類 (或利率) 易數量 日期 普通股股票類 人民幣普通股(A 股) 2012-04-24 9.00 61,600,000 2012-05-03 61,600,000 人民幣普通股(A 股) 2012-04-24 9.00 15,400,000 2012-08-03 15,400,000 人民幣普通股(A 股) 2014-11-04 13.50 155,749,333 2017-11-04 155,749,333 人民幣普通股(A 股) 2014-12-02 8.61 60,394,889 2015-12-02 60,394,889 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公司債類 2016 年公司債券 5 年 2016-03-21 3.00% 550,000,000 2016-04-05 550,000,000 期固定利率品種 截至報告期內證券發行情況的說明(存續期內利率不同的債券,請分別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及股東結構變動及公司資產和負債結構的變動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 現存的內部職工股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 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 股東總數 截止報告期末普通股股東總數(戶) 19,856 年度報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東總數(戶) 19,607 3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二) 截止報告期末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表 單位:股 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 質押或凍結 持有有限售 股東名稱 報告期內 期末持股數 比例 情況 股東 條件股份數 (全稱) 增減 量 (%) 股份 數 性質 量 狀態 量 北京翠微集團 0 172,092,100 32.83 無 國有法人 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 0 155,749,333 29.71 155,749,333 無 國有法人 華紡房地產開發公司 -2,122,873 16,748,701 3.20 無 國有法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興 4,500,015 4,500,015 0.86 未知 未知 業事件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利兩 3,253,333 3,253,333 0.62 未知 未知 全保險產品 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保 2,966,924 2,966,924 0.57 未知 未知 險產品 中國工商銀行-建信優化配置混合型 2,550,400 2,550,400 0.49 未知 未知 證券投資基金 張晶晶 2,400,000 2,400,000 0.46 未知 境內自然人 陽光資產-工商銀行-主動配置三號 1,747,992 1,747,992 0.33 未知 未知 資產管理產品 胡冰 1,600,000 1,600,000 0.31 未知 境內自然人 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股份種類及數量 股東名稱 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數量 種類 數量 人民幣 北京翠微集團 172,092,100 172,092,100 普通股 人民幣 華紡房地產開發公司 16,748,701 16,748,701 普通股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興業事件驅動混 人民幣 4,500,015 4,500,015 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普通股 人民幣 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利兩全保險產品 3,253,333 3,253,333 普通股 人民幣 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保險產品 2,966,924 2,966,924 普通股 人民幣 中國工商銀行-建信優化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550,400 2,550,400 普通股 人民幣 張晶晶 2,400,000 2,400,000 普通股 人民幣 陽光資產-工商銀行-主動配置三號資產管理產品 1,747,992 1,747,992 普通股 人民幣 胡冰 1,600,000 1,600,000 普通股 大成創新資本-中國銀行-大成創新資本-武當 1 人民幣 1,582,300 1,582,300 號資產管理計劃 普通股 翠微集團與海淀國資中心同受海淀區國資委最終控制,兩者為一 上述股東關聯關系或一致行動的說明 致行動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為一致 行動人。 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及持股數量的說明 不適用 前十名有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數量及限售條件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股 3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有限售條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有限售條件股東名 持有的有限售 情況 序號 限售條件 稱 條件股份數量 可上市交 新增可上市交 易時間 易股份數量 北京市海淀區國有 自上市之日起 36 1 155,749,333 2017-11-04 0 資本經營管理中心 個月內不得轉讓 (三) 戰略投資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為前 10 名股東 □適用 √不適用 四、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 控股股東情況 1 法人 √適用 □不適用 名稱 北京翠微集團 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 張麗君 成立日期 1997-01-21 主要經營業務 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會議服務 報告期內控股和參股的其他境內外 無 上市公司的股權情況 北京翠微集團與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同受北 其他情況說明 京市海淀區國資委最終控制,兩者為一致行動人。 2 自然人 □適用 √不適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情況的特別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 報告期內控股股東變更情況索引及日期 □適用 √不適用 5 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3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二) 實際控制人情況 1 法人 √適用 □不適用 名稱 北京翠微集團 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 張麗君 成立日期 1997-01-21 主要經營業務 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會議服務 報告期內控股和參股的其他境內外 無 上市公司的股權情況 北京翠微集團與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同受 其他情況說明 北京市海淀區國資委最終控制,兩者為一致行動人。 2 自然人 □適用 √不適用 3 公司不存在實際控制人情況的特別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 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索引及日期 □適用 √不適用 5 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3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6 實際控制人通過信托或其他資產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適用 √不適用 (三)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其他情況介紹 □適用 √不適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東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單位負責人或 組織機構 主要經營業務或 法人股東名稱 成立日期 注冊資本 法定代表人 代碼 管理活動等情況 北京市海淀區 投資及投資管 國有資本經營 張連仲 2009.06.29 69169147-9 1,000,000 理;資產管理 管理中心 2014 年,公司向海淀國資中心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當代商城 100%股權和 甘家口大廈 100%股權,海淀國資中心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持有公司 29.71% 情況說明 的股份,海淀國資中心與翠微集團同受海淀區國資委最終控制,兩者為一致行 動人。 六、 股份限制減持情況說明 □適用√不適用 4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七節 優先股相關情況 □適用 √不適用 4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八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情況 一、持股變動情況及報酬情況 (一) 現任及報告期內離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及報酬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股 報告期內從公 任期起始日 任期終止日 年初持 年末持 年度內股份 司獲得的稅前 是否在公司關 姓名 職務(注) 性別 年齡 期 期 股數 股數 增減變動量 報酬總額(萬 聯方獲取報酬 元) 張麗君 董事長 男 53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0 是 徐 濤 董事、總經理 男 48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25.00 否 匡振興 董事、副總經理 男 50 2014-12-22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韓建國 董事、副總經理 男 57 2014-12-22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李連旭 董事 男 42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0 否 王 宏 董事 男 59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0 是 李 飛 獨立董事 男 59 2014-04-30 2019-09-12 0 0 0 8.00 否 陳 及 獨立董事 男 61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2.67 否 胡 燕 獨立董事 女 55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2.67 否 趙一飆 監事會主席 男 50 2015-08-25 2019-09-12 0 0 0 0 否 任東紅 監事 女 53 2009-03-07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郭婷婷 監事 女 38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15.92 否 張 華 監事 男 52 2004-01-17 2019-09-12 0 0 0 0 是 熊 鶯 職工監事 女 42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26.12 否 易春輝 職工監事 男 41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16.74 否 李春剛 職工監事 男 56 2012-11-07 2019-09-12 0 0 0 21.76 否 趙 毅 副總經理 女 47 2011-11-12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吳紅平 副總經理 女 44 2012-12-03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滿柯明 副總經理 男 50 2015-11-17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張 晶 營運總監 男 59 2009-09-14 2019-09-12 0 0 0 23.77 否 4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宋 慧 財務總監 女 40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21.57 否 姜榮生 董事會秘書 男 46 2010-09-15 2019-09-12 0 0 0 23.59 否 王 楠 離任董事 男 43 2009-04-29 2016-09-13 0 0 0 0 否 陳鶴鳴 離任獨立董事 男 70 2010-09-15 2016-09-13 0 0 0 5.33 否 王 斌 離任獨立董事 男 52 2010-09-15 2016-09-13 0 0 0 5.33 否 溫 杰 離任監事 女 55 2009-04-29 2016-09-13 0 0 0 0 否 周淑珍 離任財務總監 女 56 2010-04-14 2016-09-13 0 0 0 19.35 否 合計 / / / / / 0 0 0 337.82 / 姓名 主要工作經歷 2003 年起歷任本公司董事、總經理、董事長兼總經理。現任本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任北京翠微集團總經理,北京創景置業有限責 張麗君 任公司董事、北京海開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稻香湖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徐 濤 2003 年起歷任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現任本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04 年 10 月起歷任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董事長。現任本公司董事、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任北京當 匡振興 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1 年 9 月起歷任北京甘家口大廈副總經理、董事、總經理、董事長。現任本公司董事、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任北京甘家口大廈有 韓建國 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北京永承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李連旭 曾任海淀區商業委員會科員、副科長,海淀區國資委副科長、科長,現任海淀區國資委考核評價科、審計稽查辦公室科長。 1998 年起歷任華紡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現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國資委紡織服務局黨委副書記,華紡房地產開發公司 王 宏 黨委書記、副總經理,錦州華紡置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營銷系主任、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曾任山東沃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匯銀家 李 飛 電(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兼任商務部全國內貿領域專家委員會專家,中國商業史學會副會長,清華大學經 濟管理學院中國零售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北京首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002 年起歷任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教授、所長,首都經貿大學首都經濟研究所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MPA 培訓中心主任。曾 陳 及 任北京首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兼任國家商務部重點培育全國二十家大型流通企業集團評審鑒定委員會 專家委員、國家商務部七省市流通體制改革試點專家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 2004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會計系教授。現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兼任中國商業會計學會理事,中農立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胡 燕 公司獨立董事,五礦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曾任海淀區監察局副局長、海淀區紀委常委、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區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預防腐敗室)主任。現任本公司監 趙一飆 事會主席,海淀區屬企業監事會主席,兼任北京中海投資管理公司監事會主席、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 4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席、北京市海淀區工業公司監事、北京海房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北京知識產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2003 年起歷任本公司監事、董事、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現任本公司監事、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兼任北京當代商城有 任東紅 限責任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 2006 年起歷任本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管、主任助理、主任,物流管理部采購部見習經理、經理,翠微廣場招商部總監助理,本公司團委 郭婷婷 書記。現任本公司監事、黨委委員、紀委副書記、工會副主席、黨群工作部部長、人力資源部部長。 歷任華紡房地產開發公司財務部副經理、經理,現任本公司監事,兼任華紡房地產開發公司財務部經理、江蘇華紡錦宸投資置業有限公 張 華 司董事、副總經理,揚州華紡置業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北京華訊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華紡和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監事,錦州華紡置業有限責任公司監事。 2003 年起歷任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監事、購銷部主管、經理、牡丹園店賣場部部長、服務管理部部長。現任本公司監事、服務管 熊 鶯 理部部長。 易春輝 2003 年起歷任本公司監事、商品部主任、清河店一層負一層商場經理,翠微店五層商場經理。現任本公司監事,翠微店五層商場經理。 李春剛 2003 年起至今任本公司物流管理部采購部經理。現任本公司監事,物流管理部采購部經理。 2003 年起歷任本公司服務部部長、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董事。現任本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任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趙 毅 董事。 2004 年 4 月起歷任本公司監事、總經理辦公室主管、主任。現任本公司黨委委員、紀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任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 吳紅平 公司董事。 2009 年 5 月起任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兼任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北京 滿柯明 翠微園大成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7 年 4 月起,兼任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03 年起歷任本公司物流管理部部長、總經理助理。現任本公司黨委委員、營運總監,兼任北京家園超市連鎖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張 晶 北京普瀾斯國際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北京翠微可晶攝影器材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2002 年起歷任北京中證國華會計事務有限公司審計助理、項目經理,北京市海淀區審計局副主任科員、副科長、本公司審計部部長。現 宋 慧 任本公司紀委委員、財務總監、財務管理部部長,兼任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監事、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監事。2017 年 3 月起,兼任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02 年起歷任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總部高級經理、上海時代創業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本公司上市辦副主任。現任本公司 姜榮生 董事會秘書、董事會辦公室主任。 曾任中國光大銀行復興路支行副行長,現任北京興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北京興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康躍科技股 王 楠 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乾源典當有限公司董事長,貴州貴安創業投資管理公司董事。2009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9 月,因本公 司董事會換屆選舉,卸任本公司董事職務。 2007 年 1 月起任北京市流通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201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獨立董事,2016 年 9 月,因本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卸任本 陳鶴鳴 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王 斌 現任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教授,兼任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際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獨 4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立董事。201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獨立董事,2016 年 9 月,因本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卸任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曾任興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現任北京興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任北京興源宏瑞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溫 杰 2009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監事,2016 年 9 月,因本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卸任本公司監事職務。 2003 年起歷任本公司財務管理部部長助理、財務管理部部長、財務總監、董事。 2010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財務總監,2016 年 9 月因退休 周淑珍 卸任本公司財務總監職務;2017 年 3 月至 4 月卸任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泰小額 貸款股份公司董事。 其它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根據海淀區區委、區政府關于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見的精神,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其他區管人員的薪酬總額需經區國資委核定后統 一組織發放。上表中相關董事、高管及監事的薪酬數據為已發放 2016 年度的基薪金額和部分績效薪酬,最終績效薪酬金額待國資委核定完成后確定。 (二)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告期內被授予的股權激勵情況 □適用√不適用 二、現任及報告期內離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 (一) 在股東單位任職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任職人員姓名 股東單位名稱 在股東單位擔任的職務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終止日期 張麗君 北京翠微集團 總經理 2007-03 至今 王宏 華紡房地產開發公司 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1998-08 至今 張華 華紡房地產開發公司 財務部經理 2008-12 至今 (二) 在其他單位任職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任職人員姓名 其他單位名稱 在其他單位擔任的職務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終止日期 張麗君 北京創景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 2010-09 至今 張麗君 北京海開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7-01 至今 張麗君 北京稻香湖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 2007-02 至今 匡振興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 2014-10-20 至今 4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韓建國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 2014-10-20 至今 韓建國 北京永承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總經理 2001-09 至今 李連旭 海淀區國資委考核評價科、審計稽查辦公室 科長 2016-08 至今 王宏 國資委紡織服務局 黨委副書記 2015-02 至今 王宏 錦州華紡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長 2009-05 2016-12 李飛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教授 2002-05 至今 李飛 北京首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15-05-15 至今 陳及 首都經貿大學首都經濟研究所 教授 2005-05 2016-12 胡燕 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 教授 2004-12 至今 胡燕 中農立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13-05 至今 胡燕 五礦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17-03-10 至今 趙一飆 北京中海投資管理公司 監事會主席 2015-05 至今 趙一飆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主席 2015-05 至今 趙一飆 北京市海淀區工業公司 監事 2015-05 至今 趙一飆 北京海房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監事會主席 2016-08 至今 趙一飆 北京知識產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監事會主席 2016-09 至今 任東紅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 監事會主席 2014-10-20 至今 任東紅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監事會主席 2014-10-20 至今 張華 江蘇華紡錦宸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董事、副總經理 2006-09-15 至今 張華 揚州華紡置業有限公司 董事、財務總監 2009-04-22 至今 張華 北京華訊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董事 2008-05-06 至今 張華 北京華紡和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監事 2006-06-18 至今 張華 錦州華紡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監事 2008-11-23 至今 趙毅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 2014-10-20 至今 吳紅平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 2014-10-20 至今 滿柯明 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 2015-12-10 至今 滿柯明 北京翠微園大成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2015-12-10 至今 滿柯明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 2017-04-06 至今 張晶 北京翠微家園超市連鎖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長 2015-04-20 至今 張晶 北京普瀾斯國際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總經理 2012-06-10 至今 張晶 北京翠微可晶攝影器材有限責任公司 執行董事 2011-04-27 至今 4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張晶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 2014-10-20 至今 宋慧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 監事 2014-10-20 至今 宋慧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 監事 2014-10-20 至今 宋慧 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7-03-14 至今 王楠 北京興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2008-12 至今 王楠 北京興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長 2008-11 至今 王楠 康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0-08 2016-08 王楠 北京乾源典當有限公司 董事長 2013-04 至今 王楠 貴州貴安創業投資管理公司 董事 2013-12 2016-05 陳鶴鳴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工商管理系 原主任、副教授 1993-03 2016-12 王斌 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 教授 2008-09 至今 王斌 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03-14 至今 王斌 際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15-05 至今 王斌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16-01 至今 溫杰 北京興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總經理助理 2005-10 至今 溫杰 北京興源宏瑞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董事長 2010-10 至今 周淑珍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 2014-10-20 2017-04-06 周淑珍 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1-04-27 2017-03-14 周淑珍 北京鑫泰小額貸款股份公司 董事 2009-11 2017-03-31 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情況 √適用 □不適用 董事、監事薪酬由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提出方案,經董事會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決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的決策程序 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報董事會決定。 依據海淀區國資委對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標準的核定結果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薪酬管理方案》的規定執行。在公司擔任實際職務的內部董事、監事按其崗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確定依據 位領取相應的薪酬,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由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根據經營指標和管理目標 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后執行。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報酬的實際支付情況 337.82 萬元 4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報告期末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際獲得的報酬合計 337.82 萬元 四、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姓名 擔任的職務 變動情形 變動原因 李連旭 董事 選舉 董事會換屆 陳 及 獨立董事 選舉 董事會換屆 胡 燕 獨立董事 選舉 董事會換屆 郭婷婷 監事 選舉 監事會換屆 王 楠 董事 離任 董事會換屆 陳鶴鳴 獨立董事 離任 董事會換屆 王 斌 獨立董事 離任 董事會換屆 溫 杰 監事 離任 監事會換屆 周淑珍 財務總監 離任 退休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董事會換屆選舉議案、監事會換屆選舉議案。會議以累計投票方 式選舉張麗君、徐濤、匡振興、韓建國、李連旭、王宏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李飛、陳及、胡燕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趙一飆、任東紅、郭婷婷、張華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由公司職代會選舉產生的熊鶯、易春輝、李春剛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職工 監事。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張麗君為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徐濤為公司總經理、匡振興、韓建國、 趙毅、吳紅平、滿柯明為公司副總經理、張晶為公司營運總監、宋慧為公司財務總監、姜榮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第五屆監事會 第一次會議選舉趙一飆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主席。上述董事、監事和高管的任期自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 五、近三年受證券監管機構處罰的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員工情況 (一) 員工情況 母公司在職員工的數量 1,566 主要子公司在職員工的數量 1,465 在職員工的數量合計 3,03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擔費用的離退休職工人數 201 專業構成 專業構成類別 專業構成人數 生產人員 0 銷售人員 1,489 技術人員 382 財務人員 104 行政人員 251 其他 805 合計 3,03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類別 數量(人)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193 本科學歷 810 大專學歷 879 高中、中專學歷 968 初中及以下學歷 181 合計 3,031 (二) 薪酬政策 √適用 □不適用 公司按照“按崗按勞按效取酬”的分配原則,結合公司銷售與利潤指標的完成情 況確定工資總額,參照勞動力市場價格合理確定崗位工資標準。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 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浮動工資組成,基本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浮動工資 包括獎金、工齡工資、學歷及職稱技能津貼、崗位津貼、年終獎。根據國家政策和物 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 益情況對薪酬進行合理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根據經營 狀況決定。 (三) 培訓計劃 √適用 □不適用 2017 年,在全面開展培訓需求調研的基礎上,以強化員工崗位技能和提升整體管 理水平為目標,開展年度培訓工作。加強業務知識培訓,對收銀領班、優秀收銀員、 4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受理員開展崗位輪訓。開拓管理人員工作思路,以消費市場分析、應急事件處理為主 要內容,組織商業發展趨勢培訓;以崗位標準、品類知識為主要內容,組織采購管理 培訓;開展以人力資源規劃、人工成本管控、績效管理等為內容的人力資源管理培訓; 采取分層培訓方式,以連鎖管理、店面運營、現場管理為培訓內容,提高業務技能。 針對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營銷策劃、信息化管理培訓,提升專業技能。創新項目,全員 參與,組織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建設兼職教師隊伍,開展團隊交流活動。通過形式多 樣的分層分類培訓,落實人才開發與培養的根本目標,為推進公司發展提供堅強的人 才保障。 (四) 勞務外包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勞務外包的工時總數 0 勞務外包支付的報酬總額 0 七、其他 □適用 √不適用 5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九節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關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 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持續致力于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逐步完善法 人治理結構,全面提升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 公司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規定設立股東大會、 董事會、監事會,明確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在決策、執行、監督等 方面的職責權限、程序以及應履行的義務,形成了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經營機構和 監督機構科學分工,各司其職,相互協調、有效制衡的治理結構。 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召集并召開 2 次股東大會,均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確保廣大股東尤其是中小 股東享有平等地位和合法權益。報告期內,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 人依法行使權利與義務,切實履行各項承諾,不存在資金占用、擔保或其他違規失信 情形。 報告期內,公司召開 7 次董事會。全體董事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制度, 關注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認真審議各項議案,積極參與公司各項重要決策,維護公司 個全體股東的最大利益,忠實、誠信、勤勉地履行各項職責;報告期內召開 7 次董事 會專門委員會,充分發揮委員的工作經驗、專業技能和管理知識,提高董事會決策效 率,降低經營風險,確保公司良性發展。 報告期內,公司完成了第五屆董事會換屆工作,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選舉張麗君、徐濤、匡振興、韓建國、李連旭、王宏、李飛、陳及、胡燕 9 人為第五 屆董事會董事,其中李飛、陳及、胡燕 3 人為獨立董事。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 議選舉張麗君為董事長;選舉張麗君、徐濤、匡振興、韓建國、李連旭、李飛、陳及 為戰略委員會委員,張麗君為主任委員;選舉李飛、陳及、徐濤為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委員,李飛為主任委員;選舉胡燕、李飛、陳及為審計委員會委員,胡燕為主任委員; 聘任徐濤為總經理及聘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5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報告期內,公司召開 5 次監事會。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 的選聘程序選聘監事;公司監事均本著為全體股東負責的精神,對公司財務狀況、定 期報告、募集資金使用、內部控制等事項進行檢查和監督,認真履行職責,未發現違 法違規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完成了第五屆監事會換屆工作,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選舉趙一飆、任東紅、郭婷婷、張華 4 人為股東監事,與公司職代會選舉出的 3 名職 工監事熊鶯、易春輝、李春剛共同組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一次 會議選舉趙一飆為監事會主席。 公司能夠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準確、真實、完整、及時 地披露相關信息,確保所有股東有平等的機會獲得信息。公司制定了《投資者關系管 理制度》,借助投資者專線、網站、上證 e 互動等多渠道,保持與投資者的良性互動, 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 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規范內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對定期報告涉及內幕信息的相關人員情況進行登記備案,未發現 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公司治理與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異;如有重大差異,應當 說明原因 □適用 √不適用 二、 股東大會情況簡介 決議刊登的指定網站的 會議屆次 召開日期 決議刊登的披露日期 查詢索引 2015 年年度股東大會 2016.05.13 www.sse.com.cn 2016.05.14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6.09.13 www.sse.com.cn 2016.09.14 股東大會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三、 董事履行職責情況 (一) 董事參加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情況 參加股東 參加董事會情況 大會情況 董事 是否獨 本年應參 以通訊 是否連續兩 出席股東 姓名 立董事 親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會 方式參 次未親自參 大會的次 席次數 席次數 次數 次數 加次數 加會議 數 5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張麗君 否 7 7 3 0 0 否 2 徐 濤 否 7 7 3 0 0 否 2 匡振興 否 7 6 3 1 0 否 2 韓建國 否 7 7 3 0 0 否 2 李連旭 否 3 3 1 0 0 否 0 王 宏 否 7 7 3 0 0 否 2 李 飛 是 7 7 3 0 0 否 2 陳 及 是 3 3 1 0 0 否 0 胡 燕 是 3 3 1 0 0 否 0 王 楠 否 4 4 3 0 0 否 1 陳鶴鳴 是 4 4 2 0 0 否 2 王 斌 是 4 4 3 0 0 否 1 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年內召開董事會會議次數 7 其中:現場會議次數 3 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次數 3 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次數 1 (二) 獨立董事對公司有關事項提出異議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四、 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在報告期內履行職責時所提出的重要意見和建議,存 在異議事項的,應當披露具體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董事會下設三個專門委員會:戰略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報告期內,戰略委員會召開 1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6—2020 年戰略規劃;提 名與薪酬委員會召開 2 次會議,對公司高管薪酬、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高管選任、 調整獨立董事津貼等事項進行審議;公司審計委員會召開 5 次會議,對定期報告、會 計師事務所聘用、內控報告等方面進行了審議。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對所審議事項 均表示贊成,未提出其他意見。 五、 監事會發現公司存在風險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六、 公司就其與控股股東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 證獨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經營能力的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存在同業競爭的,公司相應的解決措施、工作進度及后續工作計劃 □適用 √不適用 七、 報告期內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考評機制,以及激勵機制的建立、實施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報告期內,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依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方案》規定的考評機制,結合公司本年度的經營指標和管理目標實現情況對高管 人員實施績效考核。 八、 是否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適用 □不適用 詳見 2017 年 4 月 22 日上交所網站《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 制評價報告》。 報告期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九、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相關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的有效性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瑞華專審 字【2017】21050005 號),審計意見為:翠微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業 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詳 見 2017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交所網站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是否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 十、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5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十節 公司債券相關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一、公司債券基本情況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還本付息 債券名稱 簡稱 代碼 發行日 到期日 債券余額 利率 交易場所 方式 北京翠微大廈 股份有限公司 按年付息, 上海證券 公開發行 2016 16 翠微 01 136299 2016-3-21 2021-3-21 550,000,000 3.00% 到期一次 交易所 年公司債券 還本。 (第一期) 公司債券付息兌付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根據《公司公開發行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兌付完畢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期間的利息,本期債券“16 翠微 01”票面利率為 3.0%,每手“16 翠微 01”面值 1000 元派發利息為 30.00 元(含稅)。公告查詢索引:2017 年 3 月 14 日上交所網站《翠微股份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7 年付息公告》臨 2017-003)。 公司債券其他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根據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并經中國證監會于 2016 年 3 月 3 日 以證監許可[2016]434 號文《關于核準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 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復》核準,公司 2016 年公司債券發行規模為不超過人民幣 10 億元 (含 10 億元),首期發行規模不超過 5.50 億元,債券期限為 5 年,附第 3 年末發行 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完成“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的發行,發行規模為 5.5 億元。該債券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并按照規定在合格投資者之間交易。 二、公司債券受托管理聯系人、聯系方式及資信評級機構聯系方式 名稱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 2 號凱恒中心 B、E 座二、三層 債券受托管理人 聯系人 張鐘偉、黎江、楊慧澤、劉詩嬌、邱一粟 聯系電話 010-85130679 資信評級機構 名稱 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 5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辦公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霄云路 26 號鵬潤大廈 A 座 29 層 其他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三、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根據公司《公開發行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資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 運用計劃,本次公司債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償還公司銀行貸款、補充流動 資金。 公司“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發行規模 5.5 億元,扣除承銷費后的募集資 金為 545,875,000.00 元。截止報告期末,公司已使用本期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共計 546,031,563.02 元,其中償還招商銀行借款 2 億元,補充流動資金 346,031,563.02 元, 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 359,966.21 元(利息收入結余)。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符合 募集資金運用計劃的要求,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監管銀行依據《債 券受托管理協議》、《公司債券賬戶及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規定對募集資金的存儲 和使用情況進行了監督。 四、公司債券評級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聘請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對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的資信情況進行了評 級。根據大公評級出具的《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債券信用評級分 析報告》,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 AA,本次公司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A。 2016 年 6 月 20 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 公司主體與相關債項 2016 年度跟蹤評級報告》,通過對本公司及“16 翠微 01”的信 用狀況進行跟蹤評級,確定本公司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維持 AA,評級展望維持穩定, “16 翠微 01”的信用等級維持 AAA。 五、報告期內公司債券增信機制、償債計劃及其他相關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本次公司債券由海淀國資中心提供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 保范圍包括本次債券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應 付的費用。2015 年 12 月 21 日,海淀國資中心為本次債券出具了擔保函,并與公司簽 訂了擔保協議。 5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截止本報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披露的增信機制、償債計劃及其他 償債保障措施未發生變化。擔保人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相關情況如下: 1、擔保人 2016 年度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未經審計): 項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總資產(萬元) 17,537,407.90 凈資產(萬元) 5,732,346.72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萬元) 4,057,655.99 營業收入(萬元) 3,109,483.03 凈利潤(萬元) 270,645.32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萬元) 78,037.34 資產負債率 0.67 流動比率(倍) 2.40 速動比率(倍) 1.50 凈資產收益率 0.05 2、擔保人資信狀況 擔保人是北京市海淀區重要的基礎設施投融資建設及國有資本運營主體。經大公 評級出具信用評級報告綜合評定,海淀國資中心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A。根據大 公評級出具的 2016 年度跟蹤評級結果,海淀國資中心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維持 AAA, 評級展望維持穩定。 3、擔保人對外擔保情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海淀國資中心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 1,629,990.00 萬元, 占海淀國資中心凈資產規模的 28.43%,總資產規模的 9.29%,其中對合并報表范圍內 子公司擔保金額為 680,990 萬元,對合并報表范圍外公司擔保金額為 949,000 萬元。 六、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七、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履職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本次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報告出具日,中 信建投證券嚴格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規定和《債券受托管理協議》 的約定履行債券受托管理人職責。報告期內,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未出具公司債券受 托管理事務報告。 5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八、截至報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比上 主要指標 2016 年 2015 年 年同期增 變動原因 減(%)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 337,028,521.48 409,337,051.63 -17.66 流動比率 1.15 1.00 0.15 速動比率 0.96 0.83 0.13 資產負債率 42.63% 40.91% 1.72 EBITDA 全部債務比 15.39% 20.42% -5.03 利息保障倍數 9.20 37.06 -27.86 現金利息保障倍數 43.88 51.16 -7.28 EBITDA 利 息 保 障 倍 本年借款額度及用款期 18.17 65.61 -47.44 數 限高于上年 貸款償還率 100.00% - - 上年無需要償付的貸款 利息償付率 100.00% 100.00% 0 九、公司其他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的付息兌付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十、公司報告期內的銀行授信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報告期內,公司與招商銀行北京雙榆樹支行 2015 年 5 月 13 日簽署的《授信協議》 3 億元額度一年期授信已到期,與中國農業銀行北京海淀支行 2015 年 11 月 19 日簽署 的《主債權及房屋最高額抵押合同》3 億元額度一年期授信已到期。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 議案》,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與招商銀行北京上地支行簽署了《授信協議》, 獲得一年期授信額度 3 億元。 截止報告期末,公司獲得的商業銀行授信額度余額為 0 億元,截止本報告出具日, 公司獲得的商業銀行授信額度為 3 億元。報告期內,公司使用授信額度貸款 1.5 億元, 償還銀行貸款共計 4.5 億元,報告期末公司銀行貸款余額為 0 億元。 十一、公司報告期內執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約定或承諾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十二、公司發生的重大事項及對公司經營情況和償債能力的影響 □適用 √不適用 5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十一節 財務報告 一、 審計報告 √適用 □不適用 審 計 報 告 瑞華審字【2017】21050012 號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翠微股份”)的財務報 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資產負債表,2016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潤 表、合并及公司的現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 一、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編制和公允列報財務報表是翠微股份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按照 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并使其實現公允反映;(2)設計、執行和維護 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中國 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我們遵守 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 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 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 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注冊會計師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和公允列報相關 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 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上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 映了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 2016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5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王強 中國北京 中國注冊會計師:馬洋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二、 財務報表 合并資產負債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編制單位: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附注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七、1 1,515,368,356.41 1,618,043,076.03 結算備付金 拆出資金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 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應收賬款 七、2 47,937,870.62 35,066,743.89 預付款項 七、3 4,721,492.07 5,970,392.06 應收保費 應收分保賬款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 應收利息 應收股利 其他應收款 七、4 10,230,483.19 9,823,053.79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存貨 七、5 86,774,893.26 104,872,037.48 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資產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 七、6 212,081,637.67 225,312,562.94 流動資產合計 1,877,114,733.22 1,999,087,866.19 非流動資產: 發放貸款和墊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七、7 707,861,693.76 202,91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資 長期應收款 七、8 28,597,764.95 27,973,550.00 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性房地產 七、9 10,794,030.31 11,837,314.99 固定資產 七、10 2,037,398,255.65 2,152,138,325.84 6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在建工程 七、11 227,105.99 9,056,052.23 工程物資 固定資產清理 生產性生物資產 油氣資產 無形資產 七、12 295,172,632.56 304,498,439.50 開發支出 商譽 長期待攤費用 七、13 100,647,289.18 114,386,657.43 遞延所得稅資產 七、14 79,382,331.81 78,040,678.42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3,260,081,104.21 2,900,842,712.17 資產總計 5,137,195,837.43 4,899,930,578.36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七、15 300,000,000.00 向中央銀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業存放 拆入資金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 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賬款 七、16 459,653,644.51 507,019,577.09 預收款項 七、17 643,483,125.66 620,898,388.78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應付手續費及傭金 應付職工薪酬 七、18 65,029,440.34 70,126,335.56 應交稅費 七、19 31,007,935.23 101,816,876.66 應付利息 七、20 12,833,333.31 393,433.35 應付股利 其他應付款 七、21 122,799,060.60 130,663,991.97 應付分保賬款 保險合同準備金 代理買賣證券款 代理承銷證券款 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負債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七、22 296,275,450.09 263,866,542.58 流動負債合計 1,631,081,989.74 1,994,785,145.99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應付債券 七、23 545,828,838.37 其中:優先股 永續債 長期應付款 長期應付職工薪酬 專項應付款 預計負債 七、24 4,560,000.00 6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遞延收益 七、25 8,446,780.31 9,589,682.91 遞延所得稅負債 七、14 16,775.08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558,835,618.68 9,606,457.99 負債合計 2,189,917,608.42 2,004,391,603.98 所有者權益 股本 七、26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權益工具 其中:優先股 永續債 資本公積 七、27 1,735,785,601.75 1,722,324,601.75 減:庫存股 其他綜合收益 專項儲備 盈余公積 七、28 130,864,394.50 116,039,001.24 一般風險準備 未分配利潤 七、29 543,728,855.79 519,828,660.39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 2,934,523,074.04 2,882,336,485.38 少數股東權益 12,755,154.97 13,202,489.00 所有者權益合計 2,947,278,229.01 2,895,538,974.38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 5,137,195,837.43 4,899,930,578.36 法定代表人:張麗君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 會計機構負責人:高廣年 母公司資產負債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編制單位: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附注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997,338,539.63 1,028,828,945.91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 融資產 衍生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十七、 應收賬款 29,178,381.27 23,452,419.30 1 預付款項 1,779,878.54 1,861,728.26 應收利息 應收股利 十七、 其他應收款 2,207,244.43 6,481,441.48 2 存貨 26,682,052.65 40,528,858.39 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資產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 112,033,680.15 141,296,652.77 流動資產合計 1,169,219,776.67 1,242,450,046.11 6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非流動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606,961,693.76 102,46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資 長期應收款 28,087,017.00 27,533,550.00 十七、 長期股權投資 1,051,284,933.48 1,051,284,933.48 3 投資性房地產 56,204,831.22 59,238,056.82 固定資產 1,464,285,151.40 1,551,176,183.42 在建工程 16,849.57 8,434,553.21 工程物資 固定資產清理 生產性生物資產 油氣資產 無形資產 21,846,835.17 21,849,953.64 開發支出 商譽 長期待攤費用 37,898,510.90 42,141,757.25 遞延所得稅資產 56,689,438.54 55,755,743.61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3,323,275,261.04 2,919,876,425.19 資產總計 4,492,495,037.71 4,162,326,471.30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 融負債 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賬款 259,396,992.22 295,967,415.29 預收款項 516,563,644.50 468,489,431.09 應付職工薪酬 31,648,386.75 31,362,336.69 應交稅費 18,052,704.80 70,096,174.65 應付利息 12,833,333.31 393,433.35 應付股利 其他應付款 73,615,857.58 77,263,398.78 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負債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205,921,124.60 182,283,067.43 流動負債合計 1,118,032,043.76 1,425,855,257.28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應付債券 545,828,838.37 其中:優先股 永續債 長期應付款 長期應付職工薪酬 專項應付款 預計負債 4,560,000.00 遞延收益 914,750.00 1,646,550.00 6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551,303,588.37 1,646,550.00 負債合計 1,669,335,632.13 1,427,501,807.28 所有者權益: 股本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權益工具 其中:優先股 永續債 資本公積 1,744,805,933.21 1,731,344,933.21 減:庫存股 其他綜合收益 專項儲備 盈余公積 130,864,394.50 116,039,001.24 未分配利潤 423,344,855.87 363,296,507.57 所有者權益合計 2,823,159,405.58 2,734,824,664.02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 4,492,495,037.71 4,162,326,471.30 法定代表人:張麗君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 會計機構負責人:高廣年 合并利潤表 2016 年 1—12 月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附注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一、營業總收入 5,379,602,561.39 5,761,041,739.50 其中:營業收入 七、30 5,379,602,561.39 5,761,041,739.50 利息收入 已賺保費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二、營業總成本 5,288,498,155.36 5,578,080,385.82 其中:營業成本 七、30 4,296,823,248.62 4,550,239,001.53 利息支出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退保金 賠付支出凈額 提取保險合同準備金凈額 保單紅利支出 分保費用 稅金及附加 七、31 66,550,469.10 68,770,624.64 銷售費用 七、32 711,058,899.10 744,407,619.55 管理費用 七、33 203,440,745.58 217,891,952.46 財務費用 七、34 10,624,792.96 -3,228,812.36 資產減值損失 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七、35 56,043,208.90 30,669,571.12 其中: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收益 6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匯兌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三、營業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147,147,614.93 213,630,924.80 加:營業外收入 七、36 7,487,861.81 11,942,982.84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33,063.14 18,083.51 減:營業外支出 七、37 2,614,515.59 624,753.89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1,474,892.67 171,875.03 四、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號填列) 152,020,961.15 224,949,153.75 減:所得稅費用 七、38 39,316,515.44 57,555,426.68 五、凈利潤(凈虧損以“-”號填列) 112,704,445.71 167,393,727.07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少數股東損益 598,665.97 1,298,214.65 六、其他綜合收益的稅后凈額 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綜合收益的稅后凈額 (一)以后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 變動 2.權益法下在被投資單位不能重分類進損益 的其他綜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額 (二)以后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1.權益法下在被投資單位以后將重分類進損 益的其他綜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 產損益 4.現金流量套期損益的有效部分 5.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6.其他 歸屬于少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的稅后凈額 七、綜合收益總額 112,704,445.71 167,393,727.07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歸屬于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 598,665.97 1,298,214.6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32 (二)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張麗君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 會計機構負責人:高廣年 母公司利潤表 2016 年 1—12 月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附注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一、營業收入 十七、4 3,376,805,250.57 3,582,011,139.41 減:營業成本 十七、4 2,700,506,321.44 2,829,401,685.17 稅金及附加 45,438,574.14 46,820,761.55 銷售費用 469,034,237.53 489,970,732.23 管理費用 104,962,666.41 113,088,505.20 財務費用 8,147,146.82 -5,378,954.93 6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資產減值損失 -373,049.45 622,046.85 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十七、5 121,382,315.46 18,219,180.91 其中: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收益 二、營業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170,471,669.14 125,705,544.25 加:營業外收入 2,475,770.43 3,225,015.78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減:營業外支出 1,924,397.62 231,840.31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981,780.44 98,814.05 三、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號填列) 171,023,041.95 128,698,719.72 減:所得稅費用 22,769,109.31 31,214,155.91 四、凈利潤(凈虧損以“-”號填列) 148,253,932.64 97,484,563.81 五、其他綜合收益的稅后凈額 (一)以后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 變動 2.權益法下在被投資單位不能重分類進損益 的其他綜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額 (二)以后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1.權益法下在被投資單位以后將重分類進損 益的其他綜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 產損益 4.現金流量套期損益的有效部分 5.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6.其他 六、綜合收益總額 148,253,932.64 97,484,563.8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3 0.186 (二)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張麗君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 會計機構負責人:高廣年 合并現金流量表 2016 年 1—12 月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附注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6,076,787,301.27 6,370,126,912.32 客戶存款和同業存放款項凈增加額 向中央銀行借款凈增加額 向其他金融機構拆入資金凈增加額 收到原保險合同保費取得的現金 收到再保險業務現金凈額 保戶儲金及投資款凈增加額 6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處置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的金融資產凈增加額 收取利息、手續費及傭金的現金 拆入資金凈增加額 回購業務資金凈增加額 收到的稅費返還 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七、39(1) 125,271,418.94 184,495,055.11 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6,202,058,720.21 6,554,621,967.43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4,882,375,896.01 5,090,074,830.05 客戶貸款及墊款凈增加額 存放中央銀行和同業款項凈增加額 支付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的現金 支付利息、手續費及傭金的現金 支付保單紅利的現金 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359,303,259.08 345,113,467.90 支付的各項稅費 259,569,285.38 304,747,318.83 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七、39(2) 485,888,778.09 575,408,906.49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5,987,137,218.56 6,315,344,523.27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722,000,000.00 1,130,000,000.00 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56,008,054.32 31,723,023.18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 385,760.00 27,071.00 回的現金凈額 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 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七、39(3) 65,291,000.00 15,646,000.00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843,684,814.32 1,177,396,094.18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 37,975,744.11 56,981,719.91 付的現金 投資支付的現金 1,216,950,000.00 1,360,450,000.00 質押貸款凈增加額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 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1,254,925,744.11 1,417,431,719.91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411,240,929.79 -240,035,625.73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數股東投資收到的現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695,875,000.00 300,000,000.00 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 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695,875,000.00 300,000,000.00 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4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 80,536,007.75 89,958,229.12 其中:子公司支付給少數股東的股利、利潤 1,046,000.00 249,900.00 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七、39(4) 360,800.00 720,000.00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530,896,807.75 90,678,229.12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64,978,192.25 209,321,770.88 6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 五、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 -31,341,235.89 208,563,589.31 加: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 1,340,525,846.18 1,131,962,256.87 六、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 法定代表人:張麗君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 會計機構負責人:高廣年 母公司現金流量表 2016 年 1—12 月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附注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3,877,227,028.47 3,957,905,005.36 收到的稅費返還 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85,744,502.28 141,389,386.09 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3,962,971,530.75 4,099,294,391.45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3,080,919,062.19 3,150,972,371.73 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192,888,159.22 183,862,062.29 支付的各項稅費 162,980,375.40 194,415,349.31 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359,488,231.10 420,861,325.37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3,796,275,827.91 3,950,111,108.70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66,695,702.84 149,183,282.75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310,000,000.00 695,000,000.00 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121,382,315.46 18,280,578.17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 500.00 的現金凈額 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 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63,461,000.00 15,646,000.00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494,843,315.46 728,927,078.17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 10,220,133.10 27,024,569.56 的現金 投資支付的現金 784,500,000.00 87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 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794,720,133.10 902,024,569.56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299,876,817.64 -173,097,491.39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695,875,000.00 300,000,000.00 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 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695,875,000.00 300,000,000.00 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4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 79,490,007.75 89,708,329.12 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360,800.00 720,000.00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529,850,807.75 90,428,329.12 6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166,024,192.25 209,571,670.88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 五、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 32,843,077.45 185,657,462.24 加: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 758,311,716.06 572,654,253.82 六、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 791,154,793.51 758,311,716.06 法定代表人:張麗君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 會計機構負責人:高廣年 6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合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2016 年 1—12 月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項目 其他權益工具 少數股東權 減: 其他 一般 所有者權益合計 益 優 永 專項 股本 其 資本公積 庫存 綜合 盈余公積 風險 未分配利潤 先 續 儲備 他 股 收益 準備 股 債 一、上年期末余額 524,144,222.00 1,722,324,601.75 116,039,001.24 519,828,660.39 13,202,489.00 2,895,538,974.38 加:會計政策變更 前期差錯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額 524,144,222.00 1,722,324,601.75 116,039,001.24 519,828,660.39 13,202,489.00 2,895,538,974.38 三、本期增減變動金額(減少以“-”號填列) 13,461,000.00 14,825,393.26 23,900,195.40 -447,334.03 51,739,254.63 (一)綜合收益總額 112,105,779.74 598,665.97 112,704,445.71 (二)所有者投入和減少資本 13,461,000.00 13,461,000.00 1.股東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權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資本 3.股份支付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金額 4.其他 13,461,000.00 13,461,000.00 (三)利潤分配 14,825,393.26 -88,205,584.34 -1,046,000.00 -74,426,191.08 1.提取盈余公積 14,825,393.26 -14,825,393.26 2.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3.對所有者(或股東)的分配 -73,380,191.08 -1,046,000.00 -74,426,191.08 4.其他 (四)所有者權益內部結轉 1.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2.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3.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4.其他 (五)專項儲備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額 524,144,222.00 1,735,785,601.75 130,864,394.50 543,728,855.79 12,755,154.97 2,947,278,229.01 7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上期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其他權益工具 減 項目 專 少數股東權 : 一般 所有者權益合計 項 益 股本 優 永 資本公積 庫 其他綜合收益 盈余公積 風險 未分配利潤 其 儲 先 續 存 準備 他 股 債 備 股 一、上年期末余額 524,144,222.00 1,706,678,601.75 1,140,000.00 106,290,544.86 446,204,679.87 12,154,174.35 2,796,612,222.83 加:會計政策變更 前期差錯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額 524,144,222.00 1,706,678,601.75 1,140,000.00 106,290,544.86 446,204,679.87 12,154,174.35 2,796,612,222.83 三、本期增減變動金額(減少以“-”號填列) 15,646,000.00 -1,140,000.00 9,748,456.38 73,623,980.52 1,048,314.65 98,926,751.55 (一)綜合收益總額 166,095,512.42 1,298,214.65 167,393,727.07 (二)所有者投入和減少資本 15,646,000.00 15,646,000.00 1.股東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權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資本 3.股份支付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金額 4.其他 15,646,000.00 15,646,000.00 (三)利潤分配 9,748,456.38 -93,611,531.90 -249,900.00 -84,112,975.52 1.提取盈余公積 9,748,456.38 -9,748,456.38 2.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3.對所有者(或股東)的分配 -83,863,075.52 -249,900.00 -84,112,975.52 4.其他 (四)所有者權益內部結轉 -1,140,000.00 1,140,000.00 1.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2.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3.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4.其他 -1,140,000.00 1,140,000.00 (五)專項儲備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額 524,144,222.00 1,722,324,601.75 116,039,001.24 519,828,660.39 13,202,489.00 2,895,538,974.38 法定代表人:張麗君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 會計機構負責人:高廣年 7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母公司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2016 年 1—12 月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 其他權益工具 項目 其他綜合收 股本 優 永 資本公積 減:庫存股 專項儲備 盈余公積 未分配利潤 所有者權益合計 其 益 先 續 他 股 債 一、上年期末余額 524,144,222.00 1,731,344,933.21 116,039,001.24 363,296,507.57 2,734,824,664.02 加:會計政策變更 前期差錯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額 524,144,222.00 1,731,344,933.21 116,039,001.24 363,296,507.57 2,734,824,664.02 三、本期增減變動金額(減少以“-”號填列) 13,461,000.00 14,825,393.26 60,048,348.30 88,334,741.56 (一)綜合收益總額 148,253,932.64 148,253,932.64 (二)所有者投入和減少資本 13,461,000.00 13,461,000.00 1.股東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權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資本 3.股份支付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金額 4.其他 13,461,000.00 13,461,000.00 (三)利潤分配 14,825,393.26 -88,205,584.34 -73,380,191.08 1.提取盈余公積 14,825,393.26 -14,825,393.26 2.對所有者(或股東)的分配 -73,380,191.08 -73,380,191.08 3.其他 (四)所有者權益內部結轉 1.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2.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3.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4.其他 (五)專項儲備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額 524,144,222.00 1,744,805,933.21 130,864,394.50 423,344,855.87 2,823,159,405.58 7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上期 其他權益工具 項目 其他綜合收 股本 優 永 資本公積 減:庫存股 專項儲備 盈余公積 未分配利潤 所有者權益合計 其 益 先 續 他 股 債 一、上年期末余額 524,144,222.00 1,715,698,933.21 106,290,544.86 359,423,475.66 2,705,557,175.73 加:會計政策變更 前期差錯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額 524,144,222.00 1,715,698,933.21 106,290,544.86 359,423,475.66 2,705,557,175.73 三、本期增減變動金額(減少以“-”號填列) 15,646,000.00 9,748,456.38 3,873,031.91 29,267,488.29 (一)綜合收益總額 97,484,563.81 97,484,563.81 (二)所有者投入和減少資本 15,646,000.00 15,646,000.00 1.股東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權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資本 3.股份支付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金額 4.其他 15,646,000.00 15,646,000.00 (三)利潤分配 9,748,456.38 -93,611,531.90 -83,863,075.52 1.提取盈余公積 9,748,456.38 -9,748,456.38 2.對所有者(或股東)的分配 -83,863,075.52 -83,863,075.52 3.其他 (四)所有者權益內部結轉 1.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2.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3.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4.其他 (五)專項儲備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額 524,144,222.00 1,731,344,933.21 116,039,001.24 363,296,507.57 2,734,824,664.02 法定代表人:張麗君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慧 會計機構負責人:高廣年 7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三、 公司基本情況 1. 公司概況 √適用 □不適用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于 2003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市注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總部位于北京市。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屬于商品流通企業,主要經營范圍為商業百貨的零售。營業執 照規定的許可經營范圍包括銷售食品、醫療器械(限Ⅱ、Ⅲ類以《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許可證》批準項目為準);零售國內版音像制品;餐飲服務;普通貨運(道路運輸許可 證有效期至 2019 年 7 月 13 日);出租商業用房、出租辦公用房;銷售針紡織品、服 裝、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鐘表、眼鏡、箱、包、嬰兒用品、文化體育用品、體 育器材、廚房用具、衛生間用具、日用雜貨、化妝品、衛生用品、家具、照明燈具、 五金交電、電子產品、家用電器、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通訊設備、廣播電視設備、 小飾品、禮品、工藝品、首飾、黃金制品、玩具、游藝用品、室內游藝器材、樂器、 照相通訊器材、凈水器具、打印機、打印紙、硒鼓、墨盒、色帶、墨粉、電動助力車、 兒童車床用品;修理鐘表;修鞋;服裝加工。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服務;驗光配鏡服務; 以下項目僅限分支機構經營:制售中餐(含冷葷涼菜)、飲料、酒;零售圖書。(銷 售食品、道路貨物運輸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 展經營活動。) 2. 合并財務報表范圍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 2016 年度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共 6 戶,詳見本附注九“在其他主體中的 權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圍與上年度相比未發生變化。 本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董事會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決議批準報出。 四、 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1. 編制基礎 本公司財務報表以持續經營假設為基礎,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按照財政 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 33 號發布、財政部令第 76 號 修訂)、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頒布和修訂的 41 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 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以下合稱“企業會計準則”),以及 7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15 號——財務 報告的一般規定》(2014 年修訂)的披露規定編制。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本公司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除某些金 融工具外,本財務報表均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資產如果發生減值,則按照相關規 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2. 持續經營 √適用 □不適用 管理層認為公司自本報告期末起 12 個月內的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五、 重要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 具體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提示: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從事商業百貨的零售經營。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據實際生產經 營特點,依據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收入確認交易和事項制定了若干項具體會 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詳見本附注五、20“收入”各項描述。關于管理層所作出的重大會 計判斷和估計的說明,請參閱附注五、25“重大會計判斷和估計”。 1. 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本公司編制的財務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財務狀況及 2016 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信息。此 外,本公司的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4 年修訂的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15 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有關財務 報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會計期間 本公司的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會計中期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 期間。本公司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營業周期 √適用 □不適用 正常營業周期是指本公司從購買用于加工的資產起至實現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期 間。本公司以 12 個月作為一個營業周期,并以其作為資產和負債的流動性劃分標準。 7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4. 記賬本位幣 人民幣為本公司及境內子公司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本公司及境內 子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本公司編制本財務報表時所采用的貨幣為人民幣。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企業合并,是指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 項。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并非暫 時性的,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對其他參 與合并企業控制權的一方為合并方,參與合并的其他企業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 合并方實際取得對被合并方控制權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資產和負債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賬面價值計量。合并方取得的 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并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調整資 本公積(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不足以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6. 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方法 √適用 □不適用 (1)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確定原則 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擁有對被投資 方的權力,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并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 方的權力影響該回報金額。合并范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 司控制的主體。 一旦相關事實和情況的變化導致上述控制定義涉及的相關要素發生了變化,本公 司將進行重新評估。 (2)合并財務報表編制的方法 從取得子公司的凈資產和生產經營決策的實際控制權之日起,本公司開始將其納 入合并范圍;從喪失實際控制權之日起停止納入合并范圍。對于處置的子公司,處置 日前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已經適當地包括在合并利潤表和合并現金流量表中;當期 處置的子公司,不調整合并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7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其自合并當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已經適當地包括在合并利潤表和 合并現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時調整合并財務報表的對比數。 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子公司與本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或會計期間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司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必要的調整。對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業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購買日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基礎對其財務報表進 行調整。 公司內所有重大往來余額、交易及未實現利潤在合并財務報表編制時予以抵銷。 子公司的股東權益及當期凈損益中不屬于本公司所擁有的部分分別作為少數股 東權益及少數股東損益在合并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及凈利潤項下單獨列示。子公司當 期凈損益中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并利潤表中凈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 益”項目列示。少數股東分擔的子公司的虧損超過了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股東權 益中所享有的份額,仍沖減少數股東權益。 當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或其他原因喪失了對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權時,對于剩余股 權,按照其在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處置股權取得的對價與剩余股 權公允價值之和,減去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 凈資產的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投資收益。與原有子公司股權投資 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在喪失控制權時采用與被購買方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 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即,除了在該原有子公司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 產導致的變動以外,其余一并轉為當期投資收益)。其后,對該部分剩余股權按照《企 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或《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 和計量》等相關規定進行后續計量,詳見本附注五、11“長期股權投資”或本附注五、 8“金融工具”。 7.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本公司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庫存現金、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為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 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8. 金融工具 √適用 □不適用 在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金融資產和 7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以公允價值計量。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關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損益,對于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和 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1)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確定方法 公允價值,是指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 或者轉移一項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躍市場的,本公司采用活躍市場 中的報價確定其公允價值。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是指易于定期從交易所、經紀商、行業 協會、定價服務機構等獲得的價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實際發生的市場交易的價 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估值技術包 括參考熟悉情況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的價格、參照實質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當前的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和期權定價模型等。 (2)金融資產的分類、確認和計量 以常規方式買賣金融資產,按交易日進行會計確認和終止確認。金融資產在初始 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①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 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A.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 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B.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觀證據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C.屬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 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 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可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A.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 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B.本公司風險管理或 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對該金融資產所在的金融資產組合或金融資產和金 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7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 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以及與該等金融資產相關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計入當 期損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資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本公司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投資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在終止確認、發生 減值或攤銷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實際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含一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實際 利率計算其攤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計算實際利率時,本公司將在考慮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所有合同條款的基礎上 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考慮未來的信用損失),同時還將考慮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合 同各方之間支付或收取的、屬于實際利率組成部分的各項收費、交易費用及折價或溢 價等。 ③ 貸款和應收款項 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本公司 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的金融資產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及其 他應收款等。 貸款和應收款項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在終止確認、發生 減值或攤銷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包括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了以公允價值計 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金融 資產。 可供出售債務工具投資的期末成本按照攤余成本法確定,即初始確認金額扣除已 償還的本金,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 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并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后的金額。可供出售權益工具 投資的期末成本為其初始取得成本。 7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 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與攤余成本相關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外,確認 為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但是,在活躍市場 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 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后續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計入 投資收益。 (3)金融資產減值 除了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外,本公司在每個資產負 債表日對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 計提減值準備。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是指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后實際發生 的、對該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企業能夠對該影響進行可靠計量的 事項。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下列可觀察到的各項事項: ①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② 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④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者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⑤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 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后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 已減少且可計量,包括: - 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 - 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經濟出現了可能導致該組金融資產無法支付的狀況; ⑥ 權益工具發行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 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⑦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本公司對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 資產,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 測試。單獨測試未發生減值的金融資產(包括單項金額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資產), 8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金融資產組合中再進行減值測試。已單項確認減值損 失的金融資產,不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①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 以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減記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在確認減值損失后,如有客觀證 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 減值損失予以轉回,金融資產轉回減值損失后的賬面價值不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 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 當綜合相關因素判斷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下跌是嚴重或非暫時性下 跌時,表明該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減值。其中“嚴重下跌”是指公允價值下跌幅 度累計超過 20%;“非暫時性下跌”是指公允價值連續下跌時間超過 12 個月。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 累計損失予以轉出并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為該資產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攤銷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后的余額。 在確認減值損失后,期后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 確認該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減值損失予以轉回,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 的減值損失轉回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轉回計入當期損 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 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不予轉回。 (4)金融資產轉移的確認依據和計量方法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予以終止確認:① 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 合同權利終止;② 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 酬轉移給轉入方;③該金融資產已轉移,雖然企業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 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但是放棄了對該金融資產的控制。 若企業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且未放 棄對該金融資產的控制的,則按照繼續涉入所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確認有關金融資產, 并相應確認有關負債。繼續涉入所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是指該金融資產價值變動使 企業面臨的風險水平。 8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金融資產整體轉移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的,將所轉移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及因轉移 而收到的對價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之和的差額計入當期損 益。 金融資產部分轉移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的,將所轉移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在終止確 認及未終止確認部分之間按其相對的公允價值進行分攤,并將因轉移而收到的對價與 應分攤至終止確認部分的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之和與分攤的 前述賬面金額之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本公司對采用附追索權方式出售的金融資產,或將持有的金融資產背書轉讓,需 確定該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是否已經轉移。已將該金融資產所有 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的,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保留了金融資產 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不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 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則繼續判斷企業是否對該資產保留了控 制,并根據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5)金融負債的分類和計量 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 債和其他金融負債。初始確認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計量。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 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相關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其他金融負 債,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①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在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 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條件與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在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 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條件一致。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 公允價值的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以及與該等金融負債相關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計入 當期損益。 ② 其他金融負債 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 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負債,按照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其他金融負債采用實際利 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終止確認或攤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③ 財務擔保合同 8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不屬于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財務擔保合 同,以公允價值進行初始確認,在初始確認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3 號—或有事 項》確定的金額和初始確認金額扣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的原則確 定的累計攤銷額后的余額之中的較高者進行后續計量。 (6)金融負債的終止確認 金融負債的現時義務全部或部分已經解除的,才能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簽訂協議,以承擔新金融負債方式替換現存金融 負債,且新金融負債與現存金融負債的合同條款實質上不同的,終止確認現存金融負 債,并同時確認新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全部或部分終止確認的,將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對價(包 括轉出的非現金資產或承擔的新金融負債)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關合同簽署日以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并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 量。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對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 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嵌入衍生工具與該主合同在經濟特征及風險方面不存在 緊密關系,且與嵌入衍生工具條件相同,單獨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義的,嵌入 衍生工具從混合工具中分拆,作為單獨的衍生金融工具處理。如果無法在取得時或后 續的資產負債表日對嵌入衍生工具進行單獨計量,則將混合工具整體指定為以公允價 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8)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抵銷 當本公司具有抵銷已確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法定權利,且目前可執行該種法 定權利,同時本公司計劃以凈額結算或同時變現該金融資產和清償該金融負債時,金 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相互抵銷后的金額在資產負債表內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資產和 金融負債在資產負債表內分別列示,不予相互抵銷。 (9)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的合同。 本公司發行(含再融資)、回購、出售或注銷權益工具作為權益的變動處理。本公司 不確認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與權益性交易相關的交易費用從權益中扣減。 8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本公司對權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種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減少股東權益。本公 司不確認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額。 9. 應收款項 (1). 單項金額重大并單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將金額為人民幣 800 萬元以上的應收款 單項金額重大的判斷依據或金額標準 項確認為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 本公司對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單獨進行減 值測試,單獨測試未發生減值的金融資產,包 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金融資產組合中 單項金額重大并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進行減值測試。單項測試已確認減值損失的應 收款項,不再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 應收款項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2). 按信用風險特征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 √適用 □不適用 按信用風險特征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賬齡分析法、余額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本公司對單項金額不重大以及金額重大但單項 測試未發生減值的應收款項,按信用風險特征 的相似性和相關性對金融資產進行分組。按組 合方式實施減值測試時,壞賬準備金額系根據 信用風險特征組合 應收款項組合結構及類似信用風險特征(債務 人根據合同條款償還欠款的能力)按歷史損失 經驗及目前經濟狀況與預計應收款項組合中已 經存在的損失評估確定。 (3). 單項金額不重大但單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 √適用 □不適用 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理由 具有特殊信用風險 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個別認定法 10. 存貨 √適用 □不適用 (1)存貨的分類 存貨主要包括庫存商品、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 (2)存貨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 存貨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領用和發出時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3)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認和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 8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 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在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時,以取得的 確鑿證據為基礎,同時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以及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影響。 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當其可變現凈值低于成 本時,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 價準備;對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 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合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后,如果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導致存貨的 可變現凈值高于其賬面價值的,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予以轉回,轉回的 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4)存貨的盤存制度為永續盤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于領用時按一次攤銷法攤銷。 11. 長期股權投資 √適用 □不適用 本部分所指的長期股權投資是指本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本公司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 股權投資,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 產核算,其會計政策詳見附注五、8“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關約定對某項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該安排的相 關活動必須經過分享控制權的參與方一致同意后才能決策。重大影響,是指本公司對 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并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資成本的確定 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東權 益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 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 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以發行權 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東權益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 8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 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 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購買方為企業合并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 他相關管理費用,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除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外的其他股權投資,按成本進行初始計量,該成 本視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別按照本公司實際支付的現金購買價款、本公 司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交 易中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或原賬面價值、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自身的公允價值等方式確 定。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計入投資成本。 (2)后續計量及損益確認方法 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構成共同經營者除外)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 采用權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財務報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 長期股權投資。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按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調整長 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者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 放的現金股利或者利潤外,當期投資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 利潤確認。 ②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 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 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和其他綜合 收益的份額,分別確認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享有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 資的賬面價值;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 的其他變動,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資本公積。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 位凈損益的份額時,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 8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與本 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調整, 并據以確認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對于本公司與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之間發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資產不構成業務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計算歸 屬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銷,在此基礎上確認投資損益。但本公司與被投資單位發生 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失,屬于所轉讓資產減值損失的,不予以抵銷。 在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時,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其他實 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此外,如本公司對被投資單 位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的義務,則按預計承擔的義務確認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投資損失。 被投資單位以后期間實現凈利潤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額彌補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后, 恢復確認收益分享額。 ③ 收購少數股權 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因購買少數股權新增的長期股權投資與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并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 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④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 在合并財務報表中,母公司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部分處置對子公司的長期股 權投資,處置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應享有子公司凈資產的差額計入股東權益; 母公司部分處置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導致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權的,按本附注五、 5 中所述的相關會計政策處理。 其他情形下的長期股權投資處置,對于處置的股權,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 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處置后的剩余股權仍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在處 置時將原計入股東權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部分按相應的比例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 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因被投資方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 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而確認的所有者權益,按比例結轉入當期損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處置后剩余股權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 得對被投資單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權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核算而確 認的其他綜合收益,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 8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處理,并按比例結轉當期損益;因采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被投資單位凈資產中除凈 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按比例結轉當期損益。 12. 投資性房地產 (1). 如果采用成本計量模式的: 折舊或攤銷方法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資性房地產按成本進行初始計量。與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如果與該 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計量,則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其他后續支出,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并按照與房屋建筑物或土地 使用權一致的政策進行折舊或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測試方法和減值準備計提方法詳見附注五、16“長期資產減 值”。 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或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按 轉換前的賬面價值作為轉換后的入賬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的用途改變為自用時,自改變之日起,將該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固 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自用房地產的用途改變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時,自改變之日起, 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發生轉換時,轉換為采用成本模式計量 的投資性房地產的,以轉換前的賬面價值作為轉換后的入賬價值;轉換為以公允價值 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以轉換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轉換后的入賬價值。 當投資性房地產被處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預計不能從其處置中取得經濟利益 時,終止確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出售、轉讓、報廢或毀損的處置收入 扣除其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計入當期損益。 13. 固定資產 (1). 確認條件 √適用 □不適用 8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 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固定資產僅在與其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 其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才予以確認。固定資產按成本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的影 響進行初始計量。 (2). 折舊方法 √適用 □不適用 類別 折舊方法 折舊年限(年) 殘值率(%) 年折舊率(%) 房屋建筑物 直線法 5-45 年 0%、3%和 5% 2.11%-20% 機器設備 直線法 5-10 年 3%和 5% 9.5%-19% 電子設備、器具及家具 直線法 2-10 年 0%、3%和 5% 9.5%-47.5% 運輸設備 直線法 4-10 年 3%和 5% 9.50%-23.75% 固定資產從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壽命內計提折 舊。 預計凈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并處于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 狀態,本公司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后的金額。 14. 在建工程 √適用 □不適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實際工程支出確定,包括在建期間發生的各項工程支出以及其他 相關費用等。在建工程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結轉為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的減值測試方法和減值準備計提方法詳見附注五、16“長期資產減值”。 15. 無形資產 (1). 計價方法、使用壽命、減值測試 √適用 □不適用 無形資產是指本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 土地使用權、軟件及商標權。 無形資產按成本進行初始計量。與無形資產有關的支出,如果相關的經濟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計量,則計入無形資產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項目 的支出,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作為無形資產核算。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建筑物,相關的 土地使用權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則分別作為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核算。如為外購的 房屋及建筑物,則將有關價款在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之間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8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自可供使用時起,對其原值在其預計使用壽命內采用直 線法分期平均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予攤銷。 期末,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和攤銷方法進行復核,如發生變更 則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此外,還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 核,如果有證據表明該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是可預見的,則估計其使 用壽命并按照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攤銷政策進行攤銷。 各類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如下: 類別 攤銷方法 使用壽命(年) 殘值率(%) 土地使用權 直線法 30-40 0% 軟件 直線法 1-10 0% 商標權 直線法 10 0% (2). 內部研究開發支出會計政策 □適用 √不適用 16. 長期資產減值 √適用 □不適用 對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以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 房地產及對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等非流動非金融資產,本公 司于資產負債表日判斷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如存在減值跡象的,則估計其可收回金額, 進行減值測試。商譽、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和尚未達到可使用狀態的無形資產, 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均進行減值測試。 減值測試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按其差額計提減值準備 并計入減值損失。可收回金額為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 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資產的公允價值根據公平交易中銷售協議價格 確定;不存在銷售協議但存在資產活躍市場的,公允價值按照該資產的買方出價確定; 不存在銷售協議和資產活躍市場的,則以可獲取的最佳信息為基礎估計資產的公允價 值。處置費用包括與資產處置有關的法律費用、相關稅費、搬運費以及為使資產達到 可銷售狀態所發生的直接費用。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按照資產在持續使用 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選擇恰當的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后 的金額加以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資產為基礎計算并確認,如果難以對單項資產 9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資產組 是能夠獨立產生現金流入的最小資產組合。 在財務報表中單獨列示的商譽,在進行減值測試時,將商譽的賬面價值分攤至預 期從企業合并的協同效應中受益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測試結果表明包含分攤的商 譽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減 值損失金額先抵減分攤至該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的商譽的賬面價值,再根據資產組或 資產組組合中除商譽以外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減其他各項 資產的賬面價值。 上述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以后期間不予轉回價值得以恢復的部分。 17. 長期待攤費用 √適用 □不適用 長期待攤費用為已經發生但應由報告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項費用。本公司的長期待攤費用主要包括外租門店裝修費用等。長期待攤費用在預 計受益期間按直線法攤銷。 18. 職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 險費、工傷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本公 司在職工為本公司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短期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并計 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其中非貨幣性福利按公允價值計量。 (2)、離職后福利的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離職后福利主要包括設定提存計劃及設定受益計劃。其中設定提存計劃主要包括 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年金等,相應的應繳存金額于發生時計入相關資產成本 或當期損益。本公司的設定受益計劃,根據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確定的公式將設定受 益計劃產生的福利義務歸屬于職工提供服務的期間,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9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3)、辭退福利的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 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在本公司不能單方面撤回因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所提 供的辭退福利時,和本公司確認與涉及支付辭退福利的重組相關的成本兩者孰早日, 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職工薪酬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但辭退福利預期在年度報告期 結束后十二個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長期職工薪酬處理。 (4)、其他長期職工福利的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19. 預計負債 √適用 □不適用 當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確認為預計負債:(1)該義務是本 公司承擔的現時義務;(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3)該義務的金 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在資產負債表日,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不確定性和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對預計負債進行計量。 如果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在基本確 定能夠收到時,作為資產單獨確認,且確認的補償金額不超過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 重組義務 對于有詳細、正式并且已經對外公告的重組計劃,在滿足前述預計負債的確認條 件的情況下,按照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定預計負債金額。對于出售部分業務的重 組義務,只有在本公司承諾出售部分業務(即簽訂了約束性出售協議時),才確認與 重組相關的義務。 20. 收入 √適用 □不適用 (1)商品銷售收入 在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 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商品實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9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 確認商品銷售收入的實現。 對于銷售商品時授予客戶獎勵積分的業務,在銷售商品的同時,本公司將銷售取 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在本次商品銷售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之間進行分 配,將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扣除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收入、獎勵積分的 公允價值確認為遞延收益。 客戶兌換獎勵積分時,本公司將原計入遞延收益的與所兌換積分相關的部分確認 為收入,確認為收入的金額以被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數額占預期將兌換用于換取 獎勵的積分總數的比例為基礎計算確定。 (2)提供勞務收入 本公司的勞務收入主要包括綜合服務費收入、場地占用費收入、購物卡手續費收 入以及餐飲等服務收入。各項勞務收入均在勞務已經提供,且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業時,確認勞務收入的實現。 本公司與其他企業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包括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時,如銷售商品部 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分并單獨計量的,將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分別處理; 如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不能夠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夠單獨計量的,將該 合同全部作為銷售商品處理。 21. 政府補助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判斷依據及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的政府補助主要包括甘家口大廈商圈改造和外立面改造補貼、三綠工程示 范項目補貼和翠微超市升級改造補助等,由于該等政府補助屬于用于購買固定資產或 無形資產的財政撥款,該等政府補助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 計入當期損益。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判斷依據及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9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本公司的政府補助主要包括社保穩崗補貼、北京市商委傳統商業轉型升級項目補 貼、節能環保中心節能超市獎勵基金、北京市商務委離境退稅政策補助款等。由于不 與資產相關,該等政府補助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 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于補償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的, 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時,存在相關遞延收益余額的,沖減相關遞延收益賬 面余額,超出部分計入當期損益;不存在相關遞延收益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2. 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 √適用 □不適用 (1)當期所得稅 資產負債表日,對于當期和以前期間形成的當期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以按照 稅法規定計算的預期應交納(或返還)的所得稅金額計量。計算當期所得稅費用所依 據的應納稅所得額系根據有關稅法規定對本年度稅前會計利潤作相應調整后計算得 出。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 某些資產、負債項目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以及未作為資產和負 債確認但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確定其計稅基礎的項目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 額產生的暫時性差異,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 與商譽的初始確認有關,以及與既不是企業合并、發生時也不影響會計利潤和應 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的交易中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有關的應納稅暫 時性差異,不予確認有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此外,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 業投資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如果本公司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而且 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也不予確認有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除上述例外情況,本公司確認其他所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與既不是企業合并、發生時也不影響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 的交易中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有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予確認有關的遞 延所得稅資產。此外,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 異,如果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是很可能轉回,或者未來不是很可能獲得用來 9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不予確認有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除上述例 外情況,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 其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對于能夠結轉以后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 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負債表日,對于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根據稅法規定,按照預 期收回相關資產或清償相關負債期間的適用稅率計量。 于資產負債表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很可能無法 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則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 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予以轉回。 (3)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 除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或直接計入股東權益的交易和事項相關的當期所得稅和 遞延所得稅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或股東權益,以及企業合并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調整商譽 的賬面價值外,其余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計入當期損益。 (4)所得稅的抵銷 當擁有以凈額結算的法定權利,且意圖以凈額結算或取得資產、清償負債同時進 行時,本公司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以抵銷后的凈額列報。 當擁有以凈額結算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的法定權利,且遞延所得稅資產 及遞延所得稅負債是與同一稅收征管部門對同一納稅主體征收的所得稅相關或者是 對不同的納稅主體相關,但在未來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轉回的期 間內,涉及的納稅主體意圖以凈額結算當期所得稅資產和負債或是同時取得資產、清 償負債時,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以抵銷后的凈額列報。 23. 租賃 (1)、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1)本公司作為承租人記錄經營租賃業務 經營租賃的租金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各個期間按直線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 損益。初始直接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或有租金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9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本公司作為出租人記錄經營租賃業務 經營租賃的租金收入在租賃期內的各個期間按直線法確認為當期損益。對金額較 大的初始直接費用于發生時予以資本化,在整個租賃期間內按照與確認租金收入相同 的基礎分期計入當期損益;其他金額較小的初始直接費用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或 有租金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2)、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方法 □適用 √不適用 24. 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變更 (1)、重要會計政策變更 √適用 □不適用 會計政策變更的內容和原因 備注(受重要影響的報表項目名稱和金額)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 號)的規定,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發生的與增值稅 相關交易,影響資產、負債等金額的,按該規定調 《利潤表》稅金及附加增加 18,119,444.17 元, 整。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 管理費用減少 18,119,444.17 元。 金及附加”項目,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 稅、印花稅等原計入管理費用的相關稅費,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調整計入“稅金及附加”。 (2)、重要會計估計變更 □適用 √不適用 25.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在運用會計政策過程中,由于經營活動內在的不確定性,本公司需要對無 法準確計量的報表項目的賬面價值進行判斷、估計和假設。這些判斷、估計和假設是 基于本公司管理層過去的歷史經驗,并在考慮其他相關因素的基礎上做出的。這些判 斷、估計和假設會影響收入、費用、資產和負債的報告金額以及資產負債表日或有負 債的披露。然而,這些估計的不確定性所導致的實際結果可能與本公司管理層當前的 估計存在差異,進而造成對未來受影響的資產或負債的賬面金額進行重大調整。 本公司對前述判斷、估計和假設在持續經營的基礎上進行定期復核,會計估計的 變更僅影響變更當期的,其影響數在變更當期予以確認;既影響變更當期又影響未來 期間的,其影響數在變更當期和未來期間予以確認。 9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于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需對財務報表項目金額進行判斷、估計和假設的重要領 域如下: (1)壞賬準備計提 本公司根據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為判斷基礎確認壞賬準備。當存在跡象表明應收 款項無法收回時需要確認壞賬準備。壞賬準備的確認需要運用判斷和估計。如重新估 計結果與現有估計存在差異,該差異將會影響估計改變的期間的應收款項賬面價值。 (2)存貨跌價準備 本公司根據存貨會計政策,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成本高于可變現 凈值及陳舊和滯銷的存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本公司將于每年年末對存貨是否陳舊 和滯銷、可變現凈值是否低于存貨成本進行重新估計。如重新估計結果與現有估計存 在差異,該差異將會影響估計改變期間的存貨賬面價值。。 (3)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 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的估計是以對類似性質及功能的固定資產實際可使用年 限的歷史經驗為基礎作出的。如果固定資產的可使用年限縮短,本公司將采取措施, 加速該固定資產的折舊或淘汰閑置的和陳舊的固定資產。 (4)租入固定資產裝修費攤銷 租入固定資產裝修費在預計受益期內以直線法進行攤銷。本公司每年評估租入固 定資產裝修費的剩余價值及預計受益期。如重新估計結果與現有估計存在差異,該差 異將會影響估計改變期間的租入固定資產裝修費賬面價值。 (5)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于各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對是否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評價。當預計未來能 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時,本公司才將其確 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本公司需要使用適當的估計及判斷來評估該等可抵扣暫時 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于未來是否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予以轉回。 (6)遞延收益 本公司在客戶兌換獎勵積分時,將原計入遞延收益的與所兌換積分相關的部分確 認為收入,確認為收入的金額以被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數額占預期將兌換用于換 取獎勵的積分總數的比例為基礎計算確定,該估計存在不確定性,如實際結果與現有 估計存在差異,該差異將會影響本公司與獎勵積分相關的收入與遞延收益余額。 (7)預計負債 9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本公司根據合約條款,對重組義務估計并計提相應準備。在該等或有事項已經形 成一項現時義務,且履行該等現時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況下,本 公司對或有事項按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確認為預計負債。預計負 債的確認和計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管理層的判斷。在進行判斷過程中本公司需評估 該等或有事項相關的風險、不確定性及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 六、 稅項 1. 主要稅種及稅率 主要稅種及稅率情況 √適用 □不適用 稅種 計稅依據 稅率 應納增值稅為銷項稅額減可抵扣進項稅后的余額, 銷項稅額根據相關稅法規定計算的銷售額計算。對 于超市銷售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類產品及避孕用 增值稅 品,按照財稅[2011]137 號、財稅[2012]75 號及國務 17%/13%/11%/6%0% 院 538 號令,免交增值稅,其他農產品增值稅進項 稅額按照北京國稅[2014]35 號公告的規定核定扣 除。 消費稅 消費稅應稅收入 5% 營業稅 在 2016 年 5 月前按租賃等收入 5% 房產稅 房產余值、房產租金收入 1.2%/12% 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流轉稅 7% 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 25%/20% 教育費附加 應交流轉稅 3% 地方教育費附加 應交流轉稅 2% 注 1:應納增值稅為銷項稅額減可抵扣進項稅后的余額,銷項稅額根據相關稅法 規定計算的銷售額計算。對于超市銷售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類產品及避孕用品,按 照財稅[2011]137 號、財稅[2012]75 號及國務院 538 號令,免交增值稅,其他農產品 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北京國稅[2014]35 號公告的規定核定扣除。 注 2:《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 號) 規定:全面試行營改增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 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 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將“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待抵 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等明細科目的借方余額從“應交 稅費”項目重分類至“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對于 2016 年 1 月 9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1 日至 4 月 30 日期間的交易及 2016 年財務報表中可比期間的財務報表不予追溯調 整。2016 年 5 月 1 日,全面實行營改增后本公司不再有營業稅應稅項目。 存在不同企業所得稅稅率納稅主體的,披露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納稅主體名稱 所得稅稅率 北京當代商城培訓中心 20% 北京翠微園大成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0% 2. 稅收優惠 √適用 □不適用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5]34 號文規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 20 萬元(含 20 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 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6 年度,北京當代 商城有限責任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當代商城培訓中心和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之子公司北京翠微園大成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稅收政策規定的小型微利企 業,享受前述稅收優惠。 七、 合并財務報表項目注釋 1、 貨幣資金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庫存現金 5,139,414.22 5,214,883.33 銀行存款 1,304,045,196.07 1,385,310,962.85 其他貨幣資金 206,183,746.12 227,517,229.85 合計 1,515,368,356.41 1,618,043,076.0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 項總額 其他說明 其他貨幣資金系本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2012 年第 9 號《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 辦法》的規定,分別按規模發卡企業以不低于上一季度預付卡款余額 20%的款項和集團發卡企業 以不低于上一季度預付卡款余額 30%的款項存于專戶的存款。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無按規模發卡標準存管的資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幣 7,000,000.00 元);按集 團發卡標準存管的資金為人民幣 206,183,746.12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幣 220,517,229.85 元)。 存管銀行對資金存管比例進行監督,對超額調用予以拒絕。 9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 應收賬款 (1). 應收賬款分類披露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類別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 賬面 計提比例 價值 計提比例 價值 金額 比例(%) 金額 金額 比例(%) 金額 (%) (%) 單項金額重大并單 獨計提壞賬準備的 應收賬款 按信用風險特征組 合計提壞賬準備的 47,937,870.62 96.25 47,937,870.62 35,066,743.89 94.95 35,066,743.89 應收賬款 單項金額不重大但 單獨計提壞賬準備 1,865,899.37 3.75 1,865,899.37 100.00 1,865,899.37 5.05 1,865,899.37 100.00 的應收賬款 合計 49,803,769.99 / 1,865,899.37 / 47,937,870.62 36,932,643.26 / 1,865,899.37 / 35,066,743.89 (2). 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余額前五名的應收賬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占應收賬款年末余額 壞賬準備 單位名稱 款項性質 年末余額 賬齡 合計數的比例(%) 年末余額 北京金海龍源餐飲管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內、1-2 理有限公司 3,824,390.42 7.68 設施費 年及 2-3 年 皇郡金錢豹餐飲管理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內及 1-2 (無錫)有限公司北 2,988,615.83 6.00 京海淀分公司 設施費 年 北京鵝卵石科技有限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內、1-2 公司 2,434,855.50 4.89 設施費 年及 3 年以上 北京大有眾和商業管 理有限公司 租金 2,217,764.64 1 年以內 4.45 北京億立方科技有限 公司 租金 2,127,635.06 1 年以內 4.27 合 計 — 13,593,261.45 — 27.29 3、 預付款項 (1). 預付款項按賬齡列示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賬齡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1 年以內 4,360,773.12 92.36 5,470,392.06 91.63 10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1至2年 360,718.95 7.64 500,000.00 8.37 2至3年 3 年以上 合計 4,721,492.07 100.00 5,970,392.06 100.00 (2). 按預付對象歸集的期末余額前五名的預付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按預付對象歸集的年末余額前五名預付賬款匯總金額為 4,310,509.17 元, 占預付賬款年末余額合計數的比例為 91.30%。 4、 其他應收款 (1). 其他應收款分類披露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類別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 賬面 計提比 計提比 金額 比例(%) 金額 價值 金額 比例(%) 金額 價值 例(%) 例(%) 單項金額重大并單獨計提 壞賬準備的其他應收款 按信用風險特征組合計提 10,230,483.19 92.50 10,230,483.19 9,823,053.79 82.18 9,823,053.79 壞賬準備的其他應收款 單項金額不重大但單獨計 830,000.00 7.50 830,000.00 100.00 2,130,000.00 17.82 2,130,000.00 100.00 提壞賬準備的其他應收款 合計 11,060,483.19 / 830,000.00 / 10,230,483.19 11,953,053.79 / 2,130,000.00 / 9,823,053.79 (2). 本期計提、收回或轉回的壞賬準備情況: 本期計提壞賬準備金額 0 元;本期收回或轉回壞賬準備金額 0 元。 其中本期壞賬準備轉回或收回金額重要的: □適用 √不適用 (3). 本期實際核銷的其他應收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核銷金額 實際核銷的其他應收款 1,300,0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應收款核銷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款項是否由關 單位名稱 其他應收款性質 核銷金額 核銷原因 履行的核銷程序 聯交易產生 蔡衛東 房款 800,000.00 無法收回 海淀區國資委審批 否 段占田 房款 500,000.00 無法收回 海淀區國資委審批 否 合計 / 1,300,000.00 / / / 10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4). 其他應收款按款項性質分類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款項性質 期末賬面余額 期初賬面余額 保證金及押金 8,912,232.17 9,128,747.67 供應商借款 510,048.03 500,000.00 其他 1,638,202.99 2,324,306.12 合計 11,060,483.19 11,953,053.79 (5). 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余額前五名的其他應收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占其他應收款期末 壞賬準備 單位名稱 款項的性質 期末余額 賬齡 余額合計數的比例 期末余額 (%) 北京實興騰飛 保證金 6,200,000.00 3 年以上 56.06 置業發展公司 北京夢潔華威 洗滌用品有限 保證金 830,000.00 3 年以上 7.50 830,000.00 責任公司 北京市商務委 保證金 600,000.00 1-2 年 5.43 員會 北京華樂通達 國際商業發展 押金 500,000.00 3 年以上 4.52 有限公司 北京創景置業 保證金 500,000.00 3 年以上 4.52 有限公司 合計 / 8,630,000.00 / 78.03 830,000.00 5、 存貨 (1). 存貨分類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項目 賬面余額 跌價準備 賬面價值 賬面余額 跌價準備 賬面價值 原材料 在產品 庫存商品 87,281,765.37 1,291,629.83 85,990,135.54 105,339,474.54 1,291,629.83 104,047,844.71 周轉材料 消耗性生物 資產 建造合同形 成的已完工 未結算資產 包裝物 784,757.72 784,757.72 824,192.77 824,192.77 合計 88,066,523.09 1,291,629.83 86,774,893.26 106,163,667.31 1,291,629.83 104,872,037.48 10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 存貨跌價準備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增加金額 本期減少金額 項目 期初余額 期末余額 計提 其他 轉回或轉銷 其他 原材料 在產品 庫存商品 1,291,629.83 1,291,629.83 周轉材料 消耗性生物資產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 工未結算資產 合計 1,291,629.83 1,291,629.83 6、 其他流動資產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理財產品 120,000,000.00 130,000,000.00 增值稅留抵稅額 13,254,023.27 待抵扣進項稅額 64,912,043.20 68,125,826.27 待攤租賃費 9,731,342.22 11,678,434.74 其他 4,184,228.98 15,508,301.93 合計 212,081,637.67 225,312,562.94 其他說明 注 1:公司購買的理財產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無活躍市場報價,公司將其在可供出售金融 資產核算,由于購買的理財產品為一年內到期,在財務報表中視其流動性作為其他流動資產列報。 注 2:其他主要包括尚未攤銷的廣告費及保險費等。 7、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項目 減值 減值 賬面余額 賬面價值 賬面余額 賬面價值 準備 準備 可供出售債務工具: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 207,861,693.76 207,861,693.76 202,911,693.76 202,911,693.76 按公允價值計量的 按成本計量的 207,861,693.76 207,861,693.76 202,911,693.76 202,911,693.76 合計 707,861,693.76 707,861,693.76 202,911,693.76 202,911,693.76 10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 期末按成本計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在被 賬面余額 減值準備 投資 被投資 單位 本期現金紅 本 本 本 單位 持股 利 本期 期 期 期 期 期 期初 期末 比例 增加 減 初 增 減 末 (%) 少 加 少 上海聯索經營管 16,993.76 16,993.76 6.67 理咨詢有限公司 北京創景置業有 2,444,700.00 2,444,700.00 16.10 1,080,000.00 限責任公司 杭州益潤宏瑞投 資合伙企業(有限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99.00 15,000,000.00 合伙) 北京省錢坊商貿 450,000.00 450,000.00 15.00 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翠微國際旅 450,000.00 450,000.00 15.00 游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國際教 4,500,000.00 4,500,000.00 15.00 育投資有限公司 華宏翠微宏益二 期私募基金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80.00 29,200,000.00 合計 202,911,693.76 504,950,000.00 707,861,693.76 / 45,280,000.00 注 1: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有 限合伙人共出資人民幣 2 億元)與北京華軟金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出資人民幣 2 百 萬元)于 2015 年 6 月出資共同設立杭州益潤宏瑞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根據合伙協議及公 司章程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人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設投資決策管理 委員會,共五名委員,其中普通合伙人北京華軟金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四名,有限合伙人北 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一名。該委員會的職責是對待投資項目進行表決,只有在五分之四 以上委員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合伙企業才能就該待投項目進行投資;支付有限合伙人年化收益 10% 的收益。 綜上,本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人事務,且在投資決策管理委員 會成員僅占一名;有限合伙協議中約定支付有限合伙人年化收益 10%的收益屬于固定收益。本公 司不具備控制杭州益潤宏瑞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條件,本公司將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股權投資作為可供出 售金融資產并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 注 2:根據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與北京 華軟金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華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本公司以自有資金人民幣 5 億元出資認購華軟金宏發起設立的“華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 10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通級(A 級)份額。基金管理人為華軟金宏,基金托管人為方正證券,基金預計規模為人民幣 6.25 億元,基金存續期為 5 年,基金投資者僅可在本基金開放日申購、贖回本基金。本基金自成立之 日起 3 個月為封閉期。本基金開放日為每個自然季度最后一個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 況設置臨時開放日,臨時開放日可進行申購和贖回。基金投資范圍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權(含關 聯公司)、固定收益品種(包括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債券、中央票據、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 債券回購及銀行存款等)、基金、證券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現金,以及投資于上述范圍的 有托管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期貨公司資 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投資品種。。該基金已 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成立,并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完成在基金業協會的備案。本基金份額分為風 險與收益特征不同的兩個級別,即普通級(A 級)份額和特定級(B 級)份額,初始比例不超過 4:1。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終止清算時,普通級按基金成立時的初始認購規模為基礎計算,獲得預期 年化 7.5%的收益,從基金資產以現金形式返還給普通級投資者。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終止清算時, 如果特定級的基金凈值大于 1.1,普通級獲得特定級份額凈值 1.1 以上部分的 20%,管理人獲得特 定級份額凈值 1.1 以上部分的 20%,剩余特定級份額凈值 1.1 以上部分的 60%歸屬特定級。 綜上,本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以自有資金人民幣 5 億元出資認購華軟金宏發起設立的“華宏翠 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通級(A 級)份額,在本金收回和獲取年化 7.5%收益的取得方面具有 優先權。該投資屬于混合型投資(偏債權性),根據管理層持有意圖應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 算。本公司于期末獲得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估值報告,因公允價值變動影響金額很小,故期末按成 本計量。 8、 長期應收款 (1) 長期應收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折 現 項目 壞賬 壞賬 率 賬面余額 賬面價值 賬面余額 賬面價值 準備 準備 區 間 融資租賃款 其中:未實現融資收益 分期收款銷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勞務 租賃履約保證金 28,597,764.95 28,597,764.95 27,973,550.00 27,973,550.00 合計 28,597,764.95 28,597,764.95 27,973,550.00 27,973,550.00 / 9、 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計量模式 10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1). 采用成本計量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權 在建工程 合計 一、賬面原值 1.期初余額 21,940,014.84 21,940,014.84 2.本期增加金額 (1)外購 (2)存貨\固定資產\在建 工程轉入 (3)企業合并增加 3.本期減少金額 (1)處置 (2)其他轉出 4.期末余額 21,940,014.84 21,940,014.84 二、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 1.期初余額 10,102,699.85 10,102,699.85 2.本期增加金額 1,043,284.68 1,043,284.68 (1)計提或攤銷 1,043,284.68 1,043,284.68 3.本期減少金額 (1)處置 (2)其他轉出 4.期末余額 11,145,984.53 11,145,984.53 三、減值準備 1.期初余額 2.本期增加金額 (1)計提 3、本期減少金額 (1)處置 (2)其他轉出 4.期末余額 四、賬面價值 1.期末賬面價值 10,794,030.31 10,794,030.31 2.期初賬面價值 11,837,314.99 11,837,314.99 10、 固定資產 (1). 固定資產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房屋及建筑物 機器設備 運輸工具 電子設備及其他 合計 一、賬面原值: 1.期初余額 2,759,270,849.62 239,354,359.79 17,225,777.26 56,288,229.88 3,072,139,216.55 2.本期增加金額 11,947,765.90 1,497,742.51 131,500.00 1,202,025.29 14,779,033.70 (1)購置 10,784,871.46 1,209,527.41 131,500.00 1,202,025.29 13,327,924.16 (2)在建工程轉入 1,162,894.44 288,215.10 1,451,109.54 (3)企業合并增加 (4)其他增加 3.本期減少金額 10,992,495.70 1,832,902.22 1,806,438.28 715,457.43 15,347,293.63 10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1)處置或報廢 10,992,495.70 1,832,902.22 1,806,438.28 715,457.43 15,347,293.63 4.期末余額 2,760,226,119.82 239,019,200.08 15,550,838.98 56,774,797.74 3,071,570,956.62 二、累計折舊 1.期初余額 671,765,146.97 183,784,535.44 14,577,290.09 49,873,918.21 920,000,890.71 2.本期增加金額 105,110,555.59 18,804,063.42 1,006,480.14 2,834,773.11 127,755,872.26 (1)計提 105,110,555.59 18,804,063.42 1,006,480.14 2,834,773.11 127,755,872.26 3.本期減少金額 9,570,906.63 1,713,582.54 1,592,039.82 707,533.01 13,584,062.00 (1)處置或報廢 9,570,906.63 1,713,582.54 1,592,039.82 707,533.01 13,584,062.00 4.期末余額 767,304,795.93 200,875,016.32 13,991,730.41 52,001,158.31 1,034,172,700.97 三、減值準備 1.期初余額 2.本期增加金額 (1)計提 3.本期減少金額 (1)處置或報廢 4.期末余額 四、賬面價值 1.期末賬面價值 1,992,921,323.89 38,144,183.76 1,559,108.57 4,773,639.43 2,037,398,255.65 2.期初賬面價值 2,087,505,702.65 55,569,824.35 2,648,487.17 6,414,311.67 2,152,138,325.84 (2). 通過經營租賃租出的固定資產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賬面價值 房屋及建筑物 161,482,896.90 11、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項目 減值準備 賬面價值 減值準備 賬面價值 賬面余額 賬面余額 翠微店辦公區改造 31,580.52 31,580.52 工程 翠微店 B1 層超市改 523,208.42 523,208.42 造工程 翠微百貨 B 座改造 16,849.57 16,849.57 16,849.57 16,849.57 工程 牡丹店改造工程 8,386,123.12 8,386,123.12 牡丹店冷鏈改造 98,290.60 98,290.60 當代商城燃氣鍋爐 210,256.42 210,256.42 低氮燃燒器改造 合計 227,105.99 227,105.99 9,056,052.23 9,056,052.23 (2). 重要在建工程項目本期變動情況 √適用 □不適用 10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工程 其中: 利息 本期 累計 本期 資本 利息 項目 期初 本期增加金 本期轉入固 本期其他減 期末 投入 工程 利息 資金 預算數 化累 資本 名稱 余額 額 定資產金額 少金額 余額 占預 進度 資本 來源 計金 化率 算比 化金 額 (%) 例(%) 額 翠微 店辦 自有 3,033,850.00 31,580.52 31,580.52 105.04 100.00 公區 資金 工程 翠微 百貨 自有 B座 3,373,000.00 16,849.57 16,849.57 31.69 31.69 資金 改造 工程 牡丹 店改 自有 28,930,000.00 8,386,123.12 3,632,861.01 12,018,984.13 49.04 100.00 造工 資金 程 翠微 店 B1 自有 超市 16,220,000.00 523,208.42 10,461,316.01 10,984,524.43 67.72 100.00 資金 改造 工程 牡丹 店冷 自有 115,000.00 98,290.60 98,290.60 85.47 100.00 鏈改 資金 造 翠微 A座 城市 亮點 自有 2,600,000.00 1,177,759.00 1,162,894.44 14,864.56 45.30 100.00 更換 資金 高壓 變壓 器 龍德 店改 自有 622,000.00 408,447.19 408,447.19 65.67 100.00 造工 資金 程 翠微 A座 自有 1,000,000.00 563,527.37 563,527.37 56.35 100.00 改造 資金 工程 翠微 店博 自有 柏利 4,600,000.00 1,821,721.62 1,821,721.62 39.60 100.00 資金 改造 工程 翠微 股份 人行 自有 800,000.00 543,326.20 543,326.20 67.92 100.00 通道 資金 改造 工程 當代 商城 燃氣 鍋爐 自有 410,000.00 210,256.42 210,256.42 51.28 51.28 低氮 資金 燃燒 器改 造 10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當代 商城 賣場 自有 改造 2,267,799.39 2,267,799.39 288,215.10 1,979,584.29 100.00 100.00 資金 及其 他修 理 合計 63,971,649.39 9,056,052.23 21,087,014.21 1,451,109.54 28,464,850.91 227,105.99 / / / / 12、 無形資產 (1). 無形資產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專 非專 項目 土地使用權 利 利技 軟件 商標權 合計 權 術 一、賬面原值 1.期初余額 349,695,079.71 34,045,564.83 236,600.00 383,977,244.54 2.本期增加金額 3,491,520.80 3,491,520.80 (1)購置 3,491,520.80 3,491,520.80 (2)內部研發 (3)企業合并增加 3.本期減少金額 183,589.74 36,800.00 220,389.74 (1)處置 183,589.74 36,800.00 220,389.74 4.期末余額 349,695,079.71 37,353,495.89 199,800.00 387,248,375.60 二、累計攤銷 1.期初余額 59,016,431.17 20,304,367.22 158,006.65 79,478,805.04 2.本期增加金額 8,929,721.16 3,849,839.91 23,660.00 12,803,221.07 (1)計提 8,929,721.16 3,849,839.91 23,660.00 12,803,221.07 3.本期減少金額 183,589.74 22,693.33 206,283.07 (1)處置 183,589.74 22,693.33 206,283.07 4.期末余額 67,946,152.33 23,970,617.39 158,973.32 92,075,743.04 三、減值準備 1.期初余額 2.本期增加金額 (1)計提 3.本期減少金額 (1)處置 4.期末余額 四、賬面價值 1.期末賬面價值 281,748,927.38 13,382,878.50 40,826.68 295,172,632.56 2.期初賬面價值 290,678,648.54 13,741,197.61 78,593.35 304,498,439.50 10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13、 長期待攤費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初余額 本期增加金額 本期攤銷金額 其他減少金額 期末余額 租入固定資 110,310,823.99 30,760,322.46 42,054,190.67 99,016,955.78 產裝修費 房租 4,075,833.44 2,445,500.04 1,630,333.40 合計 114,386,657.43 30,760,322.46 44,499,690.71 100,647,289.18 14、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負債 (1). 未經抵銷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項目 可抵扣暫時性 遞延所得稅 可抵扣暫時性 遞延所得稅 差異 資產 差異 資產 資產減值準備 內部交易未實現利潤 可抵扣虧損 租金支出按直線法確認 280,841,438.74 70,210,359.68 276,871,426.84 69,217,856.71 金額與合同約定的差異 未兌換獎勵積分 23,076,191.80 5,769,047.95 19,911,997.23 4,977,999.31 已計提但尚未支付的工 386,102.44 96,525.61 1,847,162.10 461,790.53 資薪金和職工教育經費 政府補助 8,446,780.31 2,111,695.08 9,589,682.91 2,397,420.74 未支付的補充醫療保險 10,491,452.34 2,622,863.09 10,782,492.81 2,695,623.20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與稅 4,552,771.25 1,138,192.81 7,457,207.04 1,864,301.77 法規定不同 品牌引進費 1,850,789.47 462,697.38 4,004,766.06 1,001,191.52 壞賬準備 1,495,452.40 373,863.10 2,795,452.40 698,863.11 存貨跌價準備 1,291,629.83 322,907.46 1,291,629.83 322,907.46 3 年以上無法支付的款 1,009,419.83 252,354.96 1,009,419.83 252,354.96 項 預計負債 4,560,000.00 1,140,000.00 合計 338,002,028.41 84,500,507.12 335,561,237.05 83,890,309.31 (2). 未經抵銷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項目 應納稅暫時性 遞延所得稅 應納稅暫時性 遞延所得稅 差異 負債 差異 負債 非同一控制企業合并資 產評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 11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價值變動 租金收入按直線法確認 20,472,701.25 5,118,175.31 23,465,623.92 5,866,405.97 金額與合同約定的差異 合計 20,472,701.25 5,118,175.31 23,465,623.92 5,866,405.97 (3). 以抵銷后凈額列示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遞延所得稅資 抵銷后遞延所 遞延所得稅資產 抵銷后遞延所 項目 產和負債期末 得稅資產或負 和負債期初互抵 得稅資產或負 互抵金額 債期末余額 金額 債期初余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5,118,175.31 79,382,331.81 5,849,630.89 78,040,678.42 遞延所得稅負債 5,118,175.31 5,849,630.89 16,775.08 (4). 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370,446.97 370,446.97 可抵扣虧損 9,140,678.02 11,532,624.91 合計 9,511,124.99 11,903,071.88 (5). 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虧損將于以下年度到期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年份 期末金額 期初金額 備注 2017 年 2,778,594.19 2,394,499.15 2018 年 3,554,628.86 2,778,594.19 2019 年 2,709,013.01 3,554,628.86 2020 年 95,889.70 2,709,013.01 2021 年 2,552.26 95,889.70 合計 9,140,678.02 11,532,624.91 / 15、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類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質押借款 抵押借款 100,000,000.00 保證借款 信用借款 200,000,000.00 合計 300,000,000.00 11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16、 應付賬款 (1). 應付賬款列示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應付貨款 459,653,644.51 507,019,577.09 合計 459,653,644.51 507,019,577.09 (2). 賬齡超過 1 年的重要應付賬款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未償還或結轉的原因 貨款 2,594,498.32 個別廠商尚未結清的貨款 合計 2,594,498.32 / 17、 預收款項 (1). 預收賬款項列示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預收購物款 632,437,436.82 607,784,591.76 預收租金 10,458,132.79 12,121,693.11 其他 587,556.05 992,103.91 合計 643,483,125.66 620,898,388.78 (2). 賬齡超過 1 年的重要預收款項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未償還或結轉的原因 預收購物款 381,152,000.99 主要為顧客尚未消費的預收購物款 合計 381,152,000.99 / 18、 應付職工薪酬 (1). 應付職工薪酬列示: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初余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余額 一、短期薪酬 57,294,869.87 304,059,150.03 299,626,003.31 61,728,016.59 二、離職后福利-設定提存計劃 12,831,465.69 52,584,985.85 62,115,027.79 3,301,423.75 三、辭退福利 6,000.00 6,000.00 四、一年內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計 70,126,335.56 356,650,135.88 361,747,031.10 65,029,440.34 11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 短期薪酬列示: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初余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余額 一、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42,283,988.03 227,645,065.64 223,018,760.05 46,910,293.62 二、職工福利費 17,421,299.73 17,421,299.73 三、社會保險費 12,801,834.26 25,223,317.39 25,563,444.40 12,461,707.25 其中:醫療保險費 12,601,896.69 22,965,102.86 23,296,188.75 12,270,810.80 工傷保險費 55,798.58 605,265.05 609,571.41 51,492.22 生育保險費 144,138.99 1,652,949.48 1,657,684.24 139,404.23 四、住房公積金 23,879,962.66 23,879,962.66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2,209,047.58 5,083,150.21 4,936,182.07 2,356,015.72 六、短期帶薪缺勤 七、短期利潤分享計劃 其他 4,806,354.40 4,806,354.40 合計 57,294,869.87 304,059,150.03 299,626,003.31 61,728,016.59 (3). 設定提存計劃列示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初余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余額 1、基本養老保險 3,196,668.30 39,591,112.71 39,815,840.14 2,971,940.87 2、失業保險費 207,578.28 1,776,579.79 1,809,675.19 174,482.88 3、企業年金繳費 9,427,219.11 11,217,293.35 20,489,512.46 155,000.00 合計 12,831,465.69 52,584,985.85 62,115,027.79 3,301,423.75 19、 應交稅費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增值稅 3,494,744.77 65,064,141.65 消費稅 2,086,286.30 1,956,861.38 營業稅 2,146,758.20 企業所得稅 24,259,326.69 30,667,484.38 個人所得稅 155,482.82 111,691.59 城市維護建設稅 508,555.27 562,567.64 教育費附加 217,952.25 241,100.48 地方教育費附加 145,301.52 160,733.61 土地使用稅 93,415.75 93,415.92 印花稅 46,869.86 499,596.79 房產稅 312,525.02 合計 31,007,935.23 101,816,876.66 20、 應付利息 √適用 □不適用 11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利息 企業債券利息 12,833,333.31 短期借款應付利息 393,433.35 劃分為金融負債的優先股\永續債利息 合計 12,833,333.31 393,433.35 21、 其他應付款 (1). 按款項性質列示其他應付款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保證金及押金 80,553,774.02 91,036,256.68 應付工程款 9,053,995.49 9,337,580.78 代收款項 20,793,371.97 14,791,837.37 其他 12,397,919.12 15,498,317.14 合計 122,799,060.60 130,663,991.97 (2). 賬齡超過 1 年的重要其他應付款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未償還或結轉的原因 保證金 68,100,560.83 商戶經營期間支付的保證金及押金等 工程尾款 3,720,360.98 仍處于工程質量保證期 合計 71,820,921.81 / 22、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短期應付債券 預提費用 273,199,258.31 243,954,545.35 未兌換獎勵積分 23,076,191.78 19,911,997.23 合計 296,275,450.09 263,866,542.58 23、 應付債券 (1). 應付債券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北京翠微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 545,828,838.37 11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合計 545,828,838.37 (2). 應付債券的增減變動:(不包括劃分為金融負債的優先股、永續債等其他金融 工具)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債券 發行 債券 發行 期初 本期 按面值計提利 本期 期末 面值 溢折價攤銷 名稱 日期 期限 金額 余額 發行 息 償還 余額 北京翠微股 份有限公司 開發行 2016 550,000,000.00 2016.03.21 5 年 545,110,294.33 545,110,294.33 12,833,333.31 718,544.04 545,828,838.37 年公司債券 (第一期) 合計 / / / 545,110,294.33 545,110,294.33 12,833,333.31 718,544.04 545,828,838.37 注:根據本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 [2016]434 號《關于核準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復》核 準,本公司發行票面金額為人民幣 100 元/張、票面利率 3%、總額為人民幣 550,000,000.00 元的公 司債券。公司債券期限為 5 年,附第 3 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公司債券的計息期限為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 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債券按年付息、到期一 次還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 2016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已經收到債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人民幣 545,875,000.00 元。扣除 審計費、律師費、信用評級等中介費用 764,705.67 元后的實際發行金額為 545,110,294.33 元; 公司債券本期利息調整金額為 718,544.04 元,期末利息調整余額為 4,171,161.63 元。 公司債券由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提供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 保。 24、 預計負債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初余額 期末余額 形成原因 對外提供擔保 未決訴訟 產品質量保證 重組義務 4,560,000.00 預計閉店損失 待執行的虧損合同 其他 合計 4,560,000.00 / 其他說明,包括重要預計負債的相關重要假設、估計說明: 注:關于預計負債詳細情況的披露詳見附注十四、“承諾及或有事項”。 25、 遞延收益 遞延收益情況 11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初余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余額 形成原因 政府補助 9,589,682.91 1,830,000.00 2,972,902.60 8,446,780.31 合計 9,589,682.91 1,830,000.00 2,972,902.60 8,446,780.31 / 涉及政府補助的項目: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負債項目 期初余額 本期新增補 本期計入營業 其他 期末余額 與資產相關/ 助金額 外收入金額 變動 與收益相關 甘家口大廈外 4,280,190.00 856,038.00 3,424,152.00 與資產相關 立面改造(注 1) 甘家口商圈改 3,659,442.91 1,019,064.60 2,640,378.31 與資產相關 造(注 1) 三綠工程示范 1,646,550.00 731,800.00 914,750.00 與資產相關 項目補貼(注 2) 翠微超市升級 1,830,000.00 366,000.00 1,464,000.00 與資產相關 改造補助(注 3) 其他 3,500.00 3,500.00 與資產相關 合計 9,589,682.91 1,830,000.00 2,972,902.60 8,446,780.31 / 注 1:根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海淀區政府”)《關于甘家口社區商業中心區 改造建設工作的會議紀要》(海政會[2010]41 號),海淀區政府對公司外立面改造工程投資總額 的 50%給予補助,公司于 2011 年先后收到北京市海淀區商務委員會和北京市海淀區市政市容 管理委員會共計人民幣 8,101,288.50 元的政府補助。 根據海淀區國資委《關于撥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的通知》(海國資發[2011]60 號),海 淀區國資委撥付甘家口大廈商圈改造補助資金人民幣 8,500,000.00 元。公司外立面改造工程和 甘家口大廈商圈改造工程所涉及資產于 2010 年 12 月達到可使用狀態,收到的上述政府補助 于收到補助之日起在其剩余可使用的期間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注 2: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收到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根據《開展三綠工程示 范項目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給予人民幣 3,659,000.00 元的財政補助資金,用于三綠工程示范 項目補貼,在相關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 注 3: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收到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鼓勵傳統 商業連鎖企業開展促銷費工作的通知》(京商務促消字[2016]9 號)給予人民幣 1,830,000.00 元的財政補助,用于補貼翠微超市升級改造工程,該改造工程在 2016 年度投入使用。翠微超 市升級改造工程所涉及的資產于 2016 年 5 月達到可使用狀態,收到的上述政府補助于收到補 助之日起在其剩余可使用的期間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26、 股本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11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本次變動增減(+、一) 期初余額 發行 公積金 期末余額 送股 其他 小計 新股 轉股 股份總數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27、 資本公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初余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余額 資本溢價(股本溢價) 1,722,324,601.75 13,461,000.00 1,735,785,601.75 其他資本公積 合計 1,722,324,601.75 13,461,000.00 1,735,785,601.75 其他說明,包括本期增減變動情況、變動原因說明: 本公司收到的海淀國資中心支付的現金補償款 13,461,000.00 元。 28、 盈余公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初余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余額 法定盈余公積 116,039,001.24 14,825,393.26 130,864,394.50 任意盈余公積 儲備基金 企業發展基金 其他 合計 116,039,001.24 14,825,393.26 130,864,394.50 盈余公積說明,包括本期增減變動情況、變動原因說明: 根據公司法、章程的規定,本公司按凈利潤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累計 額為本公司注冊資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增加股本。 29、 未分配利潤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 上期 調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潤 519,828,660.39 446,204,679.87 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合計數(調增+,調減-) 調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潤 519,828,660.39 446,204,679.87 加:本期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以后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1,140,000.00 減: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14,825,393.26 9,748,456.38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應付普通股股利 73,380,191.08 83,863,075.52 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11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期末未分配利潤 543,728,855.79 519,828,660.39 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明細: 1、由于《企業會計準則》及其相關新規定進行追溯調整,影響期初未分配利潤 0 元。 2、由于會計政策變更,影響期初未分配利潤 0 元。 3、由于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影響期初未分配利潤 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導致的合并范圍變更,影響期初未分配利潤 0 元。 5、其他調整合計影響期初未分配利潤 0 元。 30、 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項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營業務 5,249,772,199.02 4,285,689,299.31 5,618,118,028.25 4,541,068,744.48 其他業務 129,830,362.37 11,133,949.31 142,923,711.25 9,170,257.05 合計 5,379,602,561.39 4,296,823,248.62 5,761,041,739.50 4,550,239,001.53 31、 稅金及附加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消費稅 21,398,761.39 25,226,443.61 營業稅 7,321,964.70 19,531,750.73 城市維護建設稅 11,097,638.39 14,007,317.16 教育費附加 4,828,678.23 6,003,136.06 資源稅 房產稅 17,244,234.83 土地使用稅 413,243.60 車船使用稅 38,203.52 印花稅 423,762.22 地方教育費附加 3,783,982.22 4,001,977.08 合計 66,550,469.10 68,770,624.64 其他說明: 注:各項稅金及附加的計繳標準詳見附注六、稅項。 32、 銷售費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人工成本 217,059,778.69 221,108,273.65 折舊費及攤銷費用 148,862,810.28 178,149,210.93 租賃費 206,436,024.41 219,872,762.35 11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能源及物料消耗 44,858,649.16 37,756,680.59 物業費 35,345,770.81 32,232,559.43 廣告費及業務宣傳費 23,093,281.30 24,858,978.16 修理費 13,857,996.82 14,729,143.85 裝飾制作費 12,364,442.54 8,264,690.07 勞動保護費 4,805,970.88 2,410,531.02 保險費 1,763,060.17 1,989,403.86 其他費用 2,611,114.04 3,035,385.64 合計 711,058,899.10 744,407,619.55 33、 管理費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人工成本 134,549,059.60 129,720,896.05 折舊及攤銷費 17,595,033.44 17,770,744.94 保潔費及郵電費 18,731,171.93 20,435,613.68 房產稅及其他稅金 10,383,243.96 27,057,641.11 保安服務費和排污費 8,544,529.16 7,620,224.95 員工補償款 3,716,000.00 辦公用品及印刷費 2,431,091.99 2,786,550.63 勞務費 1,398,992.38 1,400,422.91 咨詢顧問費及聘請中介機構費 1,395,814.85 5,185,903.19 其他費用 4,695,808.27 5,913,955.00 合計 203,440,745.58 217,891,952.46 34、 財務費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利息支出 19,268,260.67 6,238,686.95 手續費 8,894,011.39 11,617,776.54 減:利息收入 -17,537,479.10 -21,085,275.85 合計 10,624,792.96 -3,228,812.36 35、 投資收益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投資收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持有 期間的投資收益 處置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取 得的投資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取得的投資收益 45,280,000.00 21,080,000.00 11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10,763,208.90 9,589,571.12 喪失控制權后,剩余股權按公允價值重新計量產生的利得 合計 56,043,208.90 30,669,571.12 36、 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計入當期非經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常性損益的金 額 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合計 33,063.14 18,083.51 33,063.14 其中:固定資產處置利得 18,083.51 無形資產處置利得 33,063.14 33,063.14 債務重組利得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 接受捐贈 政府補助 5,196,397.69 10,627,625.44 5,196,397.69 其他 2,258,400.98 1,297,273.89 2,258,400.98 合計 7,487,861.81 11,942,982.84 7,487,861.81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與資產相關/ 補助項目 本期發生金額 上期發生金額 與收益相關 清潔生產單位 115,600.00 與收益相關 北京市海淀區殘疾人勞動就業管理服務殘疾人補貼 14,000.00 63,000.00 與收益相關 菜籃子工程 196,000.00 與收益相關 促銷費補助資金 122,000.00 與收益相關 北京市石景山區商務委員會政府資金扶持 5,000,000.00 與收益相關 2013 年度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資金 608,000.00 與收益相關 海淀商委 2014 年企業營銷補助 600,000.00 與收益相關 節能環保中心節能超市獎勵基金 100,000.00 360,000.00 與收益相關 促進商業服務獎勵款 75,500.00 與收益相關 2015 年海淀區節能專項資金 179,000.00 與收益相關 2015 年度北京市能效頒發獎勵基金 80,000.00 與收益相關 昌平區 2013 年秋冬購物季獎勵 110,000.00 與收益相關 甘家口商圈改造 1,019,064.60 1,019,064.61 與資產相關 甘家口大廈外立面改造 856,038.00 856,038.00 與資產相關 三綠工程示范項目補貼 731,800.00 731,799.83 與資產相關 區財政局商業流通發展補助 247,223.00 與資產相關 社保穩崗補貼 1,739,415.09 與收益相關 北京市商務委離境退稅政策補助款 40,000.00 與收益相關 北京市商委傳統商業轉型升級項目補貼 217,000.00 與收益相關 翠微超市升級改造補助 366,000.00 與資產相關 其他 113,080.00 264,400.00 12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合計 5,196,397.69 10,627,625.44 / 37、 營業外支出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計入當期非經常性損益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的金額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合計 1,474,892.67 171,875.03 1,474,892.67 其中:固定資產處置損失 1,474,892.67 171,875.03 1,474,892.67 無形資產處置損失 債務重組損失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 對外捐贈 30,000.00 30,000.00 補償金 850,000.00 850,000.00 滯納金 116,361.14 116,361.14 其他 143,261.78 452,878.86 143,261.78 合計 2,614,515.59 624,753.89 2,614,515.59 38、 所得稅費用 (1) 所得稅費用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當期所得稅費用 40,674,943.91 50,492,022.06 遞延所得稅費用 -1,358,428.47 7,063,404.62 合計 39,316,515.44 57,555,426.68 (2) 會計利潤與所得稅費用調整過程: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利潤總額 152,020,961.15 按法定/適用稅率計算的所得稅費用 38,005,240.29 子公司適用不同稅率的影響 調整以前期間所得稅的影響 非應稅收入的影響 -270,0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費用和損失的影響 2,179,261.87 使用前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虧損的影響 本期未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虧損的影響 -597,986.72 所得稅費用 39,316,515.44 39、 現金流量表項目 (1). 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12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代收款項 85,716,360.03 75,275,498.12 預付卡存管資金 7,000,000.00 68,748,642.55 補貼收入 2,223,495.09 7,773,500.00 利息收入 17,537,479.10 21,085,275.85 其他 12,794,084.72 11,612,138.59 合計 125,271,418.94 184,495,055.11 (2).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租賃費 234,633,882.48 276,477,130.07 支付的代收款項 89,901,099.80 85,595,386.78 水電費 47,091,459.80 51,621,372.37 物業費 35,437,373.82 31,174,889.34 廣告費及宣傳經費 17,803,273.91 22,642,787.15 手續費 8,894,011.39 11,617,776.54 其他費用 52,127,676.89 96,279,564.24 合計 485,888,778.09 575,408,906.49 (3). 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超過6個月的定期存款 50,000,000.00 收到國資中心補償款 13,461,000.00 15,646,000.00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1,830,000.00 合計 65,291,000.00 15,646,000.00 (4). 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其他重組發行費用 720,000.00 發行債券費用 360,800.00 合計 360,800.00 720,000.00 40、 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 (1) 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補充資料 本期金額 上期金額 1.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凈利潤 112,704,445.71 167,393,727.07 加: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折舊、油氣資產折耗、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 128,799,156.94 136,107,756.84 12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無形資產攤銷 12,803,221.07 13,178,458.93 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44,499,690.71 89,747,523.65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失(收益以“-” 1,441,829.53 153,791.52 號填列) 固定資產報廢損失(收益以“-”號填列) 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收益以“-”號填列) 財務費用(收益以“-”號填列) 19,268,260.67 6,238,686.95 投資損失(收益以“-”號填列) -56,043,208.90 -30,669,571.12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增加以“-”號填列) -1,341,653.39 7,046,629.54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減少以“-”號填列) -16,775.08 16,775.08 存貨的減少(增加以“-”號填列) 18,097,144.22 17,828,887.72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增加以“-”號填列) 2,501,269.13 -20,590,947.97 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少以“-”號填列) -67,791,878.96 -147,174,274.05 其他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2.不涉及現金收支的重大投資和籌資活動: 債務轉為資本 一年內到期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3.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變動情況: 現金的期末余額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 減:現金的期初余額 1,340,525,846.18 1,131,962,256.87 加:現金等價物的期末余額 減:現金等價物的期初余額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 -31,341,235.89 208,563,589.31 (2)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構成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一、現金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 其中:庫存現金 5,139,414.22 5,214,883.33 可隨時用于支付的銀行存款 1,304,045,196.07 1,335,310,962.85 可隨時用于支付的其他貨幣資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存放同業款項 拆放同業款項 二、現金等價物 其中:三個月內到期的債券投資 三、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 其中:母公司或集團內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現金和現 金等價物 41、 所有權或使用權受到限制的資產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12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項目 期末賬面價值 受限原因 貨幣資金 206,183,746.12 商業預付卡存管資金 應收票據 存貨 固定資產 351,867,982.93 向銀行貸款,房產用于抵押 無形資產 投資性房地產 45,410,800.91 向銀行貸款,房產用于抵押 合計 603,462,529.96 / 八、 合并范圍的變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適用 √不適用 2、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適用 √不適用 3、 反向購買 □適用 √不適用 12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4、 處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單次處置對子公司投資即喪失控制權的情形 □適用√不適用 其他說明: □適用 √不適用 是否存在通過多次交易分步處置對子公司投資且在本期喪失控制權的情形 □適用√不適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圍變動 說明其他原因導致的合并范圍變動(如,新設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關情況: □適用 √不適用 6、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12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九、 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權益 (1). 企業集團的構成 √適用 □不適用 子公司 主要經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冊地 業務性質 名稱 營地 直接 間接 方式 北京翠微家園超市連鎖經 通過設立或投資 北京 北京 商業零售 80.00 11.67 營有限責任公司 等方式取得 北京翠微可晶攝影器材有 通過設立或投資 北京 北京 商業零售 80.00 限責任公司 等方式取得 北京翠微園物業管理有限 通過設立或投資 北京 北京 物業管理 70.00 公司 等方式取得 北京普瀾斯國際商貿發展 國際品牌 通過設立或投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瀾 北京 北京 100.00 代理 等方式取得 斯”)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 通過同一控制下 北京 北京 百貨零售 100.00 司 的企業合并取得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限責任 通過同一控制下 北京 北京 百貨零售 100.00 公司 的企業合并取得 注:北京翠微可晶攝影器材有限責任公司因經營轉型發展需要,于 2017 年 1 月對公司名稱及 經營范圍進行了變更,變更事項已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準,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 續已辦理完畢,并取得換發后的《營業執照》,變更后公司名稱為北京翠微可晶文化發展有限責 任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資子公司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少數股 本期歸屬于少數 本期向少數股東 期末少數股東 子公司名稱 東持股 股東的損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權益余額 比例 北京翠微家園超市連鎖經營 8.33 458,886.18 666,000.00 8,175,093.06 有限責任公司 12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3). 重要非全資子公司的主要財務信息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子公司名稱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資產合計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負債合計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資產合計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負債合計 北京翠微家 園超市連鎖 122,429,045.28 16,256,093.83 138,685,139.11 52,899,172.31 1,464,000.00 54,363,172.31 149,660,197.40 7,514,012.28 157,174,209.68 58,360,419.28 58,360,419.28 經營有限責 任公司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子公司名稱 綜合收益總 經營活動現金 綜合收益總 經營活動現金 營業收入 凈利潤 營業收入 凈利潤 額 流量 額 流量 北京翠微家園超市連 314,822,507.96 5,508,176.40 5,508,176.40 5,350,456.29 374,646,244.27 13,864,136.64 13,864,136.64 22,099,351.03 鎖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12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十、 與金融工具相關的風險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流動資產、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各項金融工具的詳細情況說明見本附注七相關項目。與這 些金融工具有關的風險,以及本公司為降低這些風險所采取的風險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管理層對這些風險敞口進行管理和監控以確保將上述風險控制在限定的范圍 之內。 風險管理目標和政策 本公司從事風險管理的目標是在風險和收益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將風險對本公 司經營業績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東及其其他權益投資者的利益最大化。 基于該風險管理目標,本公司風險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確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臨的各種 風險,建立適當的風險承受底線和進行風險管理,并及時可靠地對各種風險進行監督, 將風險控制在限定的范圍之內。 1、信用風險 本公司主要業務為百貨業務、租賃業務及超市業務。百貨業務及超市業務均為現 金銷售及銀行卡、中介卡刷卡銷售,銀行劃賬時間差導致款項尚未到達公司賬戶會產 生的少量應收賬款,本公司管理層認為該賬款風險不大;顧客持中介卡刷卡形成對發 卡公司少量應收賬款,由于本公司預先收取發卡公司保證金,并按結算期及時收款, 本公司管理層認為該賬款風險不大;租賃業務產生應收未收租金,但基于本公司與租 賃商戶的長期合作關系,本公司管理層認為該款項風險不大。 本公司 2016 年度存在將自有資金對外借出的資金拆借,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 司管理層負責確定借出對象、進行額度審批,并執行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采取必要的 措施回收過期債權。此外,本公司于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審核每一單項應收款的回收情 況,以確保就無法回收的款項計提充分的壞賬準備。因此,本公司管理層認為本公司 所承擔的信用風險已經得到有效監控。 本公司的流動資金存放在信用評級較高的銀行,故流動資金的信用風險較低。 2、流動風險 12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管理流動風險時,本公司保持管理層認為充分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并對其進行監 控,以滿足本公司經營需要,并降低現金流量波動的影響。本公司管理層對銀行借款 的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并確保遵守借款協議。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凈流動資產的金額為人民幣 246,032,743.48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凈流動資產:人民幣 4,302,720.20 元)。 對于管理流動風險,本公司將貨幣資金維持在充足的水平,為本公司經營提供資 金支持,并降低現金流量波動的影響。本公司以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作為流動資金的 主要來源。2016 年度本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流入為人民幣 214,921,501.65 元(2015 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流入為人民幣 239,277,444.16 元)。此外, 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抵押房屋建筑物凈值為人民幣 1,606,457,616.46 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幣 1,684,655,130.84 元),若有需要,可以通過銀行抵押貸 款獲取必要資金,并使融資取得的資金使用用途符合融資時承諾的使用用途。因此本 公司管理層認為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負債按未折現剩余合同義務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幣元 項 目 1 年以內 1-5 年 合 計 應付賬款 449,453,781.72 10,199,862.79 459,653,644.51 其他應付款 40,257,204.41 82,541,856.19 122,799,060.60 3、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管理層認為,采用敏感性分析技術分析風險變量的合理、可能變化對當期 損益可能產生的影響并不重大,因此未披露敏感性分析。 十一、 公允價值的披露 1、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和負債的期末公允價值 □適用 √不適用 2、 持續和非持續第一層次公允價值計量項目市價的確定依據 □適用 √不適用 3、 持續和非持續第二層次公允價值計量項目,采用的估值技術和重要參數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適用 √不適用 12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4、 持續和非持續第三層次公允價值計量項目,采用的估值技術和重要參數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適用 √不適用 5、 持續的第三層次公允價值計量項目,期初與期末賬面價值間的調節信息及不可觀 察參數敏感性分析 □適用 √不適用 6、 持續的公允價值計量項目,本期內發生各層級之間轉換的,轉換的原因及確定轉 換時點的政策 □適用 √不適用 7、 本期內發生的估值技術變更及變更原因 □適用 √不適用 8、 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情況 □適用 √不適用 9、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十二、 關聯方及關聯交易 1、 本企業的母公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母公司對本企 母公司對本企業 母公司名稱 注冊地 業務性質 注冊資本 業的持股比例 的表決權比例 (%) (%) 經營管理商 北京翠微集團 北京市海淀區 63,377.04 32.83 32.83 業類資產 本企業的母公司情況的說明 國資中心與北京翠微集團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簽署了《協議書》,約定其成為本公司股東之 后,國資中心將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會議上做出與北京翠微集團相同的表決意見。國資中心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出具《承諾函》,承諾國資中心作為本公司股東期間,不會向股東大會提出選 舉由其提名的董事候選人的提案,不會向本公司委派由其提名的董事。北京翠微集團保持其對本 公司的實際控制地位不變,仍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方。 本企業最終控制方是海淀區國資委。 13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 本企業的子公司情況 本企業子公司的情況詳見附注 √適用 □不適用 九 1、在子公司中的權益。 3、 其他關聯方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其他關聯方名稱 其他關聯方與本企業關系 北京創景置業有限責任公司(注 1) 其他 北京海淀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注 2) 股東的子公司 北京市海淀區商業設施建設經營公司(注 2) 股東的子公司 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資中心”)(注 3) 參股股東 其他說明 注 1、本公司高管任董事 注 2、同受最終控制方控制 注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同受最終控制方控制 4、 關聯交易情況 (1). 關聯租賃情況 本公司作為承租方: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出租方名稱 租賃資產種類 本期確認的租賃費 上期確認的租賃費 北京翠微集團 房地產 11,562,281.75 11,719,811.03 北京海淀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房地產 8,457,142.87 8,700,000.00 北京創景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房地產 1,560,635.74 1,598,700.00 (2).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適用 □不適用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3,378,098.00 6,559,169.00 注:根據海淀區區委區政府關于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見的精神,本公司董事長、 總經理及其他區管人員的薪酬總額需經區國資委核定后統一組織發放。關鍵管理人員報酬本年發 生額數據為已發放 2016 年度的基薪金額和部分績效薪酬,最終績效薪酬金額待國資委核定完成后 確定。關鍵管理人員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財務負責人等。 (3). 其他關聯交易 √適用 □不適用 131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016 年 7 月 22 日,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 北京 市海淀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淀國投”)、北京道勤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道勤投資”)、乾元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乾元投資”)簽 署《合作辦學協議》,擬共同投資設立“北京海淀國際教育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海淀教投”)。海淀教投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5,000 萬元,其中本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出 資人民幣 750 萬元,占股權比例的 15%,海淀國投出資人民幣 2,000 萬元,占股權 比例的 40%,道勤投資出資人民幣 1,750 萬元,占股權比例的 35%,乾元投資出資 500 萬元,占股權比例的 10%。 海淀國投為與本公司同受海淀區國資委最終控制的關聯法人,本公司本次與海淀 國投共同投資構成關聯交易。 5、 關聯方應收應付款項 (1). 應收項目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項目名稱 關聯方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其他應收款: 北京創景置業 500,000.00 500,000.00 有限責任公司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總體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情況 □適用 √不適用 3、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情況 □適用 √不適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終止情況 □適用 √不適用 132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5、 其他 □適用 √不適用 十四、 承諾及或有事項 1、 重要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對外重要承諾、性質、金額 1)資本承諾 項 目 年末余額 年初余額 已簽約但尚未于財務報表中確認的 —購建長期資產承諾 4,048,800.00 9,060,000.00 —對外投資承諾 3,000,000.00 合 計 7,048,800.00 9,060,000.00 注:1、已簽約但尚未于財務報表中確認的購建長期資產承諾年末余額 4,048,800.00 元,形成的原 因為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長京益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相關合同而尚未支付的 價款。 2、已簽約但尚未于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對外投資承諾年末余額 3,000,000.00 元,形成的主要原 因為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北京道勤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乾元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簽署《合作辦學協議》,共同投資設立“北京海淀國際教育投資 有限公司”,新設立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5,000 萬元,其中本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出資人民幣 7,500,000.00 元,占股權比例的 15%,本公司已出資 4,500,000.00 元,剩余款項出資時間由各方另 行協商。 2)經營租賃承諾 至資產負債表日止,本公司對外簽訂的不可撤銷的經營租賃合約情況如下: 項 目 年末余額 年初余額 不可撤銷經營租賃的最低租賃付款額: 資產負債表日后第 1 年 245,501,407.14 218,418,990.92 資產負債表日后第 2 年 279,373,275.14 265,865,685.37 資產負債表日后第 3 年 279,579,204.54 271,959,018.14 以后年度 1,742,859,219.71 2,244,085,451.46 合 計 2,547,313,106.53 3,000,329,145.89 133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2、 或有事項 (1). 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項 √適用 □不適用 2016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經營翠微百貨清河店的 議案》,自開業以來,清河店受競爭環境、物業條件、經營成本等因素影響,經營狀 況不達預期,未來扭虧難度較大。鑒于清河店持續經營虧損的現狀,為控制經營風險, 減少經營損失,提高經營質量,董事會同意公司于近期提前終止清河店的經營,授權 董事長決策終止經營相關的租賃解約、合同簽訂、資產處置、人員安置、進度安排等 具體事項。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3 號-或有事項》中對重組義務的規定,對于有詳細、正 式并且已經對外公告的重組計劃,在滿足前述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按照與 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定預計負債金額。對于出售部分業務的重組義務,只有在本公 司承諾出售部分業務(即簽訂了約束性出售協議時),才確認與重組相關的義務。本 公司基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獲得的信息,對于已獲知的能夠可靠估計該重組 義務的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預計閉店損失為 4,560,000.00 元,其中:自愿解除勞動 合同的人員補償款安置費 3,710,000.00 元計入“管理費用-員工補償款”,提前解約租賃 費補償金 850,000.00 元計入“營業外支出-補償金”。對于報告期后簽署的相關補償協議 在本年度資產負債表日無法可靠估計與該項重組相關義務金額,故不在 2016 年確認 預計負債。 十五、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1、 重要的非調整事項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之下屬全資子公司北京普瀾斯國際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瀾斯”) 目前已無實際經營行為,為優化資產結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公司擬終 止經營普瀾斯并進行清算注銷處置。本公司本次注銷普瀾斯已經 2017 年 4 月 20 日本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召開第四次會議通過。清算注銷完成后,普瀾斯將不再納入本公司 合并報表范圍。 2、 利潤分配情況 √適用 □不適用 134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擬分配的利潤或股利 62,897,306.64 經審議批準宣告發放的利潤或股利 十六、 其他重要事項 1、 年金計劃 √適用 □不適用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精算及《企業年金實施辦法》,公司于 2015 年起設立一項員工 自愿性定額供款的補充養老保險計劃——企業年金繳款計劃,公司每年的年金企業繳 費為本公司上年職工工資總額的 5%;職工自愿參加計劃的,則個人繳費按上年職工 本人工資總額的 2%繳納。公司采用法人受托的模式來運作企業年金。 2、 分部信息 (1). 報告分部的確定依據與會計政策: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按《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3 號》的規定確定報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根據 本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管理要求及內部報告制度,本公司的經營業務劃分為 4 個報 告分部,這些報告分部是以運營業態為基礎確定的,公司的管理層定期評價這些報告 分部的經營成果,以決定向其分配資源及評價其業績。 分部報告信息根據各分部向管理層報告時采用的會計政策及計量標準披露,這些 計量基礎與編制財務報表時的會計計量基礎一致。 (2). 報告分部的財務信息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百貨業務 租賃業務 超市業務 其他業務 分部間抵銷 合計 營業收入 對外交易收入 4,705,390,535.91 127,109,485.03 501,882,178.84 45,220,361.61 5,379,602,561.39 分部間交易收入 1,906,223.45 4,894,312.19 10,305,265.22 17,105,800.86 分部營業收入合計 4,707,296,759.36 132,003,797.22 501,882,178.84 55,525,626.83 17,105,800.86 5,379,602,561.39 分部成本 4,566,850,971.70 100,698,240.90 489,927,530.34 42,060,044.19 17,105,800.86 5,182,430,986.27 分部利潤 140,445,787.66 31,305,556.32 11,954,648.50 13,465,582.64 - 197,171,575.12 未分配項目 50,023,960.19 -50,023,960.19 營業利潤 -147,147,614.93 147,147,614.93 分部資產 3,221,630,003.55 648,665,675.73 283,723,595.54 53,436,068.30 7,334,656.34 4,200,120,686.78 未分配項目 -937,075,150.65 937,075,150.65 資產總額 -5,137,195,837.43 5,137,195,837.43 分部負債 1,731,662,716.69 252,830,782.24 92,512,949.32 9,900,412.93 7,334,656.34 2,079,572,204.84 未分配項目 -110,345,403.58 110,345,403.58 負債總額 -2,189,917,608.42 2,189,917,608.42 補充信息: 分部折舊和攤銷費用 146,452,900.14 28,886,541.09 8,187,015.00 1,006,134.92 - 184,532,591.15 135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未分配項目 -1,569,477.57 1,569,477.57 折舊和攤銷費用 -186,102,068.72 186,102,068.72 分部當年確認的減值損失 未分配項目 當年確認的減值損失 分部資本性支出 15,890,049.65 8,688,568.96 13,925,974.93 440,802.29 38,945,395.83 未分配項目 -1,256,534.90 1,256,534.90 資本性支出 -40,201,930.73 40,201,930.73 十七、 母公司財務報表主要項目注釋 1、 應收賬款 (1). 應收賬款分類披露: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種類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 賬面 計提比例 價值 計提比例 價值 金額 比例(%) 金額 金額 比例(%) 金額 (%) (%) 單項金額重大并單獨 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 賬款 按信用風險特征組合 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 29,178,381.27 95.62 29,178,381.27 23,452,419.30 94.60 23,452,419.30 賬款 單項金額不重大但單 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 1,337,792.22 4.38 1,337,792.22 100.00 1,337,792.22 5.40 1,337,792.22 100.00 收賬款 合計 30,516,173.49 / 1,337,792.22 / 29,178,381.27 24,790,211.52 / 1,337,792.22 / 23,452,419.30 (2). 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余額前五名的應收賬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占應收賬款年 壞賬準備 單位名稱 款項性質 年末余額 賬齡 末余額合計數 年末余額 的比例(%) 北京金海龍源餐飲管 租金及公共設施 1 年以內 理有限公司 3,824,390.42 12.53 維護費 、1-2 年及 2-3 年 皇郡金錢豹餐飲管理 租金及公共設施 1 年以內及 1-2 (無錫)有限公司北 2,988,615.83 9.79 京海淀分公司 維護費 年 北京鵝卵石科技有限 租金及公共設施 1 年以內、1-2 年 公司 2,434,855.50 7.98 維護費 及 3 年以上 北京大有眾和商業管 理有限公司 租金 2,217,764.64 1 年以內 7.27 北京俏江南餐飲管理 有限公司翠微路餐飲 租金 1,829,161.55 1 年以內 6.00 分公司 136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占應收賬款年 壞賬準備 單位名稱 款項性質 年末余額 賬齡 末余額合計數 年末余額 的比例(%) 合 計 — 13,294,787.94 — 43.57 2、 其他應收款 (1). 其他應收款分類披露: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類別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余額 壞賬準備 賬面 賬面 計提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計提比例(%) 價值 金額 比例(%) 金額 價值 (%) 單項金額重大并單 獨計提壞賬準備的 10,000,000.00 78.01 5,506,651.23 55.07 4,493,348.77 其他應收款 按信用風險特征組 合計提壞賬準備的 2,040,846.21 24.98 2,040,846.21 1,988,092.71 15.51 1,988,092.71 其他應收款 單項金額不重大但 單獨計提壞賬準備 6,130,000.00 75.02 5,963,601.78 97.29 166,398.22 830,000.00 6.48 830,000.00 100.00 的其他應收款 合計 8,170,846.21 / 5,963,601.78 / 2,207,244.43 12,818,092.71 / 6,336,651.23 / 6,481,441.48 (2). 本期計提、收回或轉回的壞賬準備情況: 本期計提壞賬準備金額 0 元;本期收回或轉回壞賬準備金額 373,049.45 元。 其中本期壞賬準備轉回或收回金額重要的: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單位名稱 轉回或收回金額 收回方式 普瀾斯 373,049.45 合計 373,049.45 / (3). 其他應收款按款項性質分類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款項性質 期末賬面余額 期初賬面余額 保證金 2,083,643.95 2,449,460.00 其他 787,202.26 368,632.71 合并范圍內內部往來款 5,300,000.00 10,000,000.00 合計 8,170,846.21 12,818,092.71 (4). 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余額前五名的其他應收款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137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占其他應收款期末 壞賬準備 單位名稱 款項的性質 期末余額 賬齡 余額合計數的比例 期末余額 (%) 普瀾斯 往來款 5,300,000.00 3 年以上 64.86 5,133,601.78 北京夢潔華威 洗滌用品有限 保證金 830,000.00 3 年以上 10.16 830,000.00 責任公司 市商務委節能 減排企業履約 履約保證金 600,000.00 1-2 年 7.34 保證金 北京華樂通達 國際商業發展 保證金 500,000.00 3 年以上 6.12 有限公司 北京創景置業 保證金 500,000.00 3 年以上 6.12 有限公司 合計 / 7,730,000.00 / 94.60 5,963,601.78 3、 長期股權投資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期末余額 期初余額 項目 賬面余額 減值準備 賬面價值 賬面余額 減值準備 賬面價值 對子公司投資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051,284,933.48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051,284,933.48 對聯營、合營企業投 資 合計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051,284,933.48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051,284,933.48 (1) 對子公司投資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計 本期 本期 減值準備期 被投資單位 期初余額 期末余額 提減值 增加 減少 末余額 準備 北京翠微家園超市 連鎖經營有限責任 3,338,236.07 3,338,236.07 公司 北京翠微園物業管 938,886.98 938,886.98 理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可晶攝影 1,600,000.00 1,600,000.00 器材有限公司 北京普瀾斯國際商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貿發展有限公司 北京甘家口大廈有 451,501,920.76 451,501,920.76 限責任公司 北京當代商城有限 593,905,889.67 593,905,889.67 責任公司 合計 1,056,284,933.48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38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4、 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項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營業務 3,307,553,620.15 2,695,122,263.29 3,514,277,493.48 2,823,975,489.59 其他業務 69,251,630.42 5,384,058.15 67,733,645.93 5,426,195.58 合計 3,376,805,250.57 2,700,506,321.44 3,582,011,139.41 2,829,401,685.17 5、 投資收益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79,020,000.00 2,950,000.00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投資收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 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 處置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 益的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 37,780,000.00 11,080,000.00 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4,582,315.46 4,189,180.91 喪失控制權后,剩余股權按公允價值重新 計量產生的利得 合計 121,382,315.46 18,219,180.91 十八、 補充資料 1、 當期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項目 金額 說明 七、36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1,441,829.53 和 37 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準文件的稅收返還、減免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與企業業務密切相關,按照國家統一標準 七、36 5,196,397.69 定額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和 37 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占用費 企業取得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成本小于取得投資時應 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產生的收益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 委托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債務重組損益 企業重組費用,如安置職工的支出、整合費用等 139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產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當期凈損益 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關的或有事項產生的損益 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 10,763,208.90 七、35 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值準備轉回 對外委托貸款取得的損益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產生 的損益 根據稅收、會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當期損益進行一次性調整對當 期損益的影響 受托經營取得的托管費收入 七、36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1,118,778.06 和 37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 所得稅影響額 -3,908,144.40 少數股東權益影響額 -70,587.49 合計 11,657,823.23 2、 凈資產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適用 □不適用 加權平均凈資產 每股收益 報告期利潤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釋每股收益 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 3.87 0.21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公司普 3.47 0.19 通股股東的凈利潤 140 / 141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 第十二節 備查文件目錄 載有法定代表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 備查文件目錄 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的財務報表。 載有會計師事務所蓋章、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的審計報告原 備查文件目錄 件。 報告期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紙上公開披露過的所有公司文件 備查文件目錄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長: 張麗君 董事會批準報送日期:2017 年 4 月 20 日 141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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